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周建春)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承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强化预算管理。培训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编制,上限控制,同时强化预算约束,不得突破。强化计划备案管理。建立了年度培训计划编制、批准和备案管理机制,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明确开支范围和标准。实行培训项目分类管理,培训费用上限控制,使培训支出更加科学、规范。强化培训组织管理。培训费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不得下延至乡镇及以下。组织培训要做到六个“严禁”、五个“不得”,同时应注重教学设计和质量评估,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强化报销结算管理。强调培训费由组织培训的单位承担,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强化监督检查。要求一级预算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适时将对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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