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0/2018-0497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水务局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7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8   10时03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办

人大代表建议

专用笺

政 协 提

承水提字〔2018〕2号 (A)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谢汉杰委员:

您提出的《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水质改善,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作为政协委员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指出的我市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相关建议,市级总河长、河长高度重视,组织市河长办、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强化举措,认真抓好落实。目前,全市上下按照2018年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1+9”系列文件部署,集中力量,合力攻坚,全力推进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成效。

我市作为总书记亲自定位的“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肩负着为京津“涵水源、阻沙源”的历史重任,全面实行河长制对承德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行河长制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部署,围绕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京津冀的战略目标,全力抓落实、促成效。2017年,我市在省级河长制考核验收中评为优秀等次,并获河长制奖补资金200万元。2018年5月30日在全省防汛抗旱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上,我市就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制进行了典型发言。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被《中国水利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等多家媒体及省政府网站、省水利厅网站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河湖基本概况

(一)河流

承德市总面积39512.98平方公里。境内有滦河、北三河、辽河、大凌河四大水系。全市共有河流数量1500条,全长12817.87公里。

全市流域面积50-100平方公里的河流118条,总长度为2020.8公里;流域面积100-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2条,总长度1663.94公里;流域面积200-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53条,总长度2175.47公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2条,总长度1918.22公里;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数量1255条,总长度5039.44公里。

(二)湖泊、水库

我市现有小于1平方公里天然湖泊5处,地处坝上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和塞罕坝机械林场,分别是月亮湖、桃山前湖、桃山后湖、太阳湖、七星湖,面积195万平方米,蓄水量390万立方米。现有水库102座,大型水库2座(其中在建一座),中型水库7座,小型水库93座。蓄水工程总库容4.1亿立方米,由于受淤积影响,实际蓄水1.1亿立方米,地表水控制率仅为3%。

(三)主要特点

我市地处河北北部山区,河流众多,线长面广,河网密度大,河流管护难度大。农村河道数量是主要河道数量的6倍之多,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缺失,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任务繁重。我市受季节气候影响大,时空降水不均,春冬季降水较少,水污染防治工作挑战性大。大型枢纽控制性蓄水工程较少,地表水控制率低,干旱季节河流纳污能力弱,易出现水质下降。境内既有与内蒙古相邻的坝上高原,又有坝下燕山土石山地和石质山区,生态区位处于我国典型的生态脆弱带——农牧交错带东段和沙区前沿,水土流失较严重,河流水生态修复任务艰巨。

(四)河流水质现状

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确保水质持续改善,确保京津冀水源安全。截止6月,承德市14个国考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12个,占比85.7%,较去年同期上升7.1%;19个国省考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17个,占比89.5%,较去年同期上升10.6%。

二、工作进展

市委、市政府按照“统筹谋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

(一)严格河长“全覆盖”要求推进河长制体制建设。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河长制工作一系列部署,为实现河长“全覆盖”,紧密结合山区河道支流多、分布广、大多位于农村的特殊地理环境,将末端河长设在行政村,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有效解决了河道管理保护难度大等问题。一是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全部建成。2017年6月1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承德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6月30日前县乡村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全市13个县(市、区)、2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2483个村(社区)分别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5229人。其中,391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区域内河流(河段、水库、湖泊)分级分段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4838人,市委、市政府9位领导同志担任30条主要河流、9座大型中型水库和避暑山庄湖区市级河长;县级123条河流(河段)、40座水库设立129名县级河长;乡级1995条河流(河段)、102座水库设立乡级河长1304名;村级3737条河流(河段)设立村级河长3396名;市县河长配备技术参谋276名,实现了区域内河湖河长“全覆盖”。二是制度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按照国家、省实行河长制的有关要求,承德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国家和省规定的河长制会议、督查等七项制度、考核办法和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同时,针对我市河湖分布范围广、水域岸线长、水量季节性强、涉河事件多等特点,创新制定了《承德市河湖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承德市河湖保洁工作制度(试行)》和《承德市河湖管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试行)》等3项制度,为河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县(市、区)也同步建立了相应的河长制配套制度,有效促进了河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全市河长制责任体系全面构建。按照“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由总河长对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督导、总调度;各级河长对所辖河湖保护管理直接负责,对分管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履行“三定方案”明确的相应职责;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导落实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形成了“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河长制工作格局。

