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由学校支出,最高可获赔50万元
本网讯 (记者张楠)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各类学校正在加紧与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签订校方责任险,该险种保费将全部由校方承担,严禁向学生收取,每个学生每次事故最高可获赔50万元。
据了解,我市公立、民办学校全部纳入此次签订的校方责任险,涵盖了从幼儿园到大中专院校的数十万学生。该保险主要承担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于学校或者教职员工的过错,造成的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保费标准为中小学生每人每年5元,幼儿园和高校学生每人每年8元。保险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事故的赔偿标准为每生每次赔偿限额为50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200万元,每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万元,每生每次医疗费赔偿限额为50万元。
此外,市教育局明确要求,校方责任险的保费由学校从公共经费中列支,严禁向学生收取,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工作进行检查,对迟保、漏保等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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