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以市场主体、服务对象、群众普遍关心、共同受益的事项为重点,研究制定实施了一大批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内容涉及企业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农林水务、社会事业、民生保障、公检法司及其它等七方面内容。为便于查阅,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工商、公安、发改、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32个部门和单位的便民服务措施进行了梳理,与省实施的两批便民措施合并在一起,编制了《承德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便民服务措施汇编》,现予以集中发布。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实施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群众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增设流动婚姻登记站。除现有结婚证办证点外,民政部门在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增设流动婚姻登记站、婚姻登记专网端口和服务热线,组织婚姻登记流动队根据群众预约到流动婚姻登记站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
(二)扩大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快推进就医结算即时结算系统建设,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三)推广就医“一卡通”。卫生计生部门利用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推进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以医疗服务信息标准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基础,推广远程医疗,逐步扩大居民健康卡发放范围,推广就医“一卡通”。
(四)公立医院建设患者回访中心。卫生计生部门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设完善回访中心,实行患者满意度评价复核考评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
(五)建立“三无”病人应急救助机制。卫生计生部门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机制,保障无明确身份、无力付费、无责任承担方的“三无”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六)为120急救车配备专职担架员。卫生计生部门于2014年底前为各设区市120急救车全部配备专职担架员,切实解决高层住宅、老旧小区和空巢老人急救困难问题。
(七)建立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卫生计生部门在全省建立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全省55所三级医院和144所二级医院实行电话和网络预约诊疗。
(八)公开透明分配保障性住房
1.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及平面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准入标准、办事程序、分配房源、摇号结果等信息。
2.推进保障房并轨运行。将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合并为保障房,统一规划建设,优化审核程序。实施“租补分离、梯度保障”制度,在规定的保障面积内,对不同困难程度的承租人按相应的梯度标准给予住房租赁补贴,将“暗补”变为“明补”。
3.拓展保障范围。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均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同时,降低申请门槛,取消户籍限制和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年限等限制条件。
(九)建立县(市、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部门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职能资源,在全省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逐步建立面向群众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2014年完成三分之一。
(十)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县(市、区)残联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实行上门服务。开展网上接访服务,明确网上接访办理时限,一般事项涉及残联职责范围的在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在30日内办结。
二、面向企业的服务措施
(一)简化企业工商登记手续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设立登记时,只登记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申请人不需提交验资报告。
2.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对前置审批部门已经核准的住所(经营场所)免予提交证明,工商登记机关直接予以登记。
3.扩大“审核合一”登记范围。企业登记全部实行“一审一核”制,简易登记事项由受理窗口人员直接核准。
(二)新企业登记注册同时发放“一照一章三证”。各市、县(市、区)政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设立登记联合审批,对注册内资新企业涉及工商、质监、税务、公安4个部门审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及印章刻制等“一照一章三证”事项,实施一个窗口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发证。
(三)简化环评审批手续。环境保护部门对已经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工业园区、专项发展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对没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取消总量确认环节。对省重大战略支撑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央企入冀战略合作项目、民营企业重大项目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
(四)简化企业资质审批手续和项目审批期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不再进行延期审批;对各类资质、资格有关内容的变更、相关证书遗失、损坏补办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对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急需的建筑施工许可、涉及与央企合作项目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审批时限严格限定在3个工作日以内。
(五)缩短粮食收购资格审批期限。粮食部门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批中,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审批;确需实地核查的,由15日缩短为3日内办结。
(六)下放发票发放权限。为解决纳税人出具发票难的问题,将地税系统机打税务发票职能权限下放到乡镇服务大厅或税务站所。
(七)取消出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质监部门取消出口到境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监督检验,不再收取监督检验费。
(八)下放部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权限。质监部门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含取证和复审)许可(11项)全部下放至作业人员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质监局受理、审批、发证。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的受理环节、气瓶充装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的受理和审批事项、单独申请特种设备修理许可的(申请单位无相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资格)受理和审批事项均委托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质监局办理。将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审核、发证和日常管理工作由省级标准化部门下放至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标准化部门。
(九)减免一批计量器具检定等收费项目。质监部门免收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授权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费;免费为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城乡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降低游标卡尺等18项计量器具检定项目收费标准。
(十)缩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审批期限。质监部门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计量认证行政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不包含检验、检测、专家评审时间);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补领、更正等申请的审批时间从22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将委托加工的备案时限从22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三、面向社会的综合性便民服务措施
(一)下放审批和办理权限
1.公安部门下放6种审批和办理权限:
(1)将公民民族、性别变更更正事项,市外户口迁移事项,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将公民籍贯变更更正事项,由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到派出所核准办理。
(2)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等法定重点监管车辆以外,其他机动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全部下放到县级车辆管理部门办理。
(3)因驾驶证被记满12分、注销可恢复状态的驾驶人的培训、考试的相关业务下放到县级车辆管理部门办理。
(4)机动车、驾驶人档案信息的更正、补录业务下放到市级车辆管理部门管理。
(5)被“套牌”案件的受理业务,市、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均可办理,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
(6)除消防支队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审批项目全部下放到县级消防机构办理。
2.财政部门对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由设区市以上财政部门下放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
(二)简化审批条件和手续
1.公安部门从7个方面简化审批条件和手续:
(1)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再要求驾驶人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2)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再扣留涉案车辆。
(3)公民申办出国(境)证件不再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只需交验原件。凡人口信息完整的省内居民,跨户籍地申办出国(境)证件时不再提交居住地居住证明。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消提供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
(5)简化《出海船民证》使用、年检条件。出海船民凭本省公安边防部门签发的有效《出海船民证》,可在省内各港口随本省籍船舶出海作业,无需随船更换《出海船民证》;在办理出海证件年审时,本省船舶及其人员除可向船籍港边防派出所申请外,还可选择向省内经常停靠地边防派出所申请办理。
(6)简化旅游团入境通关手续。中国旅游团入境时可由领队先交验名单,边防检查站确认旅游团全员返回后,即可自由选择边检查验通道办理手续,无需再排队通关。
(7)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取消迁移附加条件。对有稳定工作并自购房屋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购房证明,包括购房协议和付款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对有稳定工作并租房居住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租赁房屋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对有稳定工作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凭书面申请、单位出具的务工和居住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对夫妻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结婚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父母、子女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凭书面申请、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凭书面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地税部门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全面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逐步扩大自助办税业务范围。
(三)缩短审批和办理时限
1.发展改革部门将一般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核定时限为40个工作日,行政事业性收费核定时限为60个工作日,办理价格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认证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办理《收费许可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
2.公安部门从7个方面缩短审批和办理时限:
(1)居民身份证制发证时间,市区和县城区派出所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1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派出所缩短为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临时身份证制发1个工作日内办结。开通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对高考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急需身份证的人员优先办理、发放,不受节假日限制。
