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明确“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7项法定职责之一。2022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及追责问责,所占条目超过三分之一。可见,责任落实始终是抓安全生产的灵魂和核心。下面,浅谈一下承德市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承德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及时调整市安委会成员和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继出台《承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承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承德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承德市政府有关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承德市政府市长、副市长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从市级层面为县乡树立了榜样,做出了示范。
二是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市安委办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明确了39个部门130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指导各县市区制发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制发《承德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从安全准入、项目立项、安全设计、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明确了11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对市级责任清单进行补充完善。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制定护坡护坝责任清单,明确娱乐设施、醇基燃料、灵活用工、风光储氢、电化学储能等领域监管职责,全力消除监管死角盲区。
三是推动责任末端落实。指导各县市区扎实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在乡镇、行政村(社区)设立网格员,做到“定格、定责、定人”,5834家企业完成登记建档和挂牌公示。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各县区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并发挥着基层基础监管作用。在全市推广的乡镇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的“甲山模式”、社区物业安全管理全方位的“馨然模式”等取得初步成效,目前194个乡镇街道和114家物业企业对照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
四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事故警示约谈等制度措施,开展了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打非治违”等系列专项行动,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不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改消除各类问题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整体下降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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