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59/2017-0773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责
2017-11-27   17时11分 浏览次数:

一、机构设置总体情况

承德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4个直属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正科级)。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科

3、货物和劳务税科

4、所得税科

5、收入核算科

6、纳税服务科

7、征收管理科

8、财务管理科

9、人事教育科

10、监察室

11、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级别为正科级。

(二)直属机构

1、稽查局

2、第一稽查局

3、第二稽查局

4、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其中市局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和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级别为正科级。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2、机关服务中心

3、票证中心

二、机构部门职责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本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及金税工程有关业务的宣传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负责组织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防伪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工作、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

 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直属机构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承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模式,设置2个跨区稽查局,为市局直属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名称为承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承德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对双桥区、双滦区的日常税务稽查工作;承德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对营子区、兴隆县的日常税务稽查工作;跨区稽查局业务上受承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领导,负责市稽查局统一部署的各项稽查工作。跨区设置稽查局的,相关县区局不再设立稽查局。

市局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级别为副科级。

跨区稽查局设6 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含举报职能)、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级别为正股级。

(2)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承德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科(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设立政策服务科、风险监控科、风险管理一科、风险管理二科等四个内设机构,级别均为正股级。

政策服务科:负责所辖大企业的税收政策服务及涉税诉求应对工作。

风险监控科:负责所辖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监控。

风险管理一科:负责定点联系大企业的日常风险管理具体工作。

风险管理二科:负责定点联系大企业的日常风险管理具体工作。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三 、办公地址

承德市广仁大街26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4-202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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