(2)机动车(含大型车)号牌灭失、丢失、损毁后补发号牌业务办理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线路的审批,在县(市)范围内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设区市范围内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在本省范围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受理当日将申请信息发往目的地,接到反馈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的机动车号牌被套用的案件,凡属于车型、外观特征明显不符或者车辆运行轨迹明显矛盾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撤销被套牌期间的违法记录。
(5)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由2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
(6)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建设工程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内办结。
(7)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内办结。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管理和就业服务、统筹企业退休核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统筹企业职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等业务审批、管理项目,实行即来即办,特殊事项承诺办结时限。
4.交通运输部门对确需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车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日办结。
5.法律援助机构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一般性申请案件,审查受理期限从7天缩短为5天,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案件,以及其他紧急特殊情况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
6.林业部门经办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两岗终审、三岗终结”,于10个工作日审结。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运输等时间比较紧急的事项实行即来即办,当天办结。
7.农业农村部门将渔船检验许可由18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完成。
8.民族宗教部门从6个方面缩短省本级行政审批、审核和办理时限:
(1)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为25日。
(2)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含较大规模修缮)或新建建筑物审批、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其他宗教印刷品审批、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地方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地方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审批、印刷出口发行《圣经》审批时限由20日缩短为15日。
(3)跨省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4)设立宗教院校审核、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核时限由30日缩短为25日。
(5)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建造露天佛像审核时限由20日缩短为15日。
(6)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核时限定为20日。
(四)网上服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建设网上办事平台,“全天候”提供信息公开、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用户通过电脑、手机等即可申办相关服务事项、查询办理情况和结果。
(五)代办服务。为方便群众、企业办理各项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各市、县(市、区)政务中心设立免费代办服务窗口,负责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新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审批服务咨询、引导和协调工作。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本级权限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咨询、引导和协调。村级设立便民服务站,主要为个人代办计生、户籍、低保、医保等事项。
四、有关要求
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承担事项,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处室和人员,按照时间进度节点,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扎实推进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调整、资金保障、人员配备、设立服务窗口、制作工作流程图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5日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扩大便民服务范围和效果,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针对反映群众诉求、回应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推出第二批便民服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群众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民政部门在开通政府内网的乡镇设置婚姻登记延伸服务站。乡镇婚姻登记员办理结婚登记时,实时将当事人有关材料通过政府内网报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审核同意,分配结婚登记证号,乡镇服务站当场颁发结婚登记证书。对身体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行预储金管理。自2014年6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程序执行。未缴存或未按规定额度缴存预储金的项目,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和网络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四)残联组织2014年为全省1万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等提供康复训练、辅具适配、人工耳蜗植入或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等康复救助。通过实施彩票公益金康复救助项目,为全省1.4万名符合条件的听力、精神、肢体、视力等残疾成年人提供康复救助。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城镇各类经办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增设自助服务一体机,并将服务延伸到农村社保金融服务代理点和互联网手机客户端,让群众足不出村(户)就能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免交学费。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设区市实行各项社保公共业务“一站式办理”和社保费“一单托收”。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2014年提高幅度为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以上。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
(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由3个月或半年认证1次,统一改为1年认证1次。同时,建立参保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举报奖励制度,开展网络认证等措施保障基金安全。
(十一)金融部门2014年实现全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尝试开展跨行转账和取款,开通信用卡还款及代缴费等,方便群众支付结算。
(十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把空心村治理与宅基地审批挂钩,实行规范有序的宅基地退出和流转制度,解决农民建房用地难题。
(十三)司法部门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十四)司法部门在乡镇依托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建立公证联络员制度,定期到乡村、社区办理公证业务,实现公证服务全覆盖;实施公证预约服务,对年老体弱、孤寡残病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十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省农村超市、便利店安装POS机(社保金融服务终端),利用POS机消费、转账、充值和取款功能刷卡领钱、缴费,实现参保群众“缴费不出村,领钱在家门”。
(十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实行职工年龄、工龄、岗位等退休信息提前审核认定,职工到退休年龄,即可凭认定登记卡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计发退休待遇。
(十七)残联组织完善省市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省市县三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达到200家以上,方便残疾人就近就地培训。市县人才市场普遍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开展定期招聘活动,每月举办1次小型招聘会和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开发就业岗位。
(十八)商务部门以“便民利民、10分钟到达”为原则,规划设立或改建扩建公益性蔬菜零售市场。对原有菜市场逐步进行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用电、垃圾处理、车辆停放、消防安全等设施。每个县城至少建设1个便民市场,同时为提高蔬菜自给率适当建设保证本地菜供应销售的小型蔬菜批发市场,调整扩大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经营区域。
(十九)公安部门取消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收费,推行周末、节假日预约办理制度。
(二十)妇联部门实施的“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女童就学)、救助贫困先心病儿童爱心工程、“安康计划”等,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级妇联。
(二十一)简化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必要的证件外,不再提供还贷证明、购房或贷款资料。
2.符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购买自住住房或需偿还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不再转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管理。
3.已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未满2年且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政府《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均可随时办理销户提取。不需在集中封存账户再管理2年。
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外,缴存职工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也可办理销户住房公积金提取。
5.在缴存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重大疾病确诊后,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6.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在还款期内,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和或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二、面向企业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建设一站式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平台,通过登记信息共享、比对、监控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二)税务部门委托汽车经销商代办车辆购置税。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小微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减免统一改为备案方式,各级税务机关不再审批,由纳税人自行享受,每年年终进行事后备案。
(四)税务部门简化纳税人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管理流程,简化初次领用普通发票的申领手续,放宽对诚实守信纳税人的发票供应量,简化代开普通发票手续,取消大额代开的实地核查,积极引导推行网络发票。
(五)地方税务部门逐步扩大自助办税终端使用范围。增加室外自助设备数量,实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因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缴,采取措施稳定岗位无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转岗培训补助、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企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按实际工资核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七)民营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不再进行计算机和英语考试,符合条件者首次申报职称可一步到位。本科毕业满5年的,可直接评中级职称;本科毕业满10年的,可直接评高级职称。
(八)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网上运行、远程报批。
(九)林业部门支持保险机构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森林保险服务网络,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便捷保险服务。
(十)自2014年10月1日起,推行网上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年内试行电子营业执照。
