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08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24〕17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秉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04-19   17时06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

一、任命:

刘秉奇同志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海丽同志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正处级);

刘俊杰、王常续、孙岚丽同志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立新同志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正处级);

闫景会、唐建国、沈彦泽同志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李伟光同志承德市教育局副局长;

武英杰同志承德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德军同志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雪梅同志承德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陈秋伟同志承德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月霞同志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二、免去:

赵长智、王宏达2名同志的承德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承军同志的承德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郭玉琢同志的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翟少春同志的承德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佐兵同志的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长青同志的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于雪梅同志的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董亮同志的承德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刘秉奇同志担任的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主任职务,徐立新、闫景会、唐建国、沈彦泽4名同志担任的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刘海丽同志担任的承德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刘俊杰、王常续、孙岚丽、刘洪4名同志担任的承德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王宏达同志担任的承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412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印发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