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4/2018-050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物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05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7   17时06分 浏览次数:

承文物提字(20181 C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05号提案的答复

双桥区政协:

您提出的《恢复普宁寺历史原貌,重建山门前三座四柱九楼木牌坊,让寺院以完美的形象呈现给世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复建也称作重建,是特殊的文物保护工程。对于这一做法,我国现行法律规章和国际上通行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都采取了较为谨慎和保守的态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而且,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复建项目首先必须纳入到文物保护总体规划中,其次,复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同意后报国务院核准才能实施。

普宁寺虽然是宗教活动场所,但同时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寺前广场的三座牌楼属于普宁寺的重点保护区域。2008年承德市恢复普宁寺广场时曾考虑按照历史原貌恢复三座牌楼,并由承德市文物局完成了复原设计方案,但国家文物局明确表示不同意复建三座牌楼。按照国家文物局和河北省政府批复实施的《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物保护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避暑山庄允许复建的建筑只有文津阁碑亭、暖流喧波和惠迪吉门三处小型古建筑(都已实施或正在实施)。近些年承德市市政府和市文物局也一直在向国家文物局、全国政协等部门呼吁和沟通,希望能够同意复建避暑山庄清音阁和宗镜阁(铜殿)等不存古建筑。2017年5月10日,市文物局领导专程去国家文物局就承德复建项目进行沟通,国家文物局明确表示,按照国际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相关要求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目前原则上不同意承德增加规划以外的复建项目,但可以考虑做历史原貌研究、论证和虚拟复原研究。

今年再次和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沟通,按照当前的文物保护政策不同意进行普宁寺牌楼的复建。鉴于外八庙的普宁寺牌楼是承德文化遗产的标志性建筑和重要代表性建筑,市文物局也将继续向有关单位沟通和呼吁,希望未来能够将这些建筑的复建列入到《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的修编内容中,能够进行原址重建。

2018年6月29日

领导签发:曹金岗

联系人及电话:马骏骁 2023275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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