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1-2790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承市建发〔2021〕22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
1.月通报排名内容。工作进展(包括棚改开工任务完成情况、棚改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
2.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月通报内容及排名标准》中棚改开工率和棚改基本建成率2项指标,分别由高到低对各地进行排名。
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月通报内容及排名标准
通报内容 | 排名指标 | 排名标准 |
棚改开工任务完成情况 | 棚改开工率 | 棚改开工率=当年棚改开工套数/当年棚改开工任务套数×100%。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结果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
棚改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 | 棚改基本建成率 | 棚改基本建成率=当年棚改基本建成套数/当年棚改基本建成任务套数×100%。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结果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
3、年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年终通报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住房保障科
联系人:张建升
电 话:2035981
邮 箱:cdbaozhangke@163.com
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年终通报评分标准(100±5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棚改开工任务完成情况 | 根据2021年棚改项目实际开工情况计算得分 | 25 | 截至11月底,未完成年度棚改开工责任目标任务的,不得分。完成年度棚改开工责任目标任务的,按照年度实际完成棚改套数占全市年度棚改实际完成总套数的比例排序,超过目标任务10%以上的套数不予计入(可按照省统一部署申报纳入后续年度计划)排名第一的得25分,逐名次分数递减,每名间分差0.2分。 |
2 | 棚改项目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 | 根据2021年棚改基本建成任务完成 情况计算 | 25 | 截至11月底,未完成年度棚改基本建成责任目标任务的,不得分。完成年度棚改基本建成责任目标任务的,按照实际基本建成套数占全市棚改实际建成总套数的比例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得25分,逐名次分数递减,每名间分差0.2分。 |
3 | 2017年及以前棚改项目建成情况 | 根据2017年及以前棚改项目实际建成情况计算 | 25 | 截至11月底,2017年及以前开工项目建成完成的,得25分,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得0分。 |
4 | 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 | 根据2021年 全年督导核查工作开展、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计算得分 | 25 | 1.对项目核查情况计分,依省督查员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数量评定,按照“[1-整改通知书下达项目数/本年度项目(开工、基本建成)总数]×10”得分。 2.保障和协助督查员顺利开展工作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5 | 加减分情况 | 根据棚改工作受表扬肯定情况加分 | ﹣ | 截至11月底,棚改工作成绩或创新经验被国家部委通报表扬的,得2分;被省级表彰的,得1分。被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的一篇得1分;被省级媒体正面报道的一篇得0.5分;被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调研与指导》采用一篇得0.1分。同一内容不累计计算。最高加5分。 |
根据棚改工作受通报批评情况减分 | ﹣ | 截至11月底,棚改工作被国家通报批评的,每一项扣1分;被省级通报批评的,或被省领导批示问题,经核实属实的,每一项扣0.5分。被中央媒体负面报道,经核实属实的,每一个问题扣0.5分;被省级主要媒体负面报道,经核实属实的,每一个问题扣0.3分;其他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酌情扣分。同一内容不累计计算。最多扣5分。 |
二、城中村改造工程
1.月通报排名内容。工作进展(包括截至月度末的项目改造启动情况和安置落实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
2.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城中村改造统计报表,按照“得分=启动率×60分+开工率×40分”公式计算得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
3.年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2021年城中村改造工程年度考核评价标准》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住房保障科
联系人:张建升
电 话:2035981
邮 箱:cdbaozhangke@163.com
2021城中村改造工程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权重分值 | 评价标准 |
1 | 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 16分 | 1.建立相应工作机制(3分)。县(市、区)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得3分,县(市、区)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得2分,没有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得0分。 2.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3分)。县(市、区)主要领导督导、调度一次得1分,县(市、区)主管领导督导、调度1次得0.5分,局主要领导督导、调度一次得0.2分,最高3分。 3.工作有亮点(6分)。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宣传、推广一次得2分,被省领导批示肯定一次得2分,被省领导讲话肯定一次得1分,被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得1分,被省级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得0.5分,最高6分。 4.按时完成城中村改造统计工作,统计报表经核查真实(2分)。每发现一条不实项目信息扣1分,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每次扣0.5分,扣完16分为止。 5.配合督察员核查(2分)。 6.发督办函每次扣1分,被通报每次扣2分,被约谈每次扣3分,同一事项按最高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扣完16分为止。 |
