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21-2726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服务指南
二、适用范围:个人、组织
三、设立依据:《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七条
四、实施部门及机构: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承德市植保植检站(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均可办理)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承德市开发东区大石庙镇承德市农业农村局院内3号楼208室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检疫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除外)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检疫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除外)
七、申请条件:《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七条
八、申请材料:
1、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
2、省间调运的还需提供调入地省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市、县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要求书;
3、产地检疫合格证。
九、办理方式
当面提交(网上提交)
十、办理流程及描述
十一、特别程序及标准: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当面或邮寄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承德市开发东区大石庙镇承德市农业农村局院内3号楼208室
(二)电话咨询:0314-2536172
(三)网上咨询:nyncj.chengde.gov.cn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0314-2536009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536039
(三)网上监督投诉:nyncj.chengd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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