(二)围绕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狠抓河长制机制建设。为全面推进河长巡河、护河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全市河湖水环境质量,我市在机制建设上创新思路和招法,确保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上岗履职尽责。一是健全河湖巡查机制。为推进河长巡河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我市坚持把河湖巡查工作作为落实河长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印发了《承德市河湖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和《承德市河湖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各级河长巡查对象、方式、内容、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过采取常规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河湖巡查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确保了市级河长一季度一巡查、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制度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开展巡河12285人次(其中,市级总河长巡河3次、市级河长巡河13次,县级总河长、河长巡河375次,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2484次),及时解决各类问题,达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目的二是建立河长提示机制。进一步加强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建设。河长办以提示单的形式及时提示河长,河长通过召开调度会、批示反馈等形式督导下级河长进行排查整治,河长办全程跟踪问效,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市级河长组织县级河长召开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调度会4次,市河长办共向市级河长发水质断面提示单21次,有效促进了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三是健全河长协调机制。严格市县两级河长办职责,加强上下级、责任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按照总河长、河长的指示要求,筹划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下达分解工作任务。对总河长、河长会议议定的事项以及总河长、河长交办的事项,及时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指导、信息发布和意见反馈。截到目前,市河长办给市级河长报送工作专报44期,确保河长履职有据、尽职到位。根据市级总河长、河长批示要求,市河长办累计下达督办函37次、河长令2次,确保有关问题及时解决和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健全河长制宣传机制。按照市级总河长“全民发动要到位”的要求,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严格落实河长制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台和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进行全社会、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在《承德日报》开设了河长制专栏,并建立起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工作简报,大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重大安排部署、重要工作成效、具体工作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等方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监督。年初以来,在《中国水利报》、《新华日报》、《承德日报》和省水利厅网站、市政府要情快报等媒体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14篇,印发信息简报21期,取得了良好效果。五是建立流域合作共治机制。为加强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确保水安全,市水务局通过与水利部海委沟通协调,开展滦河流域合作共治工作,现已达成合作意向,由海委负责提供技术支撑,我市负责流域综合治理。此项工作已得到海委领导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落实。

(三)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严格落实河(湖)长责任制为抓手,以开展河湖清理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为突破口,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一是全力推进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1+9”专项行动。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对全市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总动员、总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坚持以思想认识要到位、压实责任要到位、点举措要到位、统筹联动督考问责要到位和全民发动要到位为统领,坚定不移“治水、管水、涵水、护水”。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1+9”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完成时限和措施保障,就扎实开展好河湖清理行动、水环境质量改善三年攻坚、农村污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业污染防治、再生水利用、河湖水域岸线管护和水资源保护9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印发相应的工作方案进行部署,严格落实河长责任扎实推进,进一步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推进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三年百项治理工程”。今年,总投资18.87亿元50项工程,涵盖9条河流、12个国省考核断面,项目竣工后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27万吨/日,新增固废处置能力1401吨/日。目前,污水处理12项、污水管网12项、垃圾处置5项共计29项已开工建设,其中,太平庄污水处理厂应急调节池工程、营子区粪便处理厂工程2个项目和双桥区粪便应急处理置措施工程已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完成新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0余公里。10个园区依托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建立健全“户装袋、村收集、镇监管、县区处理”的管理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处置。组织编制《承德市建筑垃圾和渣土消纳场建设规划》,年底前完成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和部分基础建设工作,隆化县正在办理施工许可;兴隆县、承德县、高新区闫营子村项目已进入环评阶段;宽城县已完成土地征占工作,导流渠、截洪沟建设已完成;丰宁县、滦平县、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上板城镇项目正在选址。加强城乡粪便处置设施建设,双桥区、丰宁县、隆化县和兴隆县已开工建设;双滦区、承德县已完成选址工作;高新区管委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相关工作。强力推进10个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经济开发区7个)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调度内容,每月调度一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年内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全部建成。推进畜禽、农业污染治理,全市开展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规模化养殖场治理工作,2017年,全市12个县(市、区)已经全部完成禁养区重新划定和调整工作,已划定禁养区个数52个,面积2263.96 km2,禁养区养殖取缔任务全部完成,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建率达到85.3%。2018年, 6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开工26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64个全面开工建设。推进重点河综合治理。滦河、潮河、瀑河、柳河、伊逊河等五条重点河流综合治理、生态治理、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目前,整个工程投资完成率51.26%。平泉市黑山口段河道综合治理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平泉市瀑河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双滦区滦河治理工程第一、二、三标段开工建设, 7月底前完成涉河清理任务, 12月底前完成堤防工程建设;兴隆县26#大桥上游柳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滦平县伊逊河河道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开工建设, 12月底前完工,二期工程正在编制初设方案,2019年开工建设;滦平县潮河干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密云水库上游滦平县南大庙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 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滦平县潮河上游湿地生态恢复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7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强力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51处,制定了《取缔武烈河市区段入河污水直排口专项实施方案》,全面取缔了武烈河市区段四个入河污水直排口。建成非农在线监控项目监测点187个,在册水源热泵用户远传计量设施已全部安装完毕;积极做好水量分配工作,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厅蓟运河水量分配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反馈我市对水量分配的诉求和意见,争取更多水量,为兴隆县发展留足空间。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在完成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划界的基础上,对实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的1500条河流全面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制定印发了《承德市2018年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竖桩工作方案》。目前,对区域内河道长度、起止点、左右岸(堤)长度等基本信息逐条进行核实,正在组织填写《河北省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及标界工作台账》,年底前完成划界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河湖清理专项行动。按照省河湖清理行动安排部署,针对河湖存在的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四乱”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清除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的“三清”行动。紧紧围绕“清理垃圾废弃物、清除违建违障、打击非法采砂、整治非法排污、治理黑臭水体”五项内容,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承德市河湖清理行动专项方案》、《关于集中开展河道及周边垃圾清理整治“攻坚月”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持续深入地开展河湖清理行动,全面整治河湖环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机械车辆40307台次、人员87156人次,共清理河道及周边各类垃圾562万立方米,整治排污口65个,清除违建违障121处,打击非法采砂24起,完成投资6819万元,河湖清理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三是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指引,按照补短板、强基础、管治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保水质超常规整治,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压实河长责任,强化目标举措,在全市开展涉水基础调查和水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和动态责任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旬调度保断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河流(河段)断面监测结果,对水质不达标断面上游的围场、隆化、滦平、平泉、承德、双滦、双桥等县市区,按照市级河长的指示批示要求,市河长办及时督导县级河长集中开展了流域工矿废弃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水污染、畜禽粪便污染等方面排查整治,及时采取“十项”超常规举措保障河流水质达标。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预警监测实施方案,实现与国家同步采样监测,重点断面每月3次监测,重点污染源实行季比对、月监督,月中加密监测。建立报批备案制度,污染防治设施检修和技改、水库放水、河道施工、事故排放等,严格落实事前报批和向下游报备,对影响水质重大问题实行上下游同步整治、流域统管统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水污染防治共享网络平台,水质监测数据、河长责任清单、重点工作进展、重要政策文件、重大项目建设和督导检查等实行授权共享。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市委大督查组、市联合执法督查组不间断地对分包县区实施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机制,在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同时,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设立标识牌、警示牌,加强市、县两级集中式水源地环境排查,今年以来,排查发现的问题共34个,已整改完成8个,其他年底前全部完成。市区双峰寺水库和陈栅子新水源地建设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主官工程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2018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6次主持召开“全市水污染防治暨河长制落实情况调度会议”、“河长制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市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并亲自组织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1+9”系列指导性文件,强调以思想认识要到位、压实责任要到位、点举措要到位、统筹联动督考问责要到位和全民发动要到位五个到位总要求统领河长制工作,以四坚定不移“治水、管水、涵水、护水”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

