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小金库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本网讯 (通讯员关利强,记者苏克)记者从市监察局获悉,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小金库”进行治理。
据悉,本次“小金库”治理工作范围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本次“小金库”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全市“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将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治理工作首先由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重点对具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特别是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单位进行检查。
据悉,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不久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治理工作将持续至今年底。近日,我市召开“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市、县(区)“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9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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