(十一)河北省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项目涉及到的水土保持、河道治理、节水灌区改造、能力建设等多类子项目修改初设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各设区市水利部门。
(十二)发展改革等部门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按照减少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对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进行简化合并。
(十三)安全监管部门简化安全评价机构备案登记程序,对甲级资质机构经审核合格,当日出具备案登记表。注册地在石家庄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变更人员、机构信息的,用信函办理备案事宜。
(十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三、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以政府出资购买演出服务的方式组织文艺院团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文化普及、辅导和文艺惠民演出,2014年内演出场次800场。到2020年,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建成农村30分钟(步行)文化圈。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建成国家和省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广场。
(二)旅游部门将“河北旅游一卡通”升级为“京津冀旅游通”,提供签约景区、酒店优惠及保险增值服务等。
(三)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管道燃气)、取暖价格和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资费,按不高于当地居民价费标准执行。养老家庭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与居民生活类用水、用电、用气、取暖同价,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不高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
(四)自2015年1月1日起,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我省其他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实行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任何委托检验手续。
(五)自2014年10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取消录入指纹、现场审验原始证件环节。自2015年开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5日
承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服务措施
一、简化区域内项目审批、提高投资效率方面
1.放宽个体工商户免登记范围。对个人从事无固定门店的修鞋、修自行车、修锁配钥匙、缝纫等便民行业,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在农村集市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流动商贩,免予办理营业执照。
2.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选登记机关。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登记机关的外,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不含改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市工商局或县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在县、区行政审批中心或工商分局办理注册登记。
3.取消有关前置许可规定。对新设立的企业投资项目、除娱乐场所外,取消工商注册登记时消防、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许可条件。
4.支持重点项目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除国家已有规定外,允许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实行筹建登记,方便市场主体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文件及开展不涉及生产经营的筹备活动。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登记注册手续方面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登记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同时,不再限定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期限。
7.实行投资主体“零限制”。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对所有投资主体一律放开。允许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投资能力的村(居)委会作为投资人,设立公司制企业。
8.实行注册登记“零收费”。对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免费提供登记文本、免费办理登记注册。
9.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名称中行政区划和字号、行业的前后顺序;允许新兴产业企业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各类新型行业用语。
10.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前置许可部门已经核准的住所(经营场所),可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予以登记。
11.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对同一地址,可以作为两个以上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对无需前置许可的企业,在同一县、区范围内,可以增设多个经营场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12.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数量达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即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13.改革分散审批方式,实行集中审批。把分散在各科室的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事业单位兼营广告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一个审批部门,统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所有登记审批事项一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完成全部审批流程,局机关不再办理任何审批事项。
14.改革层级审批方式,下放审批权限。市局授权具有注册登记审查员、核准员资格的工作人员行使注册登记权,只要具备核准员资格、经过市局授权的窗口工作人员,不论职务级别,一律可以行使最终审批权,独立核准,签批发照,主管局长不再签字审批。
15.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实施“一人审核”为主,“一审一核”为辅,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为补充的审批模式。对企业名称核准、企业住所变更、减少经营范围、备案登记、补发营业执照等简易登记事项,实行“一人审核”,由窗口受理人员当场核准发照;对其他登记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当天发照;对重大事项,最迟三日内发照。
16.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远程核准。将冠“河北”、“承德”的企业名称受理审查权限下放到市、县、区工商局,实行远程核准,直接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7.取消企业年度检验、个体工商户验照。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将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便民服务措施
1.推行“八事八办”提高服务质量。“八事八办”即:今天的事,今天办;限时的事,按时办;要紧的事,抓紧办;能办的事,马上办;困难的事,努力办;琐碎的事,抽空办;分外的事,协助办;所有的事,认真办。
2.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大厅”。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审批服务中心办理。
3.发放审批服务“明白卡”。对备案和核准项目实行明白卡告知服务。对受理审核的项目,申请材料全部符合要求的按照“即办制”规定抓紧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指导企业完善补报材料和相关手续。
4.落实“即办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即办事项,减少中间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全面落实“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的要求,推进全员提速提质提效。
5.做到服务“零距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AB岗制”,热情接待办事人员,将诚心、关心、爱心、耐心、热心融入工作的全过程。不准对办事人员推诿敷衍,坚决杜绝“冷、硬、横、顶”现象。
6.实现工作“零误差”。针对涉及的各项工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事事有人盯,形成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
7.把握“急特大”。对确属急事、特事、大事的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大事快办”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简化受理程序,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坚决杜绝急需办理的事项被延误。
承德市财政局便民服务措施
一、规范首办负责制。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强化首办责任人服务意识。办理事项所需的资料、条件、程序、时限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重要环节向办事人员做重点提醒,暂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详细说明理由。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党政机关交办和有关单位需要办理的重要事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反馈;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群众来访事项自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答复,来信事项自接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回复。
三、完善首问接待制。在大厅设立首问接待岗,每天由一名科长负责,做好对来办事人员的引导、解答以及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四、推动重大事项公开。严格落实全市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逐步将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全面落实“一口服务”。各项财政业务均由业务主管科室“一口服务”,杜绝让服务对象多口跑办。
六、提高窗口单位效率。进一步明确窗口单位工作分工,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开办事流程、所需资料和办结时限,为服务对象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做好接待受理、咨询答复、办事引导、办结回复等工作。
七、建立“学费直通车”。联合学校和银行,在学校为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寄发银行卡,学生可在居住地任一银行将学费存入卡中,由学校统一进行收费,同时打印收费单,待新生入学时发给学生,解决新生入学携款不便、排队缴费等问题。
八、宣传涉企财税扶持优惠政策。对企业财会人员组织开展培训,使企业详细了解税费减免标准或扶持政策资金规模、申请条件、程序和需提供的材料。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措施
1.公布国土12336热线服务电话。工作时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并办理举报投诉事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落实AB岗工作制。各科室进一步确定AB岗,落实A岗、B岗承办人,A岗承办人因故不在岗时,B岗承办人自动顶岗,并全权负责,保证每个岗位始终有人在岗,避免出现无人办公现象。
3.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属于自己业务的必须马上办,不属于自己承办的,告知服务对象经办的科室、人员或联系电话。
4.完善一次告知制。受理服务对象咨询时,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必备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等;审核材料时,必须一次性告知应该补充的所有材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受理。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耐心解释,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窗口放置一次性告知单,供服务对象根据需要自主取用。
5.认真落实“马上办、限时结”。服务对象到窗口办事,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经办人必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能即时办理的,即时给予办理。
6.认真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本着“服务群众的事就是最大的事”的原则,统一规范双桥区和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发证要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下放审批权限3项,委托建设用地预审1项,将9项业务的受理环节前移至区国土资源局。
7.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办公。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国土资源窗口受理,公开审批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杜绝“体外循环”。
承德市商务局便民服务措施
1.改造提升“96096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提升语音呼叫服务平台,实现供需对接服务;提升网站自助服务平台,实现网络功能服务;提升短信服务平台,实现手机功能服务;提升传媒资讯服务平台,实现媒体信息功能服务;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实现现场即时服务。开通“助老一键通”、“社区捐助”等公益性特色服务项目,实现人性化服务。
