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调研、加强帮扶,积极推进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021-03-06   17时33分 浏览次数:

    为统筹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持续深化2021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3月6日上午,市大气办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市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

    帮扶组首先查看了双滦区禧悦天著、紫樾江山、江山华府等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随后又查看了高新区一号公馆小区北侧和君御府/铂悦澜山工程南侧施工道路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最后查看了双桥区双峰寺至太平庄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三期工程和承下线改造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在调研帮扶过程中,市大气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孙雷指出,一是要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对照“六个百分百”,逐项核对,逐项补缺,逐项整改,确保达标,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做到“两个全覆盖”并保证联网运行;二是要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洗扫力度,开展城市大清洗,对破损严重的道路及裸露地面进行苫盖并进行洒水抑尘,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运输车辆未苫盖或带泥上路,严禁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就进场使用;三是要树立环保标杆企业,对扬尘措施落实完善的企业要进行通报表扬,对扬尘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那些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环境监察二处处长牛国新强调,三区要加强监管,对扬尘污染问题要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要求建筑施工工地要落实PM10和臭氧的协同控制,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墙体涂料及材料,市政工程要设立高标准围挡,裸露地面及料堆要采取透水铺装、覆盖等抑尘措施,破损的防尘网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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