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6/2011-04923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公 告
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授权下放简化部分国土资源审批权限和事项的批复》,现公告如下:
自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起,在双桥区国有土地范围(不含高新区及其托管范围)内的个人住房、共用宗商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抵押等土地他项权利证书的,请到双桥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地址:西大街大北沟口,双桥区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2138060 2135101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等单位办理国有土地登记事宜,仍在承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大厅办理。
联系电话:2259806、2259803。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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