2.整合家政服务企业资源。以吉祥鸟家政为重点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发展以直营方式或者加盟方式建设连锁店,培育一批社区“食堂”餐饮、粮油配送、家庭液化气站、代购代买“跑腿公司”、网购“淘宝”、社区导购“团购打折”等特色家政服务企业。
3.培育高素质的家政服务队伍。加大培训实操教室、保洁设备、烹饪设备等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家政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4.强化便民消费理念,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走进社区,设立便利店。在现有100个福满家集团便利店基础上,再新建设50个,逐步打造5分钟可到便利店、10分钟可到大中型超市和菜市场的便捷生活圈。
5.满足承德市中心城区、南区及周边县区居民购买鲜活农产品市场需求。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镇建设“承德市南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提升现有桥东便民市场,满足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6.积极推进农村集贸市场建设,解决“卖难”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改造提升60个农村集贸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村消费,繁荣农村经济。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便民服务措施
一、建设项目审批方面
1.实行提前介入,项目跟踪服务。在企业立项阶段主动上门服务,进行全程持续跟踪服务,为企业把好政策关。
2.服务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从咨询、受理到送达(发证)整个办理流程由服务窗口“一窗式”完成。严格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承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流程及所需的全部资料。
3.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产业政策、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项目,实行“局长专办、专人盯办”。
4.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对于涉及多科室的审批事项,由环保窗口工作人员牵头,内部抄报到相关科室,实行联合审查、并联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5.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在环保窗口单位,协办员和带班领导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在机关显著位置和部门网站全天候公开公示,明确协办员和带班领导,负责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做好接待受理、咨询答复、办事引导、办结回复等工作。
6.压缩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办理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时限统一缩短至18个工作日(含公开、公示环节)。排污许可证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方面
7.针对项目特点及区域敏感程度,在接受委托后的1个工作日内及时安排业务人员踏勘现场,准确把握项目选址、区域敏感目标、项目可能存在的污染因素等,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8.及时准确把握项目区域公众意见,按规定动作在接受委托的7个工作日内做好一次公示、评价区域内公众问卷调查及二次公示;根据项目特点及公众提出的有关意见,适时通过座谈等形式进一步为公众答疑解惑。
三、环境监管方面
9.建立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建设,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遗漏的管理格局和责任体系,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10.推行环保“飞行检查”(随机、快速、不定时)制度。环境监察机构在对国控企业及重点污染源,每月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对非重点污染源每季度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明查暗查、夜查和节假日查、日常检查和后督察等多种形式,以强化环保现场检查,提高现场执法的时效性和震慑力。
11.强化现场检查留痕制度。对执法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书面记录,对收集的执法证据明确记录具体信息,使执法过程做到能回查监督,执法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四、环境信息公开方面
12.推行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机制。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依法依规重点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重点监控污染源、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8项内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13.及时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积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认真执行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畅通、有效。
五、解决群众诉求方面
14.坚持“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及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双人双岗值班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15.建立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报告机制,增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受理信访案件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判,从中发现规律性、趋势性的问题,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
16.实行案件查处案前分析案后讲评制度。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案前分析,根据案件所反映的问题逐一梳理,认真准备,制定现场执法规程,为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做好铺垫。对有代表性案件结案后,由办案人员和队领导进行讲评,总结案件处理经验和不足,提高工作水平。
17.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制度,对未进行后督察的案件不准结案,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执法人员查处到位、企业整改到位。
18.推行回访制度。对环境信访案件能联系到信访人的,逐一进行回访,对在回访过程中信访人有其他诉求的,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查处理,对未按要求进行回访的,不予结案。
19.推行下访调处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工作人员下访,从源头做好信访工作,尤其对处于重点污染源所处地区,深入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民情,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隐患消除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
20.开展化解环境信访积案攻坚活动。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通过摸底梳理,分析积案情况,明确化解要求。规定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办结时限,有效化解各类环境信访积案。
承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便民服务措施
1.健全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党员联系职工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职工的长效机制。建立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畅通职工维权渠道,让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完善年度考评办法和奖惩制度,增强企业职工主人翁意识,自觉主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2.构建三级服务网络。建立以国资委为“龙头”、所属企业党组织为基础、企业职工群团组织为补充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设立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使企业综治维稳信访机构能够进一步发挥作用,更加适应服务管理工作需要。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与职工群众对话交流的网上平台,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实现干群关系“零距离”。
3.做出服务承诺。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茶相待、一片真情相交、一个明确答复相告的优质服务活动。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或当日办理的事项,做到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或上报申请的事项,做到在承诺日内办结;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主办科室牵头协调,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科科长、分管领导受理,负责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帮助办结。
4.公开服务事项。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工作人员姓名、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服务电话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工作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避免违规操作,方便群众办事。
5.实施五项服务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投诉举报制、绩效考核制五项制度。首问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办理的事项,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办理,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引导服务对象找有关人员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对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超出承诺时限未办理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建立工作台账,统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逐一登记造册,按照流程统一确定办理时限;统一公布投诉电话,确定投诉范围,制定投诉办理标准化程序;建立考核体系,注重过程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承德市产业聚集区推进办便民服务措施
1.建立“企业人才互动”信息库。推进办与园区管委会专门建立入区企业建立信息库,对所需人才情况及时统计,积极协调市县教育部门对企业所需人才安排相关教育机构进行专门培训。
2.建立“承德园区”网站。网站网址:www.cdyq.gov.cn,发布园区基本情况、政策支持、网上服务、园区动态、人才信息等基本信息,为推介园区、服务社会提供重要平台。
3.建立专门规划展馆。在市规划馆建立“1+3”平台专门展馆,在三个园区分别建立园区规划展馆,方便投资商、群众参观。
承德市工商联便民服务措施
1.为非公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每次咨询在3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
2.对非公企业反映的侵权行为、维权要求和矛盾纠纷,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附初步协调结果。
3.对申请筹备成立的商会,同意与否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附调查结果。
4.在市工商联网站刊登国家、省、市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方便民营企业查阅、使用。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措施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1.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内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4500套,竣工并分配入住9100套,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针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需求量大的实际,积极与省厅沟通,争取改造指标和上级补贴资金,督导县区抓紧组织开工建设。
3.实施旧小区改善工程。实施大老虎沟区域集中供热接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燃煤小锅炉替代工程,年内解决该区域15.6万平方米、1500户居民的集中供热问题;开展佟温小区外墙整修工程。
4.积极谋划推进道路、供热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市区主干道、桥梁维修养护工作。着力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环境。
二、行政审批服务方面
5.房地产交易大厅开展大宗业务预约服务。对商品房的预售登记、房屋初始登记和为单位、企业办理耗时较长的大宗业务实行预约,登记窗口根据预约时间安排专人受理。
6.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事宜。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变更、更正及注销等事宜进行规范,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方便。
7.个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不再收取测绘费。双滦区、开发区可在所在地的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权属登记。
三、其它方面
8.研究制定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办法和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对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前存在的质量通病加强检查处理,确保业主住上放心房,同时畅通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渠道,方便群众维权。