(二)建立机制统筹抓落实。建立信息报送、动态跟踪和督办台帐制度,实行旬报送、月督导、季通报、年考核,以督考促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各项工作合力推进。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2018年3月19日,我市邀请建设与管理司原司长孙继昌同志围绕河长如何履职,组织市县乡三级河长、技术参谋、责任部门及河长办工作人员2987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县(市、区)也分别组织县乡村河长、技术参谋和保洁员、巡查员、专管员9679人次进行了专项培训,有效提高了各级各类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三)强化主体责任抓落实。紧紧围绕每项工作“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干成”总体要求,制定印发了《承德市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专项行动责任清单》,将每项工作压在河长及具体责任人身上,依据责任清单交帐,确保以责任落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印发了《承德市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县级及以下河长、责任部门、河长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前阶段,依据《办法》规定已问责县级河长1名、乡级河长4名、责任部门责任人2名。近期针对省环保厅第二监察专员办通报的问题,正在对丰宁、隆化、双滦等县区相关河长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启动问责,充分发挥好警示警戒和压力传导作用。

(四)联合执法巡查抓落实。结合我市河流众多、分布广的实际,制定印发了《承德市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市本级成立5个执法巡查组,对滦河、潮河、瀑河、柳河和伊逊河等五条重点河流实施联合执法巡查,县级成立22个执法巡查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流联合执法巡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和水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保障水安全。执法巡查情况每周向市河长办报告,由市河长办梳理汇总后报市级河长。截到5月份,联合执法巡查发现河道及周边违法违规案件75起,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及乡镇完成整改;市水务局对福满家丽水超市私设排污口向武烈河河道排放污水,依法对福满家超市做出处以10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现场责令整改。

