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1-2796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92号提案的答复
2021-05-17   15时59分 浏览次数:

朱孟博委员、邹定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装修房屋质量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全装修住宅工程的现状

近年来,为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由传统的“毛坯房”逐步向全装修标准交房转变。经统计,2019年全市开工建设住宅工程999项,建筑面积590.48万平方米,其中全装修工程30项,建筑面积26.48万平方米,占比4.48%;2020年全市开工建设住宅工程1238项,建筑面积533.28万平方米,其中全装修工程5项,建筑面积5.66万平方米,占比10.61%;从统计数据来看,全市全装修住宅数量不多,占比较低,但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二、全装修住宅出现质量问题的成因分析

1、房地产开发企业降低质量标准是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开发企业推行全装修住宅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一方面为适应部分业主的需求,扩大销售渠道而采取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炒作全装修概念起到调整价格的作用,变相提高或降低售价。当一房难求时,利用全装修概念另行收取较高的装修费,打“擦边球”,变相突破最高限价政策,如蘭台府项目就是典型案例;当出现销售难时,通过低价或赠送等方式变相降低售价,如嘉和广场项目就是典型案例。不管是出于哪一种考虑,开发企业没能将收取的装修费用全部用于装修工程,造成全装修施工工艺和所用材料价高质廉,质量问题频出。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刻意规避政府的监管,“毛坯备案、全装交付”是开发企业对全装修工程常用的报建和交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开发企业组织毛坯备案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而后要求业主个人分户与指定的装修公司签订个人装修合同,以此来规避监管,如蘭台府项目就是典型案例。在具体工程中,部分开发商又存在购买廉价装修材料,以及将装修工程分解、压价发包给多家装修公司的行为,为装修质量埋下了隐患。

2、购房人的信任度不足导致纠纷频发。

开发企业过度的包装和宣传,在购房人心目中形成“精装修”的印象,实际上仅是全装修,严重影响了购房人对开发企业的信任度。装修材料采购和装修施工过程由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负责,购房人无法参与,尤其是水、电管线隐蔽施工完毕后,购房人无法从表观上验证装修质量。出现个别质量问题,导致连锁反应,从而纠纷多发。

3、装修施工企业能力不足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

大量商品住宅开发项目采用全装修交付,装修施工企业要同时承担上百套住宅的装修任务,这对装修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和运作经验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目前,承德市场上具备大规模施工能力的装修施工企业数量还较少,能够胜任大批量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任务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装修施工企业在接下大批量业务后,往往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小公司,导致工程质量参差不齐。

4、目前的装修材料供应模式也存在问题。

开发商考虑到建设成本及资金周转问题,施工单位会在项目初期和意向厂商签订采购合同,直接跟生产厂家拿货,这就要求生产厂家能大批量、短时间集中供应各种配套的装修材料及设备。但是,根据材料市场实际情况来看,现行的装修材料供应模式较难满足这种大规模全装修工程的需求。

5、政府监管力量不足。

与毛坯房相比,装修工程专业分工多、细节繁琐,工程监管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加之需要考虑差异化的消费需求,监管力量缺口日益增大。

三、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应对措施

当前,国家提倡和推动住宅工程全装修,是为了提高住宅品质性能,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绿色建筑,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局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对蘭台府项目的调查研究,从以下八个方面全面加强全装修住宅质量监管:

1、全面纳入质量监督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将全装修工程规避监管,全装修工程必须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在办理住宅工程施工许可时,应将全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并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施工过程中变更为全装修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在全装修工程开工前,将全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并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补办施工许可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这项工作需要市综合执法部门的配合,加大对未批先建也就是规避监管工程的查处力度方能实现。

2、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开发企业是住宅全装修工程的第一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不得将全装修工程肢解分包,并负责全装修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协调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等工作。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善质量体系,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

3、全装修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进场材料、构配件应履行验收程序,按规范要求需复检的,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材(产品)严禁在工程上使用。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17日

 

 

领导签发:于希龙

联系人及电话: 王卫东   13931426355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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