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1-301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21〕5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1-11-10   15时58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关于加快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安排部署,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开展的新机遇,积极推进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吸取更多北京非首都功能向承德疏解,加快承德高质量发展步伐,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范围包括中央和北京市属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在京非公有制企业。

二、鼓励北京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全日制高中等采取整体搬迁、办分校和共享共建等方式向我市疏解。在公路交通一小时圈规划建设北京东部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科教园区,吸引北京高校在我市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学研基地。对整体搬迁建设的,运营后由所在地政府以专项资金形式参照同宗地块划拨供地价款所对应的同等额度给予资金支持。对于北京企业、教育机构、团体等社会力量在我市投资举办学历教育学校、学前教育或进行上述学校(含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用地采取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教育用地评估确定,产权由建设方所有。鼓励北京各级各类学校与我市开展办学规模、管理模式、师资培养、专业建设教育教学与评价方式等教育内涵性资源的分享与合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三、鼓励北京医疗机构采取整体搬迁、办分院和共建共管等方式向我市疏解。对整体搬迁的,运营后由所在地政府以专项资金形式参照同宗地块划拨供地价款所对应的同等额度给予资金支持;由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可采取托管的方式,由北京医疗机构管理使用;对我市现有存量的医疗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建的,采取合作的方式,由北京医疗机构派出医疗人员全面管理;对于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进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用地采取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医疗用地评估确定,产权由建设方所有,由北京医疗机构派出医疗人员全面管理。

四、支持科研院所采取整体搬迁、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向我市疏解,鼓励疏解的科研机构开展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对在我市新建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由受益财政按国家级300万元、省级100万元给予奖励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7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同一单位再获得更高一级认定或备案的,以高一级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差。

五、北京的科技企业可以按政策申请入驻园区孵化基地,享受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创业辅导、投资融资、资源对接等服务,以达到降低创业成本、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的,孵化期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迁出孵化基地。

六、鼓励北京各类金融机构(银行类)向我市疏解,对于新购置办公用房的,由受益财政按照金融机构前3年缴纳的房产税地方分享部分100%的金额,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给予支持。奖励资金在金融机构完税后第2年度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落实,奖励兑现自金融机构完税后1年内完成。在我市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正式开业运营后拨付营运资金1亿元以上的,政府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七、吸引北京各类企业向我市疏解。重点围绕全市“3+3”主导产业和“1+2”县域特色产业,以承德国家级高新区和各县(市)区省级高新区及经济开发区等作为重点平台承接北京产业项目转移,推进“怀丰产业园”、“六沟产业园”等专业化、个性化强的园区建设,为承接北京产业转移提供差异化的优质平台。

八、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迁入我市的,前三年按照企业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总额的70%,第四年按照企业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总额的50%,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给予支持。

九、企业为疏解非首都功能整体搬迁的,按合同约定建成投产,由受益财政按企业正式投产后下一年度销售收入(以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为准,含减免部分)的1%,给予企业一次性搬迁补助,单个项目搬迁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以上,给予固定资产投资5%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给予固定资产投资5%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自纳税年度起,受益财政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科技水平安排专项产业资金给予扶持,参考企业形成的本级财政贡献额前三年100%、后五年(第四至第八年)50%的资金额度支持企业。

十一、用土地的工业类项目,每年给予1000元/亩的产业引导资金支持,支持3年。租用厂房项目每天给予0.5元/平方米的产业引导资金支持,支持3年。

十二、高新技术企业购置应用国内领先技术设备的,由本级财政给予设备购置款6%的资金扶持;购置国际领先技术设备的,由本级财政给予设备购置款10%的资金扶持。上述扶持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十三、对疏解到我市的出口创汇企业,自企业正式投产下一年度开始,完成出口任务达到500万元人民币,经商务部门认定后,按企业出口额5%给予奖励,最多奖励3个年度。

十四、鼓励疏解企业投资我市技改扩能及资产盘活项目。经承德市政府认定为产品提档升级类技改扩能项目或资产盘活类项目,给予技改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0%比例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自投产之日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净增同级财政贡献额(以技改或资产盘活前年度同级财政贡献额最高值为基数)50%支持企业。

十五、支持北京区域性仓储物流向我市疏解,或在我市开展物流供给侧协调配送,质量标准互认,采供数字平台建设等协同合作。承接的专业化批发市场,享受我市省级开发区入园政策。对经营“承德山水”品牌系列产品的企业享受我市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支持政策。覆盖全省或全国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软硬件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1亿元以上,按实际设备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米以上,且销售达到1亿元以上,给予15万元/亩的资金支持。

十六、支持疏解企业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创获国家5A级景区奖励1,000万元。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奖励200万元。反映承德内容的原创影视剧在央视播出,奖励100万元在。在省级卫视频道或院线上映播出,奖励50万元。

十七、对疏解到我市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及康养医养项目,在争取享受北京市鼓励政策外,养老机构床位纳入省、市运营补贴范围,鼓励北京养老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购买市属养老服务,积极推进京承养老服务执行标准的互通互认,参保养老机构综合保险的互通互认。积极与北京建立京承统筹协调机制,做好京承养老产业规划拟定,人才培养,信息管理平台及企业交流平台建设。

十八、支持疏解企业争创知名品牌。正常运营的企业,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注册的地理标志保护证明商标、认定为河北省示范企业、河北优品牌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十九、支持疏解企业设立结算中心。企业在我市设立结算中心的,按企业所属地形成本级财政贡献额前三年70%、以后年度60%资金额扶持企业发展。

二十、支持符合条件的疏解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在我市注册公司并在主板上市的以专项资金形式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创业板上市的奖励200万元、新三板上市的奖励100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通过借壳上市或将外地上市公司迁到我市的企业视为首发上市,按相同标准奖励。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新转入市场奖励标准补足差额。奖励资金须用于企业在我市境内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正式上市运营后,受益财政以专项资金形式拨付给企业。

二十一、优先保障疏解落地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使用土地。经承德市政府或县级政府批准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式提供土地。经充分运用财政、税务和第三方资源对产业项目“单位财源贡献率”进行评价结果较好的,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可按政府土地出让成本供地,但不得低于土地出让最低价。新上项目用地可采取招拍挂方式按零收益出让土地,也可分期出让土地。转型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兴办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或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健康休闲、养老项目的,经承德市政府批准可继续按原途径使用,过渡期5年,过渡期满后依法依规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二十二、对已在北京市取得的生产经营资质、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可继续享有原有的资质、认证;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承德,经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随迁职工持有在京注册的医师、护士、律师、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可按规定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需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按原职务职称资格证书直接申报,并给与优先评定。对企业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市县级留成部分以奖励方式全部返还个人。

二十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及其配偶、子女要求户籍迁入我市的,公安部门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即报即批;对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通过设立单位集体户或派出所社区公共户口的方式落户。凡因疏解项目来我市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地未落户且无房的人员,经属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县级审核确认,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我市购买住房1套。

二十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探索北京户籍随迁职工子女保留原学籍在我市入学就读管理模式,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的,落实京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随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由承接地自行确定,力争保险待遇不低于北京水平。

二十五、政策兑现由市、县(包括各区、县级市、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两级根据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和事项所在受益地和受益财政来分级负责。市级负责部分,由承德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县区对拟奖励事项进行联合审核把关,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批准执行。按程序审议审核确定后(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审),由承德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提出资金申请,经市政府审批后,均在项目或企业正式运营一年后于每年经济工作会议上集中兑现。

二十六、对重大事项和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本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由承德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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