(五)完善市场机制抓落实。为扎实推进河湖环境治理、维养保洁市场化、专业化建设,及时制定印发了《承德市河湖环境治理、维养保洁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打造政府、企业、社会三元共治共管新格局,着力解决河湖责任主体不明晰、资金保障困难、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17年,通过PPP模式,市水务局以水务集团为平台融资52.77亿元、滦平县融资2.65亿元、丰宁县融资14亿元,有效破解了资金制约,加快了全市河湖工程建设、沿岸生态治理以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升级改造,提升了水环境质量和污水处理能力。2018年,继续通过PPP、第三方企业综合服务等模式,投资20亿元完成滦河、武烈河两河综合治理12.50公里;投资9.03亿元,在滦河、潮河、瀑河、柳河、伊逊河等五条重点河流河段实施河道综合治理、生态治理、污水管网、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12项工程建设;在市区主城区以及双滦区、承德县、平泉市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量达到7160万立方米,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六)创新工作举措抓落实。加强财政支持,在市县区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全市5857名河湖保洁员、巡查员、专管员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技术指导,为了科学解决水环境存在问题,我市多次聘请国家级专家团队对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诊治,从技术层面深入分析水质超标原因,对相关县(市)区水环境整治措施给予指导,提出解决建议。加大资金争取力度,2015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共获得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约7.4亿元,支持实施34个项目,涉及污水、垃圾、河道治理、农村整治等工程。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了我市水环境质量,增强了水源涵养能力,为实现水环境安全、水资源清洁、水生态健康打下坚实基础。

(七)强化问题导向抓落实。为着力解决河道行洪不畅、河湖生态脆弱和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实现河湖“一河(湖)一策”精细化管理,在 2017年形成初步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实地调研,正在编制具体方案,计划7月底前完成方案成果审批。同时,按照省水利厅安排,积极推进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正在校对核验和完善。同时,在编制《承德市分级分段河(湖)长名录》、《承德市河湖分级名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河(湖)一档”基础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组织编制“一河(湖)一档”方案。

(八)调整河流监控断面抓落实。由于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会扰动河水,影响河流水质,为此,我市已向环保部申请对部分受影响的河流监控断面临时进行了调整,其中26号桥断面替换为兴隆上游断面,替代监测时间为4-6月份,7月恢复监测;偏桥子大桥断面替换为宫后端面,替代时间为4-7月份,8月份恢复监测;党坝断面替换为后杨树湾断面,替代时间为4-7月份,8月份恢复监测;上板城大桥断面暂不替代,环保部考核给与考虑,工程实施时间为4-7月份,8月恢复正常;古北口断面暂不替代,出境水质要保持Ⅱ类;李台断面替代为新瑞大桥断面,替代时间为5-7月份,8月恢复监测。为将河道工程施工对河水水质影响降至最低,我市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加强河道工程施工管理,落实防治措施,保障考核断面河流水质达标。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提升河湖长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开创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局面作出承德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河湖长制组织领导。认真贯彻5月30日在全省防汛抗旱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和6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全面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紧密结合“全市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精神和“1+9”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将工作关口前移,靠前指挥、靠前组织、靠前督导,切实做到工作调研在一线、统筹协调在一线、组织指挥在一线、检查指导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二)认真抓好河湖清理行动。按照省委、省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把河湖清理作为今年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河长牵头负责,部门协调配合,集中力量,合力攻坚,持续深入组织好清理垃圾废弃物、清除违建违障、打击非法采砂、整治非法排污、治理黑臭水体等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改善河湖生态环境面貌,进一步提高河湖水环境质量。针对存在的问题,牵头组织“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扎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河湖水质质量。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时间、效率管控,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沿河畜禽和水产养殖清理整治力度,主要河道及周边畜禽养殖和投饵性鱼塘等逐步退出。加强日常监管机制建设,落实好日常维养保洁和收集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制止人为破坏水环境行为,维护良好的水环境秩序。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整治、重点河流整治、城区河道(旱河、沟塘)清理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整治、养殖综合整治、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潘家口水库污染治理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确何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质量稳定。

(四)积极做好巡查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好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按照全市动员会议明确的“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有关要求,督导县级及以下河长落实好巡查制度,发挥好基层河长作用,真正使河湖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加大对27个执法巡查组督导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相关结合的方式,实施“高频次、全覆盖”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和水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水安全。

(五)严格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发挥好市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对重点问题实行台帐管理,落实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对账销号制度,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及时跟踪问效。按照《承德市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未按时限、未按标准完成整改的,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厉问责、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六)下大力加大资金保障。继续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在加大各级财政环境治理投入的同时,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资金,确保项目能够建设到位。扎实推进河湖环境治理、维养保洁市场化、专业化建设,通过PPP、第三方企业综合服务等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打造政府、企业、社会三元共治共管新格局。

最后,再次表示诚挚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我市水务工作,及时给予监督和指导。





2018年7月26日











领导签发:刘志远

联系人及电话:王仲国 13832404818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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