2 |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 8分 | 1.制定了城中村改造支持政策(2分)。 2.将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管理(2分)。 3.将城中村改造涉及的项目核准、规划、用地、建设等审批手续全部纳入绿色通道(2分)。 4.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筹资新模式,创新金融产品(2分)。 |
3 | 群众工作情 况 | 6分 | 1.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2分。同一报道内容不重复计分,最高扣6分。 2.出现因城中村改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最高扣6分。 |
4 | 项目进展情 况 | 70分 | 综合得分 = 启动率×40分+开工率×30分 (注:启动率:指报告期末已启动改造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个数占计划改造的项目个数的比率。该指标是反映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度的重要指标。开工率:指报告期末已开工建设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占已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选择实物安置的安置房建筑面积的比率。该指标是反映城中村改造工程进度的重要指标。) |
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1.月度报排内容:工作进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率、开工率、完工率由高到低排名,投资完成进度按投资完成率由高至低排名,户均投资额按由高到低排名,百分率数值相同改造户数多的县(市、区)排名在前。
3.年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县(市、区)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旧改办
联系人:常亚楠
电 话:2076477
邮 箱:jxqgsbgs@163.com
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 ||||
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式 | 评定标准 |
日常考核70分 | 1.征求居民意愿及改造方案会审报备情况 | 8 | 根据查阅资料与实地核查情况评分 | 1.各县(市、区)组织征求居民意愿项目比率达到100%的得2分,每低1%扣0.5分,此项最多扣2分;2.征求居民意愿比率未达到户数80%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2分,最多扣3分;3.各县(市、区)改造方案100%完成市级报备会审的得3分,每低1%扣0.5分,此项最多扣3分。 |
2.立项启动及开工情况 | 8 | 根据查看立项资料与实地核查开工情况评分 | 1.3月底前,项目全部完成立项,项目启动率为100%的得2分,启动率每低1%扣0.5分,此项最多扣2分;2.5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为100%的得4分,开工率每低1%扣0.5分;3.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发现一个项目扣0.2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3.项目完工及居民满意度测评情况 | 10 | 根据实地核查各县(市、区)项目完工情况评分 | 1.10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完工率为100%的得5分,完工率每低1%扣0.5分,此项最多扣 5 分;2.完工后,各县(市、区)所有项目均组织居民满意度测评且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得5分,每发 现一个项目居民满意度低于 80%的,扣 0.5 分,此项最多扣 5 分。 | |
4.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 10 | 根据通报、约谈、督办文件及日常督查发现问题情况评分 | 1.国家通报发现问题的,扣3分、被省级在重大场合通报或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分;2.被约谈一次扣1分,督办函每份扣0.5分;3.省重点工作大督查每发现一个问题扣 0.5 分;厅 督查每发现一个问题扣 0.2 分;4.省级督查员每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各地不配合协助督查员 工作的,扣 2 分。此项最多扣 10 分。 | |
5.改造标准与效果 | 10 | 根据实地检查完工项目情况评分 | 每县(市、区)抽取5个项目实地查看改造标准及效果,并对每个项目评分,项目平均分数为该项得分。评分内容包括:征求居民意愿、改造方案制定、违建拆除、水电气路、居民楼内外整治、弱 电线路迁改入地(梳理)、公共设施配套等改造效果情况、居民满意度情况、小区后续管理情况等。 | |
6.改造规模与投资 | 10 | 根据各县(市、区)完工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评分 | 1.改造规模2分,改造规模得分=改造总户数/改造总户数最高项目的改造总户数×2分;2.改造投资2分,改造投资得分=改造总投资额/改造总投资额最高项目的总投资额×2分;3.户均投资 3 分,户均投资在 35000 元/户以上的得 3 分,户均投资在 28000 元/户以上的得 2 分,户均投资在 21000 元/户以上的得 1 分,户 均投资在 21000 元/户以下的不得分;4.居民及社会出资达到改造 总投资 20%以上的得 3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15 分。 | |
7.优秀设计方案评选 | 5 | 根据优秀设计方案评选结果评分 | 评为老旧小区改造优秀设计方案的项目,每个项目得0.5 分,此项最多得 5 分。 | |
