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10/2022-00093 |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尊敬的市政协李宪琴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承德市委员会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60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我单位收悉后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实际,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您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涉及卫健委职责部分回复如下:
一、推进各系统内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承字〔2020〕6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拟制《承德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心理服务疏解干预专项组工作方案》,按照《承德市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方案》、《承德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协作机制》等文件,着重加强各系统、各部门心理健康系统建设。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高等院校全部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室,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在校学生、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全面更新各县市区乡镇政法、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心理卫生专业网络,建立社区、村患者关爱帮扶小组,不断完善基层防治网络,强化患者服务保障。三是目前,我市7家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其中,3家公立医疗机构,4家私立(民营)医疗机构,我市以市精神病院为主要依托,开展患者集中筛查、健康教育、规范管理等现场调研指导工作。
二、专业化评估标准,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按照《临床心理学》、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释义及调查方法的通知》文件、规范要求,我市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患者(咨询者)心理健康评估。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全市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主要实施单位,在“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其他卫生日宣传中,不断强化心理卫生方面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建立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我市依托12345群众热线,及时面向社会开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咨询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良好心理健康。市精神病院正在积极筹我市心理咨询热线,内设6部心理服务热线,配备心理测查仪等,适应社会发展,普及全民心理健康知识。公安、司法、民政、残联、教育、妇联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开展监管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困难群众、学生、妇女儿童、精神残疾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卫生、宣传等部门在新媒体、传统媒体等科欧宣传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广泛宣传健康和科普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志愿者开展进学校、进厂矿、进村(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知识宣传。建立了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做到无死角。
三、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人员素质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利用中央资金,开展了多轮次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全市2020年精神卫生防治及心理健康知识远程培训,全市520人参加培训并合格,确保我市每个乡镇至少有2名、每个县市区至少10名专业医疗卫生人员能够开展基本心里疏解咨询等工作,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极端案事件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二是利用国债项目,2020年举办全市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市、县两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疾控中心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131人参加培训,每个县市区保证10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开展心理咨询与服务。三是我市定期组织市、县、乡三级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培训,精神卫生作为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近5年来已经培训3轮,共计700余人次。四是及时组织开展全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目前,已经组织10期,累计参加培训人员80余人。经过各种专业化的培训,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精防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有明显的提升。
四、资金支持
市财政每年支持市卫生健康委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精神卫生工作,确保卫生健康部门精神卫生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开展。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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