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5-0023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5〕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市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1-20   11时28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3

 

 

 

 

 


承德市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河北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水平评估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城市公交进场率达到100%,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例不低于80%,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90%以上,新增和更新车辆中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20%,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到位率达到100%,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水平评价合格率100%。到2027年,全面建成具有承德特色,安全便捷、高效顺畅、绿色低碳的多模式、一体化现代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发展基础条件

1.强化规划引领,发挥规划先导作用。一是推进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的发展模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总体发展的良性互动、高度协调。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以城市公交为主导,出租汽车为补充,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综合运输体系。二是结合我市“三区两城”建设、城市功能发展板块等各项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线网、客运走廊、枢纽场站、优先系统和用地规模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三是强化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场站、大型客流集散场所配套公共交通设施等用地保障。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占用公共交通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2.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按照因地制宜、灵活机动的原则,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加快公交枢纽站规划建设。二是根据规划人口聚集规模和空间分布,合理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三是不断完善公共交通站点候乘设施,结合辖区实际运营线路合理科学设置微循环公交、定制公交等停靠站点。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交通路权保障。在城市中心区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路权,落实和完善城市公交路权优先发展相关政策,在具备条件的路口允许公交车遇红灯时使用右转道左转弯。在统筹考虑路口综合通行效率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路口合理渠化,保障公交车路口通行优先,切实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权,提升公交正点率和运营时速。(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

1.优化公交线路网络。一是建立完善城市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机制,定期开展公交线网优化评估,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城市公交线路与枢纽场站的客流衔接,在运力安排、班次调度等方面加强协同。完善公交调度管理平台,提高运营管控效率。三是及时优化调整线路,填补公交出行服务末梢盲点。积极稳妥推动公交服务向城市周边延伸,加快推动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逐步扩大城乡公交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范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一是鼓励运营企业优化车型结构,发展小型化车辆,构建以高铁站、社区为依托的微循环公交网络。二是支持城市公交企业根据客流特点,积极拓展开通通勤公交、通学公交等定制公交线路,按客流需求及高峰小时特征适度加密运行班次,满足高品质公交出行需求。三是整合利用现有城乡公交线路和车辆资源,持续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服务,支持乡镇客运站拓展邮政快递、货运物流等服务功能。四是支持发展“公交+旅游”服务模式,持续优化主要客运枢纽至城市景区景点的公交线路,城区内AAA级以上景区实现公交全覆盖,支持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拓展旅游服务功能。五是持续推进无障碍公交站台设置和敬老爱老公交线路改造,鼓励新增和更新公交车时优先选用低地板及低入口车辆,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障人士和老年人乘坐。(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公共交通领域绿色装备更新。一是充分利用好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扶持政策,科学合理制定公交车辆购置计划,加快淘汰老旧燃油公交车和更换过保动力电池。二是稳步提高城市新能源公交车比例,完善公交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三是积极推动“碳普惠、碳积分”工作,探索城市公共交通“碳普惠、碳积分”应用场景,激励和引导市民低碳绿色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工业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衔接。建设完善公交换乘设施,促进城市公交与铁路、民航、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出行方式在线网、站点及运营层面的衔接融合,保障旅客便捷换乘,满足差别化的出行需求,解决公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公共交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运营、服务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向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交通信息服务。推进在公交站牌、互联网信息平台(含手机应用软件)等公布公交线路的发车(候车)时间、本站首末车时间等信息,提供实时到站信息发布或者查询服务。积极推广普及交通一卡通、在线支付、银行卡闪付、数字人民币等新技术在公交领域的应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6.提升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水平。一是认真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压实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强化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二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完善关键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

1.加强财税支持力度。将城市公共交通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改造、新能源车辆运营和购置、充换电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城市公交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运营补贴补偿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在确定服务标准并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财力情况逐步推行实施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联动制度,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运营主体。按照本地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在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的基础上,及时给予城市公交企业足额补贴补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科学制定票制票价。核定公交票价时,在坚持社会公益性的前提下,按照公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优质优价。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幅度一般不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企业挖掘自身资源潜力。城市公交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精力挖掘市场,以多元化的业务发展,增强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鼓励公交企业充分发挥品牌价值,拓展主业相关经营业务,改善财务状况。鼓励拓展停保场、站台、车身、车厢内等广告业务,在保障安全运营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加气、加油、充电、维修等服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加强用地综合开发。支持城市公交企业在优先保障场站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利用场站内部闲置设施开展社会化商业服务,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具有商业功能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体。(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1.保障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一是不断完善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增长机制,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和保障措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公交从业职工年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二是建立欠薪欠保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清单,做到清欠、预警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按期完成整改目标,实现欠薪欠保问题有效治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关心关爱一线从业人员。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定期开展体检和心理健康辅导,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身心健康。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困难从业人员的帮扶力度。二是组织开展“最美公交司机”“巾帼文明岗”“全国工人先锋号”等特色品牌培树,营造尊重关爱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三是通过各类媒体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公交事业发展、关爱公交驾驶员群体、给予公交驾驶员更多的尊重和理解,共同构建更加和谐的驾乘关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建立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生态、文旅、城管、税务、工会、邮政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要参照建立本地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办法。

)做好评估评价。建立公众参与公共交通出行环境、服务品质等测评和监督机制,对评价结果较好的县(市、区)在项目、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并将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三)突出示范引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等试点创建县(市)要在规划建设、服务创新、政策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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