8.示范项目评选 | 5 | 根据各县(市、区)示范项目评选结果评分 | 评为省级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得2分;此项最多得5分。 | |
9.月度工作情况 | 4 | 根据市月工作通报排名次序评分 | 按照市月通报中项目进度排名由高至低顺序,当月前三位的县(市、区),各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 |
年终 | 10.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10 | 根据各县(市、区)项目完工及日常核查情况评分 | 1.改造完工的小区数未达到年度任务目标的,扣10分;2.涉及的户数、栋数、建筑面积3项指标,发现一项指标未完成的扣5分。此项最多扣10分。 |
11.工作推进情况 | 20 | 根据工作推进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评分 | 1.工作推进8分:县(市、区)政府制定2021年改造方案的得1分,县(市、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两次以上的得1分,县(市、区)组织业务培训的得1分,组织开展项目自查的得2分,改造后所有小区均成立业主委员会得3分,成立率每低3个百分点扣0.1分;2.宣传报道7分: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工作简报每次的4分,国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每次得1分,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每次得1分,市级每次得1分。该项最多的7分;3.加装电梯5分:开展了加装电梯试点的得 3 分,按照试点政策取得加装电梯成效的得 2 分。 |
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工作
1.月通报排名内容:依据省信访局信访业务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区分进京访、赴省访、到市访三个层面,统计内容为当月发生的集体访、个体访,以及被上级部门交(督)办的来信访、网上信访事项。
2.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工作计分办法》(下表)对各县(市、区)进行打分,按得分由低到高排名。
3.年终考核按全年数据统计进行打分,按得分由低到高排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局信访办
联系人:杨世宁
电 话:13653247720
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工作计分办法
类 别 | 集体访 | 个人访 | 被上级部门交(督)办来信访、网上信访事项 |
进京访 | 1. 20人以上1批次计50分; 2. 5人以上20人以下1批次计20分; 3. 重复访1批次计10分。 | 1. 1批次计10分; 2. 重复访1批次计5分。 | 1件次计5分。 |
赴省访 | 1. 50人以上1批次计50分; 2. 5人以上50人以下1批次计20分; 3. 重复访1次计5分。 | 1. 1批次计5分; 2. 重复访1批次计2分。 | |
到市访 | 1. 50人以上1批次计20分; 2. 5人以上50人以下1批次计10分; 3. 重复访1次计3分。 | 1. 1批次计2分; 2. 重复访1批次计1分。 | |
备 注 | 统计口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数据来源:信访业务综合信息系统、信访台账。 评定科室:局信访办、相关科室。 |
五、建筑业转型升级工作
1.季度通报排名内容。工作进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步安排。
2.季度通报排名方式。按照《2021年建筑业转型升级排名评分标准》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2021年建筑业转型升级排名评分标准
序号 | 指标名称 | 分值 | 计分标准 | 说明 |
1 | 全县(市、区)建筑业季度总产值同比增长率排名 | 20 | 后一名依次减 0.2 分 | 与上一年度产同季度值相比增长百分率。 |
2 | 骨干企业季度总产值增长率排名 | 10 | 后一名依次减 0.2 分 | |
3 | 新开工项目实名制上线率排名 | 10 | 后一名依次减 0.2 分 | |
4 | 外向度同比增加值 | 10 | 后一名依次减 0.2 分 | 注:外向度 =外省完成产值 /完成总产值。 |
5 | 当季本地采用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和 BIM 技术应用项目数量排名 | 10 | 后一名依次减 0.2 分 | |
6 | 当季本地钢结构建筑等装配式项目开工数占新开工项目总数的比率 | 10 | 后一名依次减 0.2 分 | 由市节能建材办负责考核排名 |
7 | 建筑工人培训数量 | 10 | 后一名依次减 0.1 分 | 由市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考核排名 |
8 | 督导检查通报发现问题 | 10 | 每次减0.5分 | 重复问题不重复扣分 |
9 | 建筑业统计数据上报情况 | 10 | 上报不及时、数据有遗漏1次减0.1分。 | 每 季 度 最 多减 0.2 分。 |
10 | 新增特、一级企业(资质)数量 | 加 分 项 | 每新增1家特级企业加1分,每新增1家一级企业加 0.2 分。 | |
11 | 担任市级以上试点 | 国家级一次加2分,省级一次加1分,市级一次加0.5分。 | ||
12 | 当季本地新增采用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和 BIM 技术应用工程项目数量 | 采用施工程总承包1项加0.2分,采用全过程咨询1项加0.1分,采用 BIM 技术应用1项加0.3分。 | ||
13 | 市级以上通报表扬 | 国家级一次加2分,省级一次加1分,市级一次加0.5分。 | ||
14 | 新增规模企业数量 | 每新增1家50亿级企业,加2分;每新增1家20亿级企业, 加1分;每新增1家10亿级企业,加0.5分; 每新增1家 5亿级企业,加0.2分。 | 一个企业加分一次。 | |
15 | 新增装配式产业基地数量 | 每新增 1 家,加 0.2 分。一个基地只加一次。 | 由市节能建材办认定为准。 |
3.年终通报排名方式。依据各季度得分总合计算分数,
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杨建波
电 话:2288056
邮 箱:cdszjjjgk@163.com
六、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
1.月通报排名内容: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装配式建筑占比按地上面积计算。
2.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各县(市、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由高到低排名。