9.完善供热供暖服务。
(1)全天候24小时客服热线服务。966866热线平台全天候24小时提供供热政策解答、业务办理咨询、费用查询、故障报修、投诉建议等服务。
(2)多点布局,实施银行代收、无差异缴费。目前集团公司7个供热收费大厅,以及市区承德银行、邮储银行等31个网点可同时代收取暖费,南市区(大学园区)居民热用户可持“用户缴费卡”到市区任一收费网点缴费。
(3)建立站、所、公司“三级攻坚”组织,形成对室温不达标用户技术攻坚--跟踪回访--再攻坚--再跟踪--再回访的闭环动态服务模式。同时为室温不达标用户提供四项主动服务即主动定期走访(不少于1次/月)、主动测温服务(不少于5次/运行期内)、主动跟踪调节、主动热费减免。
(4)“冬病夏治”送温暖惠民措施。采用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室内用热系统排查和优化改造、供热系统技术改造、建筑墙体保温及外窗更换、管网冲洗等六项措施,利用技术和人才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和办法“跨界帮扶”用户,解决用户端用热系统的问题。
(5)便民利民小措施。如:取暖费分位抹零;在每个收费网点增设POS机,方便热用户持银联卡刷卡缴费;增设服务窗口、设置咨询服务台、热计量宣传栏、意见册、引导牌等,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10.采取“一办四中心”模式接待信访投诉,除局信访办外,成立农民工、热力、房屋质量、房地产市场四个投诉中心,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提升工作效率,化解矛盾纠纷。
承德市城乡规划局便民服务措施
1.实行限时服务。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个工作日(房地产项目1个工作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个工作日(房地产项目3个工作日)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5个工作日(房地产项目2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个工作日审批临时建设项目,10个工作日审批乡村建设规划,3个工作日核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10个工作日批准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10个工作日批准房地产受让人改变土地用途项目。
2.优化服务态度。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开展“一站二迎三服务”活动,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百释不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样、熟人与陌生人一样、领导与群众一样,热情耐心地做好服务工作。
3.优化服务流程。在网站、办公区公布规划建设项目流程图、规划编制结果和规划审批结果,向服务对象发放便民服务卡、规划审批资料明细单,公布科室职责和办公电话。加大建设项目公示力度,及时收集和整理周边群众对项目规划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对建设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
4.优化服务环境。申请专项资金,在市建设档案馆安装一部电梯,方便建设单位搬运档案资料。加大保洁力度,美化办公环境。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便民服务措施
一、环境卫生方面
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全面改善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控制道路扬尘、实行施工围挡、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为重点目标。加密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杜绝人工清扫造成的二次扬尘;限制主城区内碴土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禁止焚烧树叶、垃圾等行为,还市民一个清洁的空气环境。
3.改善环卫设施条件。对主城区损坏和破旧的环卫设施进行维护,购置垃圾桶、果皮箱、保洁三轮车等环卫设施。购置垃圾桶300个,果皮箱250个,保洁三轮车50台。预防乱扔、乱倒现象的发生,提升保洁质量。
4.改善如厕环境,优化公厕布局。新建公厕15座、改建公厕6座,对不具备改水条件的旱厕进行主体和化粪池改造。
二、规划批后执法方面
5.实行房地产项目联合审图、房地产项目配套服务设施联合验收提交资料前一次性告知,方便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印制《联合审图、联合验收需提交资料明细》,企业可以直接领取并按明细提交资料即可。
6.免费组织开发单位及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培训。主要培训规划批后执法过程中注意事项及进行小区配套服务设施验收需提交资料、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7.对于申请验收的居住项目,在勘查项目全部竣工且资料提交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受理验收申请,组织配套服务设施联合验收。
8.针对已验收不合格小区,定期现场查看、回访,帮助开发企业解决难题,促进验收手续顺利进行。
三、广告牌匾审批方面
9.实施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审批大厅的服务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
10.简化提交材料,缩短审批时限。一是向社会公布、公开户外广告审批流程,发放《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提交资料明白卡》,增加群众对户外广告审批的了解;二是简化手续,由原来需要提交13项基础资料减少到6项。三是缩短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6个工作日。
11.停收门店牌匾审批费用。从2014年起停收门店牌匾、标识设置审批费用,减轻商户经济负担。
12.建设旅游标准化导引系统。牵头建设旅游标准化导引系统,设置行车导引牌、行人导引牌、公交站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出租车停靠点等标识,推进旅游标准化进程。
四、园林绿化方面
13.压缩园林绿化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其他六项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14.推进城区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在主城区重要公园绿地内增加园林绿化服务设施、健身设施、防灾避险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和绿地照明设施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园林绿化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设置便民服务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
15.设立便民服务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并与市便民服务热线961890联通,专人、专机、专管,专门负责群众投诉、举报、咨询等事项的受理、派遣、督办、反馈工作。便民服务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城市管理:2157706;园林绿化:2154370,2525526。
承德市农牧局便民服务措施
1.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时效由2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草种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审批流程从法律法规规定的20个工作日之内缩短到15个工作日之内。
2.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农牧专家咨询热线的作用,重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农业专家技术咨询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3.常年采取集中办班、蹲点包园、典型观摩、下乡指导、网络答疑等形式,推广普及良种良法。
4.成立农业技术专家服务队。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实行科技人员联系种养殖户制度。开展全方位科技服务,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
5.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基层 “送检下乡、送服务上门”,开展农机安全检验、农机注册登记、驾驶员考试业务受理及现场技术指导。
6.依托承德市农牧信息网,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建立京承农产品产销信息平台,促进京承两地产销信息互通,为全市农户提供信息服务。
7.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净化农资市场,杜绝假冒伪劣和高剧毒禁限用农药、兽药、渔药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
承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便民服务措施
1.坚持服务“三农”,引领科技发展,起到科技支撑作用。
2.向社会公布我所专家服务电话,解决技术难题。
3.建立油葵、玉米、谷子等作物新品种示范田,以点带面,加快新品种及高产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
4.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在草莓、油葵、鲜食玉米等特色农业产业中,做好技术培训。
5.开展技术咨询、提供技术服务,组织科技人员到农村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送技术下乡。
6.引进适合承德地理气候条件下的新、优、特品种,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承德市林业局便民服务措施
一、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方面
1.咨询服务制。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查询等各项业务服务,咨询服务电话:2522562。在中心窗口公开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业务指导规范等内容。
2.一次告知制。办事群众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缺漏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群众咨询事项,一次性书面告知。
3.限时办结制。中心窗口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相关审批或审核科室站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4.办结告知制。办事群众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一经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即主动打电话告知前来领取事项办理结果。
5.AB岗服务制。从受理到办结的每个业务办理程序均设AB岗,A岗有事,B岗跟上;A岗繁忙,B岗协助,以减少群众办件的等待时间。
6.投诉举报制。办事群众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规定或不执行上述便民措施的,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意见的,可向市林业局监察室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050460。
二、信访接待方面
7.文明接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能够解决的当时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按规程及时给予答复。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处理问题有回声;接待来访者热心、谈话记录细心、解决问题耐心、处理问题诚心。
8.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信访责任制。局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分管副局长主管信访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
9.实行局领导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值周制度。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由局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群众,值周领导负责承办上级和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阅批信访事项,监督受理和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一包到底,直至办理完毕。
10.在局机关设立信访接待室,公布接访电话:2050134。
三、林业科技方面
11.成立市林果科技服务组织,公布服务电话,成立技术推广网站。重点提供林果发展规划、造林技术、果树栽培管理、林果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市林业局科技服务热线电话:2050144(市林业局果桑站)、2251665(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科技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2050245。
承德市水务局便民服务措施
1延伸供水服务窗口,健全便民服务功能。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盛华酒店对面供水服务大厅、开发区供水服务大厅、万华小区底商供水服务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
2.缩短供水报装时间,简化用水报装程序。印制《用水报装明白纸》,明确用水报装环节、验收环节、用户需要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并附有详细的公司用水报装工作流程和验收流程,明确各部门联系电话。供水公司在用户第一次咨询相关工作时,将明白纸和一系列具体文件包括远传水表、水表安装间距规定及管道验收规定等一并提交用户。
3.实施科学调度供水,确保供水优质安全。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对供水SCADA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准确掌握供水系统的运行状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发出调度指令,保证供水系统安全运行。对供水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适时启动抢修应急预案,最大限度保证供水。
4.成立11支县区级抗旱服务站,为农民提供流动抗旱服务
