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3/2023-3259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要求,围绕十一大领域【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殊重大项目等领域】,筛选符合投向的项目入库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由发改和财政系统分别申报,分别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通过后,由省人民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安排可根据资金需求分年度和批次分别安排,但累计安排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
今年全委共争取专项债项目35个,债券资金25.74亿元。目前,35个项目全部开工,入统26个,入统率74.3%;使用债券资金23.73亿元,使用率92.2%。目前,正积极组织明年提前批项目储备申报。
围绕专项债券支持投向领域,认真研究,积极谋划储备,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尽快开工建设。严格履行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督促债券资金全额拨付到位,加快资金支出使用进度,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在国家重大项目库进行数据更新填报。积极保持与财政部门沟通,保持口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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