3.年终考核按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由高到低排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市节能建材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火星
电 话:13903246654
邮 箱:cdsjnjcb@163.com
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工作
1.月通报排名内容:累计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
2.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各县(市、区)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由高到低排名。
3.年终考核按全年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由高到低排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市节能建材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沛强
电 话:15076892758
邮 箱:cdsjnjcb@163.com
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1.季通报排名内容:工作进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步安排。
2.季通报排名方式:按照《202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评分表》对各县区和双桥区、高新区质安办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出现总得分相同情况,参考“生产安全事故”扣分情况,此项扣分少者排名靠前)。
202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评分表
评价项目 | 评价标准(总分 100 分) | 扣分 |
事故情况
| 1.职责范围内每发生一起事故扣 2 分,每死亡一人扣 3 分,依次累加; | |
2.迟报、漏报事故,除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扣分外,每起加扣 10 分; | ||
3.发生较大事故,除按事故起数、死伤亡人数扣分外,每起加扣 15 分; | ||
4.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除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扣分外,每起加扣 30分。 | ||
工作部署 和监督 检查情况 | 5.未按要求反馈重要文件、通知及督办事项等有关情况的,每次扣 2 分。 | |
6.被国家、省(住建厅、省安委办)或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等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 5 分、3分、1分。 | ||
7、安全监管系统使用情况被省厅以书面或微信等形式通报的,每次扣1分。 | ||
8.在省、市组织的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中,发现施工现场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不严,下发执法建议书的,每次扣 5 分。 | ||
9.国家或省(省住建厅、省安委办)、市政府(市住建局)作为先进典型进行推广的,分别加2分、1分;受到国家或省(省住建厅、省安委办)、市政府(市住建局)通报表扬的,分别加2分、1分;辖区项目获评省、市级文明工地的,每个加2分、1分。 | ||
总扣分 | ||
总得分 |
3.年度通报排名方式:按照四个季度通报排名分数 平均值对各县(市、区)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出现总得分相同情况,参考“生产安全事故”扣分情况,此项扣分少者排名靠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安监站
电 话:2074350
邮 箱:cdajzdk@163.com
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1.季通报排名内容:工作进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步安排。
2.季通报排名方式:根据《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评分表》对各县区和双桥区、高新区质安办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 (出现总得分相同情况,参考“检查通报”扣分情况,此项扣分少者排名靠前)。
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评分表
评价项目 | 评价标准(总分 100 分) | 扣分 |
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情况
| 1.未按要求反馈重要文件、通知及督办事项等有关情况的,每次扣 2 分。 | |
2.被国家、省(住建厅、省大气办)或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等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 5 分、3分、1分。 | ||
3.被国家、省(住建厅、省大气办)和市政府(市大气办、市住建局)对扬尘问题通报的,每项目扣 2 分; 被责令督办的,每次扣3分。 | ||
4.在省、市组织的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中,发现施工现场执行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下发执法建议书的,每次扣 5 分。 | ||
5.未按工作要求报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数据资料的,每次扣 5 分;报送超过规定时限的,每次扣 2 分;报送数据不合格的,每次扣 3 分。 | ||
6.国家或省(省大气办、省住建厅)、市政府(市大气办、市住建局)作为先进典型进行推广的,分别加2分、1分;受到国家或省(省大气办、省住建厅)、市政府(市大气办、市住建局)通报表扬的,分别加2分、1分;辖区项目进行市级扬尘治理观摩的,每个加5分。 | ||
总扣分 | ||
总得分 |
3.年通报排名方式:按照四个季度通报排名分数平均值对各市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出现总得分相同情况,参考“检查通报”扣分情况,此项扣分少者排名靠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安监站
联系人:杨硕
电 话:2074350
邮 箱:cdajzdk@163.com
十、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作
1.工作进展(包括完善技术指导体系情况、低收入住房安全保障情况、推广绿色低碳建设方式情况、建筑特色管控情况、实施效果等)、工作亮点、存在问题。
