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办法
2022-08-04   10时45分 浏览次数:


近日,承德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基础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冀应急〔2020〕28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承德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数据的填报、统计要依法依规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谁执法谁报送、谁主管谁报送、谁为主谁报送、谁靠近谁报送、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负其责、归口直报。《办法》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质量月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项工作的主体、对象、内容、时限等相关要求。同时,《办法》要求认真分析行政执法数据,形成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总结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给出下一步执法工作建议。

《办法》的印发,明确了各级职责,明晰了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承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有利于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有利于深入分析研究和评价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从而做到科学决策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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