5.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确保农村人饮安全。“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承德市七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82.9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4年解决2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6.扎实推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在水务系统重要窗口部门专门设置复印机、休息椅、饮水机、茶杯、纸笔等用品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从小事抓起,使窗口工作人员自觉做到语言文明、服务规范;扎实开展亲民行动,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7、实施跟踪回访制度。水务系统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定,规范言谈举止,提高办事效率,热忱接待来访人员,对所提出的问题和质疑,认真细致解释说明,做到不等、不靠、不推诿、不扯皮,对一些注意事项提前告知,并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主动联系用户,进行全程跟踪催办回访工作机制。
8.聘请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用水户、新闻媒体、人大政协等聘请20名“效能建设行风监督员”,发放聘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工作作风。
承德市文广新局文化便民服务措施
1.将省局负责年度核验企业(出版物印刷企业,一书一批、报刊专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等专项印刷企业,出版物批发企业)的初步核验意见权限下放至各县区。
2.将市局负责年度核验企业权限(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排版制版装订企业、打印复印单位、出版物零售单位)全部下放到县区。
3.将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验工作的核验权限下放至县区。
4.将设立、变更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的审核权限下放至县区。
5.将设立、变更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审核权限下放至县区。
6.由省级以上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年度审核、核验事项,由市、县行政管理部门收集上报省、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7.下放到县区的涉及广电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年度审核、核验一并由本县区局负责,并按相关规定报市局备案。
8.按照省厅要求各县区每年要按时保质、全面准确做好文化市场基础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并将文化市场基础信息采集统计数据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省厅,市局不再许可证副本加盖统计标记。
9.全面推行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对外免费开放政策。
承德市教育局便民服务措施
1.对承德市考试招生信息网进行改版,增设栏目、充实内容,强化咨询服务功能,开设与考生及家长的互动版块,提升互动交流能力。及时发布各类考试招生信息,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明确专门人员,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及时的服务。
2.办好教育信息惠民服务中心,在校企合作、择业指导、出国留学、家庭教育、学生资助等方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3.利用“961890百姓服务热线”智能服务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教育政策咨询、群众投诉受理、接受百姓的各种诉求等项工作。
4.安排专人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按照审批大厅工作要求,完成各项直接面对群众的服务工作。
5.在机关一楼大厅设政务值班岗,局机关科室轮流值班,实行首问责任制。
6.局安稳办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7.将相关收费标准和举报电话在学校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8.完善责任督学和挂牌督导制度,在学校显著位置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9.向社会公开中等层次学历(非学历)文化教育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
10.实行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增加考试次数。
11.实行群众来电、来信、来访限时办结制度,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反馈调查情况。
12.组建兼职教研员队伍,推动教育工作重心下移和教育成果转化。
13.建立名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帮扶制度,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14.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公开工作,设立资助咨询热线电话2131578。
承德市体育局便民服务措施
1.下放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管理权限。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权限由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下放至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日常监管,市体育局负责对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进行督导和提供指导。
2.建设承德市两河四带体育休闲长廊。沿武烈河、滦河两岸建设承德市两河四带体育休闲长廊,利用沿河两岸绿化带空地,建设乒乓球、羽毛球等各类场地,并分片、集中安装各种体育健身设施。
3.维修小热河全民健身广场体育设施。
4.建设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工程。为没有配建健身设施的社区,以及其他已有健身设施但社区内还有合适场地、并符合条件的社区建设小型健身广场,配建体育设施。
5.分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将符合开放条件的南营子体育场及奥体中心田径场分时段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如下:奥体中心田径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5:30—9:00,南营子体育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5:00—9:00。
承德市卫生局便民服务措施
1.在与天坛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10余家京津著名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强化合作,借力发展,提升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承德的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国最高医疗水平的服务。
2.市直各医院施行单病种限价、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大型检查及化验单互认政策。对住院患者发放一日清单,方便患者及时了解住院费用明细。
3.市直各医院对持有特困证、低保证的患者和农村“五保户”落实“三减一免”政策。即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不含材料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50%住院床位费。
4.市口腔医院对我市65岁以上的生活困难、全口无牙老年人,凭特困证或低保证、街道证明等就诊,医院即可免费赠送老人一副全口总义齿。
5.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疫苗注射门诊,周六、日不休,晚上延时到9点下班。体检科3月至8月周六、日不休,体检健康证4个工作日办结。对下岗再就业人员实行减免费服务。
6.卫生行政许可建立预约服务新机制。向社会公开许可标准、要求、程序、流程和预约服务电话,申请人对新、改、扩建的工程选址、内部布局、流程设计、卫生设施、卫生标准和规范提出咨询和预约服务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监督员上门提供现场设计、指导、资料审查等服务。
7.建立卫生许可到期提醒制度。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醒管理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将许可寓与经常性常监督中,只要卫生许可条件、许可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的,取消现场验收环节。
8.实行用血费用出院即报政策。患者出院时只要所需材料齐全即可当时报免血费。从5月1日开始,全市八县县医院和营子区(承德市第六医院)开展出院即报服务。
9.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医师注册与变更由原先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2个工作日。
10.将护士延续注册审批权下放至各县(区)卫生局,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在当地就可办理护士延续注册。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民服务措施
1.市本级门诊慢性病患者的待遇拨付,由原来全年2个批次改为1次性拨付,让慢性病患者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慢性病患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一年一次改为即时办理,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地就近进行慢性病诊治、购药。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由原来代理机构办理改为医保中心直接办理,第一时间让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4.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原来一年一次结算改为即时办理,方便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开展上门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入孵企业、重点帮扶对象开展上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指导等服务;对零就业家庭开展上门就业指导、岗位推介等服务。
6.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由一年一次,改为每月一次,及时让灵活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实现高质量就业。
7.开展预约服务。全局所有科室单位电话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的咨询和预约。预约前,各科室单位要一次性告知群众办理事项的所需材料;办理过程中,能即时办理的事项必须即时办理;需要审批的项目必须告知办结时限。
8.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时间由原来的7天,缩短至5天。
9.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时限15日,缩短至7日内。
10.对标的较小,案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启动简易程序,即:当日审查,当日立案,一人独审,开庭后5个工作日结案,每个案件缩短近10天。
11.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加急证件手续齐全可以即时办理。
承德市民政局便民服务措施
1.简化老年优待证办理方法。将原来由市老龄办统一办理的老年优待证,拓展到县区老龄办都可以办理,老人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制作周期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
2.规范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审批手续。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10张以上床位即可申报养老机构。县区民政部门可以对住所地的养老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取消筹办批复文件。
3.放宽商会登记管理权限。放宽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市级民政部门可受理异地商会的登记。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由其自主设立、自负其责。
4.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为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办公场所及窗口,人口计生部门派专人进驻民政婚姻登记大厅,实现《结婚证》与《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一体办理同步发放的“一站式”服务。
5.实行婚姻登记程序网上公示。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宜上网公示,方便群众随时查询。
6.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成立时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到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7.发放救助引导卡。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系卡,12小时流动巡查,24小时求助接待,定点执守与流动救助相结合,现场救助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及时发现与分类处置相结合,实现对城市街头困难群众的及时救助和对职业乞讨人员的有效管控。
8.保证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饮用、有临时住所、有病得到及时救治。
9.深化社区建设“四有一创”。切实发挥各社区场所、设施、人员作用,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立社区服务中心、96096、12349、养老服务一键通、互联社区等利民便民平台。
10.民政部门在承德市行政审批大厅内设立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理民间组织直接登记、地名变更、领养登记等业务。
承德市扶贫办便民服务措施
1.设立扶贫产业项目政策咨询电话和扶贫项目督查电话。结合961890群众服务热线开通运行,设立扶贫产业项目政策咨询电话:2067019,扶贫项目监督检查电话:2078385,及时解答群众有关扶贫产业项目方面的问题。
2.建立扶贫项目“直通车”制度。为保证重点村群众对扶贫项目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证到村扶贫项目及时公开,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备案后,采用信函的形式,按照种植、养殖、基础设施等项目,对涉及的项目内容、规模、扶贫户数、扶持资金额度等情况及时通知到村。
3.建立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和主动接受监督制度。制作扶贫开发产业项目流程图和“违反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十必查”、“到村扶贫项目资金八项公开”展牌,便于项目实施和群众监督。
