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8/2019-0450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承德市公安局提字(2019)第35号 B类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公安局对政协承德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229号提案的答复
2019-12-13   11时46分 浏览次数:


尊敬的刘文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日租房管理漏洞是社会治安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住宅楼大面积的建设,住宅楼空置率逐年上升,而随着来承游客日益增多,旅馆在旺季时已不能满足住宿需要,部分居民楼业主为谋取利益,对住宅楼以日租房、短租房、群租房等新形式短期出租的房屋日渐增多,名为短时出租房,实为旅馆。

公安机关近年来持续严格对旅馆实名制登记管理,以致违法犯罪分子不能在旅馆进行躲藏,只能藏匿在出租房里。发生在短期出租屋内的刑事、治安案件也是逐年增多,尤其是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更是时有发生。而出租户主,大多只关心租金,对治安却不闻不问,再加上短期出租房由于租期短、交易隐蔽等原因,公安机关对日租房管理比较薄弱,对日租房屋信息不能做到及时更新,重点人员不能实现动态管控,以致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严重影响了辖区的治安稳定,更不利于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高,可以说加强对短期出租房屋管理迫在眉睫。

一、目前我市短期出租屋现状

(一)数量庞大,形式繁多。据估计,我市大约有短期出租房2000余家,主要集中在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围场、丰宁县等旅游区,这些短期出租屋都还可以时租、日租、群租、网租,形式多种多样,如此众多的出租房,真正纳入管理的少之又少。

(二)租房便利,交易隐匿。日租房、短租房作为新兴租住形式,点位分散,分布面广,房主通过张贴小广告、网络发布招租信息等方式散布出租信息,租客通过电话确认、房源照片筛选后直接支付现金或是通过支付宝、网银等形式进行交易。房主对租客信息从不过问,给钱就住,这就给了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可趁之机,为一些网上在逃人员藏匿渐接提供了便利。

(三)名为出租,实为旅馆。短期出租房的形式主要是时租、日租等,与旅馆相比,除不用登记住宿信息外,其它特性跟旅馆都一样。如果公安机关将短期出租房纳入出租房的管理,根据法规,处罚较轻,仅出租金3-10倍罚款,信息更新较慢,起不到阵地控制效果,容易造成失控。

二、短期出租房存在问题

(一)内部管理不规范,阵地控制薄弱。当前反恐形势异常严峻,暴力恐怖袭击危险增加,对出租房屋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实现对辖区往来人员的阵地控制,为打击违法犯罪服务。而目前,日租房、短租房、群租房等名为出租房屋实为进行旅馆经营,经营业主不对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就允许入住,留宿人员成份复杂、安全隐患突出,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落脚点、 “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避难所。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执法指导意见》中都对旅馆性质的经营实体有明确的管理规定,但由于大部分房主将自己家以日租、短租、群租的方式出租,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此种情况未作出明确的界定,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管理效果就可想而知。

(三)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日租房、短租房、群租房审批监管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普遍存在无消防手续、无贵重物品寄存设施、无物防设施等具体问题,我市大量出租房房体老、房龄高,防护基础弱,且大多数房东、企业主、租户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不仅存在严重的失管、漏管现象,还存在大量消防、治安隐患。

三、短期出租房下步管理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底数。组织全市各县市区进行拉网排查摸底。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及高校周边社区为对象,严格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对社区内张贴单页、灯箱广告、墙上标识等涉及的住宿信息进行拉网式源头排查,通过访查社区居民、鼓励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日租房”,确保排查无遗漏。

(二)建立协调机制,发挥部门监管合力。积极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制度,整合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小组,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合力,依据各自职责对“日租房”行业进行联合执法、整体清查,以逐渐规范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组织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签订隐患防控责任制,预防违规经营旅馆行为,实现执法部门与物业服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入户教育、发放宣传单等不同形式逐步提高经营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督促从业者守法正规经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发布违规经营隐患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四)依托新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国务院即将出台《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旅馆是指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提供住宿必需的用品和设施,并有服务人员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要依托新的《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将短时出租屋纳入旅馆管理,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促使其走向正规合法经营途径。

(五)信息化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可以借鉴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内蒙古等地住宿登记人像比对,以及天津蓟县、江苏扬州、广西东兴等地小旅馆实名登记等管理经验,结合承德实际,坚持“信息上传是第一要务”的理念,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将“日租房”纳入旅馆管理,切实加强和改进旅馆业治安管理,提升系统覆盖率和信息上传率,强化阵地管控,服务现实斗争需要,本着“先实现信息上传,加强阵地管控,后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的思路,以接通系统、信息上传、掌控可疑人员为第一要务,走“日租房”治安管理信息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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