承市政字〔2019〕71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承德市城市总体风貌规划的批复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复承德市城市总体风貌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2019年9月17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承德市城市总体风貌规划》。
二、你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规划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你局要加强规划控制和引导,推进各项规划要求全面落实。
特此批复。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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