4.建立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公开制度。一是将贫困村入社社员、入社资金在贫困村公开。二是将借款户借款额度、发展生产项目、还款情况在贫困村及时公开。三是每年年底指导贫困村召开一次互助社全体成员大会,对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向全体社员进行通报。
5.建立扶贫项目发现的问题月结制度。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贫困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求各县扶贫办于次月10日前进行梳理完成,市汇总报领导审研后,当月集中时间进行处理。
6.建立贫困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业大户定期集中交流学习制度。结合扶贫开发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各县重点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业大户到外地,到先进地区进行集中交流学习参观,如有需要我办还将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到村到户实地讲解种养技术。
7.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县制度。建立处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县制度, 8名处级领导分别联系8个扶贫县,不定期到各扶贫龙头企业宣传国家贴息政策,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企业贷款,扩大经营规模,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
承德市公安局便民服务措施
一、110指挥中心4项便民利民措施
1.每年定期组织“110宣传日”活动,重点宣传110打击犯罪、解救困难、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和110常识、安全防范知识;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机制,努力使110各项工作更加顺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需求。
2.增设路灯杆报警辅助定位标识。不熟悉地理环境的报警人只要提供路灯杆编号,接警员能迅速确定地理位置并指派警力出警。
3.建立警情回访机制。接处警系统的有效警情,百分之百进行回访,对群众不满意的报警反馈信息,下发《不满意警情督办卡》进行督办,有反馈结果后,对报警人进行再回访,询问办理情况,直至报警人对办理结果满意为止。提高群众满意度。
4.开通短信报警平台。短信报警平台作为语音报警的一种有效补充手段,为一些发生紧急事件且不方便语音报警、聋哑人士报警提供便利。
二、出入境管理2项便民措施
5.简化出国(境)证件办理手续。公民申办出国(境)证件不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只需交验原件。凡人口信息完整的省内居民,跨户籍地申办出国(境)证件时不再提交居住地居住证明。
6.将现行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三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交警五个方面20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车驾管服务方面
7.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所有业务窗口既可办理驾驶人业务,也可办理机动车业务,提高窗口办事效率。
8.建立 “一号”窗口,由业务主任负责,专门解决业务疑难问题,实行排队取号、办理业务实名制。
9.简化业务流程,除缴费手续外,所有业务资料全部实现内部传递,对外地转入本市的机动车档案审核,随来随审核。
10.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手续资料齐全合法的,当日办结。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业务,手续资料齐全合法的,当时办结。
11.实行错时服务、延时服务。推行周六车管大厅、考试场、检测机构正常上班的服务模式。
(二)驾驶人考试方面
12.向具备考试条件的县区大队下放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业务、驾驶证注销恢复考试业务,便利县区群众办理考试业务。
13.加快试场改扩建步伐。对考试中心的各科目考试场进行改扩建,提高考试能力、缩短群众办证周期。鼓励和帮助具有实力的考试场进行改扩建,方便群众就近参加考试。
14.在考试候考大厅建立咨询台,设有专人负责解答群众疑难问题,维护考试秩序。
15.增加考试车辆,确保考生无障碍参加考试。
(三)事故处理方面
16.推行简易事故快速处理机制,设置快速处理岗位,简化车损、轻微伤人事故处理程序,实现一站式快速处理,当日事故当日认定、调解、结案。
17.推行公开办案机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开办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办案程序。
18.设循环滚动简易事故情节及责任确定公开栏;推行办案民警联系卡;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落实轻微车损交通事故现场定责、现场调解、现场结案的快速处置措施。
19.对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不扣车、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等措施。
(四)交通违法处理方面
20.套牌业务受理权限下放到各县区大队,驾驶人可在所在县区处理套牌案件。
21.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交管部门受理的机动车号牌被套用的案件,车型、外观特征明显不符或者车辆运行轨迹明显矛盾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撤销“套牌车”的违法记录。
22.违法处理大厅设置咨询服务台,每日由正式民警作为值日警官,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帮助。
(五)交通秩序管理方面
23.在主要路段设置便民利民服务台,配备医药箱、工具箱等便民工具,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并及时解答群众有关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和秩序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咨询。
24.在校园周边增加警力,特别是在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实行交通管制,劝导过往车辆和接送学生的私家车尽量绕行,保护学生安全。
25.依靠互联网、交通广播、微博等形式,定期对机动车检验、驾驶人审验信息进行提示性公告,在交通广播电台开办服务热线栏目。
26.实施“绿色通道”,对于运送蔬菜、肉、蛋、禽、奶等鲜活物资的车辆,除严重违法行为外,按照相关规定,不予扣证、扣车。
四、治安警察3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简化审批条件和手续
27.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群众,取消迁移附加条件。凡能通过公安网查询到居民的户口和身份证信息、能够准确证明居民身份的,不再要求提供原籍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凡能准确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28.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居民身份证制发证时间,市区和县城区派出所由60日缩短至1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派出所缩短至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临时身份证制发1个工作日内办结。开通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对高考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急需身份证的人员,优先办理、发放,不受节假日限制。
(二)典当行业场所管理
29.缩短典当行业许可证审批时限。公布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许可流程图,审批时限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方便群众快速办理业务。
五、经济犯罪侦查3项便民利民措施
30.统一受案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设立专门的受案室,责成专人负责案件受理工作,接受案件后制作《受理案件回执单》交予报案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及时立案,不属本部门管辖的依法移送管辖,受理案件过程要做到依法、高效、快捷。
31.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加强预警防范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经侦受案范围及办案流程,做到经侦工作透明化。根据经济犯罪的发案规律、特点和形式,适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警务信息,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掌握新型经济犯罪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
32.完善警企联系制度,推行防范建议书。向企业派驻联络员,畅通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随时向企业通报涉及企业经济犯罪的形式、手段和特点,提高企业的防范意识,加强对企业经营的防范指导。对危害企业的经济犯罪线索,快速受理,迅速侦破,第一时间、最大限度的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并在每起案件办结后,及时向受害企业发送“防范建议书”,针对企业存在的漏洞提出可操作性的防范建议,避免再次遭受侵害。
六、控申3项便民利民措施
33.规范信访接待工作。控申处在工作日开门接访,做到随来随接不过夜;其他时间,可根据信访群众要求及时安排接待;每周至少有一个工作日确保有领导接待,并提前公示。
34.及时受理、办结群众来信或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减轻群众反映问题的成本。通过电话、约访等形式,与来信群众逐一进行沟通、告知,做到群众来信与来访一样“事事有回音”。
35.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及时受理,分类处理,抓紧办结。对非公安管辖的事项当天给予解释;对咨询类事项一般在当天给予解答;对在侦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时转送相关部门、警种处理,由办案单位告知信访人案件进展情况;对一般信访事项在30天内办结;对复杂疑案信访事项,一般在60天内办结,确保“件件有落实”。
七、食品药品安全保卫2项便民利民措施
36.设立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随时为群众免费提供有关食品药品行政、经济、民事等法律咨询服务。
37.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送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便民服务措施
1.加强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工作,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追捕、追诉;落实检察环节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发挥案件管理中心作用,做好案件查询、案卷材料查阅、摘抄、复印等工作,确保律师阅卷权。
2.认真审查、及时办理不服法院再审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请案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畅通民事申诉渠道,在县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调解所”设置展板,公布申请的条件、程序、办案流程、受理电话,方便群众表达合理诉求。
3.对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首办责任人全程负责该案件的办理。同时,实行“两见面”制度,即办理前与来访人见面,听取申诉理由;办结送达法律文书时与来访人见面,听取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4.对办案中扣押、冻结的依法应当返还给当事人的涉案款物,在撤案、不起诉或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在法定期限30日内依法及时返还。逾期不返还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5.设置“检务公开”橱窗,公布检察院职权、管辖范围、办案规定等;设立控告申诉“接访室”、“心理疏导室”,公布12309举报电话,接访室张贴来访须知、受理举报的范围、投诉指南等,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6.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受理公民对检察人员的举报和监督。市检察院举报监督电话:0314-2373181。对实名举报的,认真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服务措施
一、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结案裁判文书应有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应依法裁判。
二、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7.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8.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9.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结案裁判文书应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应依法裁判。
三、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0.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11.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1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3.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结案裁判文书应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应依法裁判。
以上三项减、免、缓诉讼费用情形中,败诉方是特困一方又承担诉讼费用的,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环节在履行减免审批手续。
人民法院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缓交比例不得低于50%。
承德市司法局便民服务措施
一、公证处便民新举措
1.减免当事人的一些费用。原有的复印费、摄像费、录像费均取消。只收取当事人的公证费。
2.设立便民服务台。为办证当事人开设办证等候区,配备饮水设备。
3.实行法律援助。对下岗职工,低保人群,重大残疾患者等特殊群体,实行法律援助,减免费用,进行照顾。
4.深入社区、街道,主动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公证员主动上门办证。
5.义务为当事人服务。全天候为当事人免费义务咨询,代写公证文书,节、假日电话预约。
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
6.设置热线电话。设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特殊时期工作日24小时开通。
7.减少审查程序。凡持有低保证、残疾证、“五保”供养证或者妇联转交证明的,无需提交乡级政府经济困难证明,即可受理申请。
8.缩短审批时限。对于一般性申请案件,受理期限由7日缩短为5日。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案件,以及其他紧急特殊情况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
