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6/2022-3124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9号提案的答复
2022-05-20   16时54分 浏览次数:

承工信提(2022)第9号    (A)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3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邹定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后期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此提案通过调研收集到目前民营、中小微企业由于受疫情影响面临的困难,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非常有现实意义。现就我市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下的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的政策举措答复如下:

一、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及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实际,全市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莅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单位个数达到22.1万个,增长1.6%。实现增加值1050.45亿元,增长6.5%;营业收入3755.8亿元,同比增长11%,利润总额272.6亿元,同比增长18.8%,上缴税金179.4亿元,同比增长13.89%,从业人员93.5万人。民营企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我市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推动创新、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扶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特别是突如其来的疫情发生后,民营、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处境越发艰难,为及时应对疫情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冲击,帮助民营、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市委、市政府以推进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企业复工达产、释放民营企业活力、破解融资难题、聚焦创新驱动等方面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强化领导,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进一步做实做细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为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落地化服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企业咨询服务主体,促进民营、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组合拳”

(一)加固资金链,着力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1.落实信贷扶持政策。持续推进各类惠企政策落实,引导驻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切实将政策红利向企业释放送达。一是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截至目前,共发放再贷款45.48亿元,办理再贴现3.19亿元。二是大力推动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推广,全力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截至目前,通过推动资金困难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实,为2263户普惠小微企业的2665笔贷款办理了延期业务,涉及延期本金44.11亿元;通过推动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政策落实,为7326户普惠小微企业发放了16482笔信用贷款,余额43.38亿元。三是督促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承德市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三十条措施》,有效纾解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截至目前,全市企业贷款余额1531.72亿元,比年初新增107.61亿元。同时,进一步压实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工作责任,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断细化服务保障举措,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保障。

2.健全融资服务体系。一是强化领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银行领办机制》作用,点对点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资金困难,进一步细化服务举措,不断提高银企对接频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对390户重点骨干企业投放贷款余额284.77亿元,新增投放18.98亿元。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落实《政银企精准对接会商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服务团”常态化开展工作,强化“金融顾问”功能,协同各级企业服务中心深入企业开展上门对接服务,通过宣讲政策和座谈调研等形式,现场“开方抓药”,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199次,1864家企业参加,意向贷款114.46亿元,实际投放58.55亿元。充分发挥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作用,积极组织银行发布产品,持续引导企业入驻平台,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宣传力度,截至目前,我市有5891家企业入驻平台,全市13家银行机构利用金融服务平台发布69款信贷产品。三是创新企业纾困服务体系。设立了市级企业纾困基金,总规模2亿元,主要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应急转贷服务,实现银企互惠共赢,共同发展。截至目前,为58家企业倒贷71笔,金额10.4亿元,为企业节约资金使用费2269余万元。四是强化地方金融组织赋能实体经济功能。充分发挥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支农支小作用,截至目前,58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34.39亿元,20家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2.27亿元,19家典当机构典当余额2.88亿元,形成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有效补充。

3.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民企账款长效机制。为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我市加强辅导督办机制,切实加大清欠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国家及省转交投诉举报事项19件,其中,国务院“互联网+督查”8件、工信部清欠系统3件、省减负办交办8件,投诉反映金额4801.41万元(含涉诉1件,涉及金额1600万元)。经核实,情况属实10件,确认属实的无分歧欠款金额298616万元。截至目前,已清偿金额298616万元,完成清偿事项的100%。

(二)细化完善帮扶政策,促进惠企政策落实

1.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政府网站、部门官网、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开展惠企政策“大讲堂”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和信息资源,引导企业将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对符合融资支持、项目扶持和奖补条件的企业,及时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2.扎实落实领导包联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制定《承德市市级领导包联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方案》。

围绕“3+3”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对规上企业、规下培育企业及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出口型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业创新领先企业等六大领域重点企业实行市级领导包联服务,每位市政府领导包联1-2个重点产业集群,并包联2-3个重点龙头企业,县(市、区)级领导每人分包1个产业集群并包联2-3个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实现县、区域重点产业全覆盖,包联领导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切实为企业谋思路、出实招、聚资源、解难题,全力推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已初步收集集群及龙头企业重点问题38个,建立问题清单,安排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推动龙头企业发展

1.壮大创新主体。以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统领,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实现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新飞跃。截止到目前,共推荐126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新认定78家,重新认定48家)。若全部通过科技部抽查,预计我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家、重新认定40家;共推荐94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新认定862家,复审85家)前三季度通过认定318家(其中新认定244家,复审74家),第四季度推荐的40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待省科技厅评审。目前,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053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达220家。2021年共为民营企业争取省市级科技项目20余项,共获得1000余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落实“专精特新”梯度培育计划,今年已新增30家“专精特新”入库企业;组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工作,并向省工信厅推荐12家企业;组织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推荐2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组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推荐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2、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坚持引培并重,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苏垦银河、天大钒业、神栗等骨干企业在产品研发、人才储备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快企业发展壮大,在仪器仪表、智能输送设备、能源装备、绿色食品、新型建材等优势领域,全力打造行业标杆企业。同时,积极与中国航天、长城汽车、中核集团等大企业集团对接洽谈,建立合作关系,力争在氢能开发及应用、新能源重卡、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实现突破。支持森源、希才、燕塞、华净等10余家龙头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巩固提升10个绿色食品“龙型”经济产业集群,着力开展杏仁油、栗蓉、山楂黄酮、山楂普朗原液、山楂原花色素、沙棘果酸、沙棘油、沙棘黄酮等功能性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146个,取得各项专利48个,

(四)着力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提升服务监管质量水平

1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落实《承德市行政审批局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承德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方案的通知》,实行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开办效率,开办流程和服务标准与全省统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压缩公告时间,完善简易注销制度。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确定《承德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2022)》, 积极帮扶企业达到准入条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辅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帮助企业尽快享受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红利。对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简化部门审批流程,缩短实地核查时间,及时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已列入正面清单中的项目、企业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清单中的企业、项目加大帮扶力度,在落实污染管控措施、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限产、不停产,保障重点项目和企业良好的生产、建设环境。

尊敬的邹定东委员,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帮助很大,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一步,我们会针对你们的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各项政策措施抓实、抓细、抓好,为我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加务实、精准、高效的服务

 

 

 

2022年5月20日

 

 

 

 

 

 

 

 

 

 

 

 

 

领导签发:刘俊

联系人及电话:马永飚     2050096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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