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河北省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冀气领组〔2022〕2号)文件要求。10月12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科组织召开了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会上通报了目前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分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二是排查水泥搅拌站、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定期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录,并完善门禁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进度,联合住建、城管、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张自强同志,机动车科负责同志;各县(市、区)、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分管副局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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