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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称号
承德政府网  2008年07月28日 09时58分

 

   本网讯 (舒建民) 近日,承德市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评选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这是我省惟一一家市级司法行政单位获此殊荣。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握市情、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条主线,紧密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这一目标,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经过了从起步到不断发展的艰难历程,闯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2005、2006、2007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分别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3件、898件、1696件,每年同比增长100%左右,办案数位于全省前列。为了延伸法律援助触角,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系统。在残联、妇联、信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狱、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建立了80多个法律援助联络处,在全市229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现全市80%以上的村设立了联系点,有的县区已达到100%。使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大大强化了村级组织化解民间纠纷、宣传法律援助、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的能力。为了提高办案质量,今年又在全市开展了质量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推出为老、弱、病、残、农、青少年、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多项举措,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因不满意而投诉的上访事件,受到了受援群众的普遍赞誉。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每年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500余件,信访上访案件约80余起,还抽调人员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承德做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 张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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