9.特殊情况上门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
10.实施“点援制”。求助的群众可以点名要求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援助。
11.提供专职服务。市区建立承德市诚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可以不受援助范围的限制。
12.建立县(市、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职能资源,在全市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逐步建立面向群众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
三、律师行业便民利民措施
13.完善律师作用公示制度。在律师事务所醒目位置,将执业律师照片、执业证号、投诉电话公诸于众。
14.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对当事人的咨询要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能一次解答清楚的,决不让当事人来第二次;能电话解答的,决不让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
15.建立当事人告知制度。律师事务所制定《当事人须知》或明白卡,将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服务内容、办结期限及可能遇到的风险如实告知当事人;接受委托后,及时向委托人沟通案件进展情况,能当天沟通解决的,决不拖到第二天,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16.实行首办负责制。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后,由首次接待的律师负责承办具体案件,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终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得推诿敷衍。
17.完善客户回访制度。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定期不定期上门征求客户意见或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18.对社会弱势群体实行减免收费。律师事务所对下岗失业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要特别予以关注,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实行减、免费服务。
承德市物价局便民服务措施
1.认真开展便民服务,利用市行政审批大厅的物价局行政审批窗口,开展便民服务,依照法定权限和业务范围,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整治旅游停车场乱收费行为,以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停车场乱收费行为为重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对超标准收费问题,现场取证,现场处理,切实规范我市停车场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3.认真受理12358价格举报管理电话,通过24小时电话值守,认真受理价格政策咨询、价格举报,维护民众合法利益,搭建惠民服务平台,减少群众维权成本,提高价检维权效果。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工作委员会便民服务措施
1.在避暑山庄、博物馆、布达拉、普宁寺等景区游客入园门区设立验票模范岗,为游客提供最优验票服务。
2.努力完善、增设各景区内游客服务设施的种类和数量,结合各景区智慧建设增加数字服务设施。
3.继续加大对各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丰富服务项目、完善服务设备,加大座椅、雨伞、轮椅、儿童车、手机加油站等便民设施的投放数量,满足游客服务需求。
4.避暑山庄景区推出外地游览人员年卡,建立外地游览人员重复进入景区渠道,实现其长期或多次在承休闲、观光的意愿。
5.避暑山庄景区在游客密集区域设置游客咨询服务站,及时为游客提供导览、咨询、宣传服务。
6.避暑山庄博物馆在每年3月下旬、10月下旬,以及5月18日(世界博物馆日)实行免费向游客开放。
7.避暑山庄博物馆等游客重点游览区域设置专职巡视人员,即时为游客提供咨询等服务、疏导拥堵游客。
8.避暑山庄博物馆、普宁寺景区定期组织志愿者(在校学生、单位党团员、社会志愿者等)服务活动,参与到景区为游客提供的义务导览、义务讲解、咨询等服务工作。
9.普宁寺景区为方便游客,提供优质1元/把供香。
10.布达拉行宫景区间增设免费电瓶车辆,满足游客代步需求。
11.磬锤峰景区对本市无年票市民执行入园优惠政策,凭本市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享受半价优惠。
12.各景区设立医疗服务点,为游客提供应急医疗服务或救助。
13.在各景区主要服务窗口设施便民服务袋和应急救助箱。
14.在避暑山庄景区万树园设立游客应急避险区。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措施
一、贷款工作方面
1.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告知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水平。向贷款申请人及申请办理贷款的开发企业提供贷款明白卡,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各类手续、要件、流程详细列出,一次性告知。
2.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培训,积极为缴存职工服务。对开发企业销售人员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知识培训,使其在售楼签订购房合过程中,能正确告知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提供的要件,各类手续的办理及贷款流程。
3.公开贷款业务办公电话,实行限时办结。对需现场勘察、签订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实行电话预约制,减少企业多次往返现象的发生,同时对已办理手续的项目,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办公电话:0314-2298229。
4.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在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于申请人有病,生育、行动不便等原因,造成申请人不能到达现场签字时,中心派专人上门服务;根据申请人实际工作情况实行贷款业务预约服务,满足职工不同的需求。
5.缩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由过去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保证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需求,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
6.积极做好贷款业务的延伸服务,针对借款人对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及经办地点不熟悉的情况,中心指派专人带领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实行全流程服务。
二、公积金提取方面
7.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8.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提供相应材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9.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0.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提供相应证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2.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中心按月代扣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承德广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便民服务措施
一、关爱残疾人工作和生活方面
1.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抓好困难群体的扶助工作。公司广泛采集用户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包括固话、手机、微信、QQ号),进行详细整理,统一录入系统,并建立老弱病残及困难群体台账,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收费及相关的减免费用等服务项目,让用户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一)面向基层的便民服务举措 5 项
2.强化机关服务意识。杜绝指责、教训、推诿、托办现象;加强热情、快捷、指导、帮忙服务;实行“受理问题”登记备案制度,做到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请示的24小时内答复,暂时不能解决的三日内说明情况。
3.加强与分公司的沟通,确保各项营销、运营等政策宣贯到位。每一项营销政策出台后,立即召集各分公司主管副经理、相关人员集中学习,解疑释惑,统一认识,凝聚执行力;确保每次BOSS系统新增功能或新的营销政策出台后,立即编写操作步骤,并及时发送给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加强EPG图文信息价格和空位资源与分公司的沟通,对各分公司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做点对点服务,每日16:00在QQ工作群发布空位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宗旨,切实协调好广告资源;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分公司,派人员到该公司实地解决,做到分公司满意为止;每年召开一次针对分公司相关人员的集中培训,对出现的问题及新的信息及时解疑释惑,统一认识,保证贯彻落实。
4.材料及时供应。项目工程、维护维修器材按计划采购调拨,正常情况下,按采购计划签收日期7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材料在计划签收日期12个工作日内完成。
5.改善一线办公环境。四月份初,公司着手对乡镇站机房进行改造,力争年底前完成对办公环境较差的乡镇机房改造。
6.延长副机机顶盒CA卡喂养时长。由原来的7天一喂养,延长到10-60天。
(二)面向用户的便民服务措施
7.热线服务方面5项:
(1)实行无假日热线。热线电话2089666全天候开通,并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制。
(2)报号服务。在接听用户电话时执行报号服务,接受用户的监督。
(3)规范服务用语。在与用户通话过程中做到敬语服务,不准以任何理由与用户发生争吵。
(4)执行用户电话回访制度。故障申告、咨询、投诉及回访电话做到件件电话有记录,并对故障申告电话、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访。回访时限不超过24小时(指两个工作日)。
(5)热线平台的搭建和完善。新建热线平台,增加知识库、呼叫转接、电话录音、用户信息录入等多种功能,为用户提供更及时更全面的服务。
8.业务窗口服务方面 5 项:
(1)实行无假日窗口。方便用户办理各项业务,节假日、双休日均正常营业。
(2)完善便民设施。在业务大厅创造亲民、便民的环境,提供等待座椅、书报、宣传册、饮用水等便民设施。
(3)建立监督举报平台。在业务大厅公示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公示业务人员照片及市公司和分公司投诉电话;并在业务大厅设意见箱或者意见簿,利用服务点的便利条件,广泛收集客户反映的焦点、难点、热点和客户对服务工作的建议、意见。
(4)设立体验专区。在业务大厅等便于用户到达的地方设置用户体验区,供用户学习。
(5)执行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回访制度。对用户的申请、咨询、求助,首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属于业务窗口职责范围的负责办理,不属于本窗口业务的,要主动请示领导,热情的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不许推诿、拖拉;对用户办理的业务所需要的手续、流程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遵守办结时限,妥善快速的办理业务;对安装、移机施工进行百分之百的回访,在办结时限的24小时内进行。定期对大客户、重点客户进行回访,制定大客户、重点客户回访计划。
9.入户服务方面4项:
(1)实行无假日入户维修。
(2)遵守维修时限承诺。公开维修时限承诺,安装、移机业务的开通办结时限为城区不超过2个工作日,农村不超过3个工作日,补交欠费恢复收视业务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用户线路维修事项4小时内办结,一般光、电缆主干线路及设备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的光、电缆主干线路及设备故障48小时内排除。
(3)遵守约定时间。在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现场,如遇紧急情况无法按时赶到现场,在约定时间前30分钟提前联系客户,经客户同意后再约定延长时间。
(4)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向所有用户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公开服务维修电话、资费咨询电话、客服电话,卡片可粘贴到用户家的电视机或者机顶盒上保存。
10.创新产品组合,提高用户体验度。开通基于华数TV2.0平台的基本互动点播业务、轮播业务和宽带互联网业务,开发互动电视,提供更加丰富的视听享受,满足各个阶层、各个年龄人群、各个时间段的需要。
11.推行惠民政策,真正让用户得到实惠。启动“真情回馈老用户”计划,实行“城网用户交1000送500,农网用户交800送400”的回馈政策。城网用户一次性交纳三年收视费1000元,公司赠送500元付费节目包;农网用户一次性交纳3年收视费800元,公司赠送400元付费节目包。
承德市妇联便民服务措施
1.建立县、乡、村 “三级妇女儿童维权站”。依托综治网络平台建立承德市“三级妇女儿童维权站”,到2012年底,全市“三级妇女儿童维权站”完成建站全覆盖。
2.开展“百名律师牵手巾帼维权行动”。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百名律师牵手巾帼维权行动”,通过各县区律师与所在县区的各个乡镇“妇女儿童维权站”进行牵手结对,解决维权站工作人员在接访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3.成立“承德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依托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成立 “承德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
4.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市妇联与市联通公司进行协调,年底前全市八县三级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
5.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预约报名、首问负责“一站式”和一次性告知等服务。
6.妇女小额贷款手续简化服务。市妇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为妇女创业提供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服务,从今年起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妇女群众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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