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083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24〕1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
一、任命:
刘秉奇同志为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海丽同志为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正处级);
刘俊杰、王常续、孙岚丽同志为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立新同志为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正处级);
闫景会、唐建国、沈彦泽同志为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李伟光同志为承德市教育局副局长;
武英杰同志为承德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德军同志为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雪梅同志为承德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陈秋伟同志为承德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月霞同志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二、免去:
赵长智、王宏达2名同志的承德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承军同志的承德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郭玉琢同志的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翟少春同志的承德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佐兵同志的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长青同志的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于雪梅同志的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董亮同志的承德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刘秉奇同志担任的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主任职务,徐立新、闫景会、唐建国、沈彦泽4名同志担任的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刘海丽同志担任的承德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刘俊杰、王常续、孙岚丽、刘洪4名同志担任的承德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王宏达同志担任的承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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