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8/2018-009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公安局概况
2018-04-28   10时17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 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

一、主要职责

承德市公安局既是对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的领导机关,又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能:

1、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示,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3、搜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

4、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重特大案件。

5、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7、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8、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做好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市收押场所及监视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市劳教审批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12、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13、组织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4、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5、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民警教育训练等思想政治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公安干部;指导全市消防、警卫队伍建设。

16、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7、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被装的管理工作;搞好局机关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8、负责全市企业公安机关的业务领导工作。

19、对武警承德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2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承德市公安局内设26个职能部门,其中综合管理机构6个,执法勤务机构20个。

1、综合管理机构:指挥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审计处、控申处、科技信息化处

2、执法勤务机构:刑事犯罪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特警支队、巡警支队、治安警察支队、禁毒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管支队、法制支队、控申处、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看守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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