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1-3015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1〕7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08   17时18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五届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市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针对我市学前教育公办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投入水平显著提高,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二、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认定及管理。各县(市、区)依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9]19号),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情况制定认定及评估细则,组织进行评估认定,评估认定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收费标准限定。综合考虑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变化、城镇化率等相关数据,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限定按幼儿园所处地域分为市中心城区、其他县(市、区)城区(县城)、农村三类。市中心区(含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城区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以800元/生/月为宜,最高不得超过900元/生/月;其他县(市、区)城区(县城)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以520元/生/月为宜,最高不得超过800元/生/月;农村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以200元/生/月为宜,最高不得超过400元/生/月。

三、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及认定任务

(一)全市普惠园建设认定任务。2021年,全市新增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0所(含双桥区、滦平县和丰宁县2020年下半年认定的4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143所,预计在园幼儿达到27713人,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普惠率达到85%。

二)加快主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园建设。针对主城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普惠园覆盖率未达到8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50%问题,加大普惠园认定力度,加快公办园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目标。双桥区要在已认定普惠性民办园37所、在园幼儿5020人基础上,还需认定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600人,或新建2所标准化公办园(在园幼儿720人)。双滦区在已认定的24所普惠园中挖潜扩充规模(增加在园幼儿300人),或新建设1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60人)。高新区已认定9所普惠园有空余学位(可增加在园幼儿200人),或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

四、提高奖补标准,激发民办园的办园积极性

(一)提高主城区普惠园奖补标准。双桥区普惠园奖补标准从生均每年400元提高到1000元,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5620人进行奖补,共需补助资金562万元,提高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财政需承担168.6万元。双滦区、高新区补助标准可参照双桥区执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见表一)。双桥区对认定高于收费标准900元的普惠园的差额补助由区财政负担。

(二)提高其他县(市、区)普惠园奖补标准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外,其他8县(市)1区(营子区)普惠园奖补标准从生均每年400元提高到800元,已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6630人,共需补助资金1330.4万元,由本级财政承担(具体见表二)。

2021年,中央、省财政提前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715万元,各县(市、区)所需资金可以从中央和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一部分,其他由本级财政负担。奖补资金全额用于普惠园发展,可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开展教师培训等。

五、提升普惠园办园质量

(一)开展普惠园分类评估。按照河北省城市、农村幼儿园分类评估标准,由县(市、区)组织对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分类评估定级,对照标准,严格督查,逐项评估,鼓励幼儿园达标升级,年内30%达到一类园水平。市教育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检,激励普惠性民办园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坚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管理。对园长和教师培训、教研活动、优课评比、表彰奖励等一视同仁。继续开展优质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结对帮扶,互派管理人员和教师跟岗学习,挂职锻炼,实现资源共享,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二)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公办省级示范园举办分园的管理体制。政府将回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完善办园条件后交由公办省级示范园托管举办分园,分园性质为普惠性民办园,免除租金,管理团队由公办园选派,幼儿园教师自行聘任,收费标准低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加强管理,共享资源,扩大优质幼儿园资源。

(三)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将普惠园认定建设目标任务、奖补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普惠园认定和奖补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附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统计表

 

 

 

附件

 

主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统计(一)

 

在园幼儿数

所需资金(生均1000元 )

单位:万元

上级下达资金数(万元)

按市、区分级财政承担数(万元)

预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1083

1108.3

446

168.6

939.7

85

双桥区

5620

562

154

168.6

393.4

85

双滦区

3562

356.2

221

0

356.2

85

高新区

1901

190.1

71

0

190.1

85

 

其他县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统计(二)

 

县市区

普惠性幼儿园所数

在园幼儿数

所需资金数

(生均800元)(万元)

已落实资金数(万元)

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数

预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合计

73

16630

1330.4

116.38

4182

85

营子区

3

451

36.08

0

73

85

滦平县

8

1285

102.8

0

454

85

宽城县

12

1746

139.68

0

476

86.5

隆化县

12

3410

272.8

0

678

85

丰宁县

12

2537

202.96

60

543

87.36

兴隆县

3

864

69.12

24.88

321

85.1

承德县

11

2068

165.44

0

507

85

围场县

4

1842

147.36

31.5

707

85

平泉市

8

2427

194.16

0

423

89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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