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做一简要汇报。我对《意见》精神学习领悟还不很深,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6年12月9日,《意见》正式发布实施,全文共6部分30条,是有史以来第一份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随着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期望值的不断增高,对事故的容忍度逐渐降低,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空前,习近平总书记7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1次中央政治局专题学习会,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先后3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党的历次重要会议、全国两会、国务院常务会都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
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要求
总的可概括为:坚守一条红线、把握两个导向、坚持五项原则。
(一)坚守一条红线。即: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一条红线。
(二)把握两个导向。一是目标导向。《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二是问题导向。从国内事故情况看,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由于监管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标准严格,事故比重逐年下降,一些事故正在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电力、商贸、轻工、机械、文娱场所,比如:2月5日浙江天台足浴中心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2月25日江西南昌“唱天下”KTV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安全生产在体制机制、技术装备、人员素质、社会意识等方面均有较大差距(体现在9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不明晰、不落实;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畅,存在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法治无章,有法不遵、执法不严;防范工作不科学、不系统、不持续,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健康监管体系不健全、能力不足;应急救援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市场机制不完善、激励约束作用不强;公众安全意识淡薄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三)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
三、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重点内容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首次明确了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其中:党委7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政府8项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强调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规定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相当于把政府一把手当安委会主任这一自愿的事进行了强制。下一步,我市也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二是首次明确了4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监管执法职能但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下一步,我市将采取由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自查,上报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和隐患清单,经市安委会讨论通过后,报市编办纳入部门职责“三定”方案。同时,进一步细化《承德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解决安全监管存在的职责交叉和漏洞等问题。
三是首次明确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这对国有出资人也同样适用。同时,强化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这是基于安全生产的专业性特点决定的,对紧急情况下撤离危险区域内作业人员、家那胡搜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首次提出了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第一次明确提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也就说,只要安全监管干部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职,一旦发生事故可以不被追究责任。
(二)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一是首次明确了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目前,发达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已由预防伤亡事故转向预防职业病,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南非等国家普遍成立了统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这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这个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二是明确了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同时,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下一步,我市要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确保无盲区。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一是借鉴“醉驾入刑”的立法思路,《意见》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的范围。一旦刑法按此要求完成修改,可对无证生产经营建设、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等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将对企业起到明显的震慑作用。二是借鉴环保公益诉讼做法,提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安全生产问题,可分别由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和行政公益诉讼。三是首次要求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如果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工作将会被追责。四是提出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车辆、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下一步,我市也要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统一着装。五是首次要求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并全文发布。这对事故调查提出了更严要求。
(四)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是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下一步,我市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二是规定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既要自觉服从部门监管,又要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目前,我市主要应用河北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但安监直管以外的行业企业纳入不多,需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做到“应纳尽纳”。四是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提高基础设施配置安全标准,加强重点设施的检测维护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城市安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人口、功能和规模急剧扩张和复杂化,城市安全面临严峻挑战。这对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必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和生活救助措施。
(五)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要建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资金,并加强使用管理。二要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三要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国外是一项成熟的保险制度,具有风险转嫁能力强、事故预防能力突出、注重应急救援和第三者伤害补偿等特点,这是运用保险价格杠杆的手段,共同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下一步,我市将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四要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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