2.月通报排名方式。根据《2021年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通报排名标准》对各地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2021年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通报排名标准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
1 | 安排 部署 情况 | 方案制定 | 根据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已制定满分,未制定不得分。 | 5分 |
2 |
重点 工作 实施 情况 | 完善技术要求情况 | 县级落实《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导则》及相关技术导则,已制定技术要点、建筑方案选用等,得满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3分 |
按要求编制农村住房(一和二层)设计方案、建设通用图集、施工构造大样图等技术文件,能够满足为建房群众技术指导服务需要的,得满分;未全部制定,按所已制定的比例计分。 | 7分 | |||
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情况 | 县级已制定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得满分;未制定不得分。 | 2分 | ||
能够按要求实施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得满分;未全部实施的,按已实施的比例计分。 | 2分 | |||
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率100%,得满分;未及时解决的,发现1户减1分,扣完为止。 | 2分 | |||
组织推广应用绿色环保建设方式情况 | 县级建立适宜当地推广应用新型结构体系、建筑节能技术和绿色环保建造方式清单及技术指导要求的,得满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3分 | ||
已建立推广应用新型结构体系、建筑节能技术和绿色环保建造方式清单及技术指导要求的,得满分;未全部建立的,按已建立的比例计分。 | 4分 | |||
已明确的各类技术及要求,有实施的实例。实施一项加一分,加满为止。 | 7分 | |||
农村住房建筑特色管控工作情况 | 已制定当地农村住房建筑特色、乡土风貌建设指引的,得满分;未制定不得分。 | 2分 | ||
已制定当地农村住房建筑特色、乡土风貌建设指引的,得满分;未全部制定的,按已制定的比例计分。 | 3分 | |||
县级已全部实施的,得满分;未全部实施的,按已实施的比例计分。 | 4分 | |||
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情况 | 县级已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管理办法的,得满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2分 | ||
县级已制定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管理具体措施的,得满分;未全部制定,按已制定具体措施的比例计分。 | 4分 | |||
已有效落实“五项制度”的,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得满分;未全部实施到位的,按已实施到位的比例计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 7分 | |||
技术服务情况 | 县级已组织专业队伍开展下乡技术服务的,得满分;未组织或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 3分 | ||
县级技术服务队伍能够满足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实施入户技术服务、开展建筑工匠培训的,得满分。未全部实施到位的,按已实施到位的比例计分。 | 5分 | |||
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建设 | 试点县均制定已试点建设方案的,得满分;未全部制定的,按已制定方案的比例计分。 | 3分 | ||
所有试点村在新建农村住房或既有农村住房改造中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得满分;未全部开展的,按已实施村庄的比例计分。 | 6分 | |||
试点示范农村住房建设均符合村庄规划要求,并且建筑特色明显提升的,得满分;未全部达到要求的,按达到要求村庄所占比例计分。 | 7分 | |||
3 | 工作管理情况 | 落实支持政策情况 | 县级能够与相关部门对接,整合相关资源、加大工作支持力度的,得满分;未全部进行资源整合的,按已进行资源整合的所占比例计分。 | 4分 |
完善工作台账情况 | 实行一户一档,一村一汇总、一镇(乡)一台账,对设计方案选用、新型结构体系应用、施工建造方式、竣工验收等内容逐项进行登记,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系统的,得满分;发现一村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分 | ||
4 | 工作综合效果 | 农村住房 抗震改造 实施情况 | 地震高烈度地区,开展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并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未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扣50%得分;没有改造任务的,不扣分。 | 3分 |
农村住房 建设品质 提升总体 效果情况 | 按照实施农村住房品质提升农户户数占当地农户常住农户户数的比例排序,前3位得满分,后三位分别扣6、5、4 分,中间位次扣2 分。 | 7分 | ||
5 | 其他 相关 工作 | 加分项 | 工作经验或做法,得到党中央、国务院肯定的,得3分;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肯定的,加2分;省级以上媒体宣传的,每篇稿件加1分,最高加3分。 | 3分 |
减分项 | 未发现问题的,得满分;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违背群众意愿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3分 | ||
合 计 | 100分 |
3.年终通报排名方式。综合每季度得分均值计算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市住建局对口部门:村镇科
联系人:刘威
电 话:13603148583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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