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09-0087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09〕4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03-31   10时35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承德市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承德市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

(一)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2009年全市继续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收入线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5倍以下,实物配租主要面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孤老病残和其他亟需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适当提高保障收入线标准。

2009年全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户数为6000户,其中三区2150户,其他各县3850户。 新筹建廉租住房1400套,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其中三区计划建设480套,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八县计划建设920套,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的要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

2009年全市计划竣工15万平方米,其中三区9万平方米,八县6万平方米。

(三)旧住宅小区改善和棚户区改建

2009年全市完成棚户区拆迁面积10万平方米,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数1200户;旧住宅小区改善面积40万平方米,受益户数6500户。

(四)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覆盖率80%,个贷使用率45%。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责任目标。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是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责任目标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责任目标是考核各县区政府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的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年度责任目标要求,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督导各县区完成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二)落实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资金。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不足部分,由一般财政预算安排。同时,市财政、发展改革和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做好中央、省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争取工作,确保足额争取到位。

(三)加大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力度。2009年是完成省政府“三年内实物配租达到住房保障户数50%以上”工作目标的关键性一年。为确保廉租住房筹集工作目标的完成,各县区要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工作力度,采取集中建设、直管公房转化、购买、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等方式组织建设。集中建设或配建的项目要在4月初开工建设,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相关部门必须要落实项目建设优惠政策。同时要组织做好2010年度廉租住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件的项目争取2009年内开工建设。

(四)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影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关键因素是土地供应。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采取政府行政划拨供应的原则,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确定、收储工作,将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在年度建设用地利用规划中单独列出,并且优先供应。各县区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完成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2009年要重点抓好双兴家园、会龙山西区、营子兴隆小区、新欣佳园二期、双滦双峰碧境小区、丰宁京北新城、滦平鑫源小区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年内竣工。

(五)加大旧住宅小区改善和棚户区改建工作力度。加快旧住宅小区改善步伐,重点组织做好80年代以前建成的3万平方米以上的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旧住宅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整治环境,强化小区物业管理。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做好已拆迁棚户区的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进度。市区内重点组织做好会龙山、碧峰门等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工作,确保回迁安置房屋尽早交付使用。

(六)组织做好低收入家庭的资格认证工作。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工作由市县民政部门负责,市县民政部门要抓紧制定《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做好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工作。申请人申请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书(证),资格认证书(证)中要明确标注被认证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金额。

(七)实行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资金年终决算审计制度。为确保住房租赁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各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设立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市县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安排,年初一次性将住房保障资金拨付到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设立的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做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资金年终决算审计工作。

(八)完善住房保障组织机构建设。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212号文件要求,完善住房保障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在街道办事处(镇)设置住房保障助理员,具体负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各县区要抓好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尽早实现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

(九)组织做好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督导考核工作。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年中检查督导工作,按照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做好对各县区政府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住房保障工作是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十七大精神,把住房保障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全面落实。

附件:2009年度承德市住房保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主题词:印发 实施方案 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印

(共印150份)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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