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9-0222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是省委省政府本着改善城中村居民居住和生活条件,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进经济社会发展而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中村改造步伐,结合城中村改造实际,我局代承德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承德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今年8月23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各地要围绕“到2020年基本文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目标”的要求,为指导全市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起草的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三、《方案》起草过程
今年9月份,我局接到省《行动计划》后,明确了城中村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和主管领导,在学习领会行动计划精神的基础上,专人负责主持起草了本《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组织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以及12个县(市、区)的修改意见,对国土局和县区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采纳。现报请市政府审核发布。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确立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实施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为全面建设和谐承德、美丽承德奠定基础。
(二)确定工作基本原则。依据省三年计划,我们提出了“规划引领、稳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区域平衡,安置先行、有序开发,规范运作、依法改造,以人为本、发展共享”六项基本原则。明确城中村改造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确定规划方案,要遵循量力而为、尽力而行的工作要求,分步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明确县市区政府要主导本地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在尊重村民意愿基础上,发挥市场作用,统筹各方利益,建立起政府不增加债务、村民不增加负担的城中村改造机制。明确要将安置房建设作为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安置房可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方法,与安置房相关联的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要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对规范城中村改造行为以及改造后期村民关切的村民改居民、农村改社区、村民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三)工作目标及任务分解。今年7月份,按照省住建厅安排,我们组织了全市城中村现状调查摸底,并将摸底情况上报省住建厅。今年九月,省住建厅(确定任务过程中未征求我市意见,单纯依照调查摸底情况进行了任务下达),下达我市三年改造项目总计66个,其中要求2018年启动23个,2019年启动25个,2020年启动18个。
按照省下达我市的三年目标,本《方案》进行了各年度目标分解。2018年启动项目23个,其中双桥区6个、高新区1个、兴隆县7个、滦平县3个、丰宁县2个、平泉县1个、宽城县1个、承德县1个、隆化县1个。2019年25个,其中双桥区6个、双滦区3个、平泉县3个、承德县4个、兴隆县2个、滦平县5个、丰宁县2个。2020年18个。其中双桥区1个、高新区1个、平泉县3个、承德县6个、兴隆县1个、滦平县4个、丰宁县2个。
(四)细化资金平衡方法。在省三年行动计划基础上,就项目改造资金平衡方案问题,本方案明确城中村改造要在不增加政府债务的前提下,可采取单宗地块平衡、多宗地块联动平衡、区域地块整体平衡的等方法,统筹区域内的改造项目,以盈补亏、以丰补欠的工作要求。
(五)明确落实年度任务方法。本方案在省三年行动计划基础上,围绕各年度任务落实问题,提出县(市、区)要依托棚户区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落实各年度具体项目,制定本地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六)明确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本方案提出组织成立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发展改革委、财政、规划、国土、住建、城管、审批等部门组成。统筹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本地城中村改造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同时对部门进行了工作分工。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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