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3-26203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219号建议的答复
2023-04-28   10时09分 浏览次数:

武保志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弥补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不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员编制和资质等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202个乡镇卫生院、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编制3977人、实有编制3608人、实际在编321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编制229人、实有编制223人、实际在编133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在岗4126人,资质构成:执业(助理)医师占比49.68%,注册护士占比20.58%医技占比7.03%;其他人员占比22.71%学历构成: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53.51%,大专人员占比33.98%,中专人员占比10.35%,高中及以下人员占比2.16%。职称构成:副高以上人员占比6.67%,中级职称人员占比26.81%,初级人员占比53.56%,其他人员占比


12.97%。年龄构成:25岁以下人员占比3.24%,26至35岁人员占比23.15%,36至45岁人员占比39.05%,46至50岁人员占比17.64%,51至60岁人员占比16.09%,60岁以上人员占比0.73%。近年来,尤其是疫情三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应对新冠疫情过程中,暴露出诸多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体现基层适宜人才短缺、水平有限、活力不足等情况

二、主要做法

加快弥补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不足问题,我们在强基层、建机制方面不断做出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培养面向基层适宜人才。一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部署,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围绕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乡村医生队伍从业管理、创新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机制、保障乡村医生薪酬待遇、完善乡村医生教育培养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二是加强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实施“上医工程”,通过定向培养、大学生村医招录、定向招录等途径,解决村医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空白点”等问题。向社会公开招录大学生村医和定向考试招录村医632名。与承德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由县级财政出资,采取订单定向方式培养专科水平的村医,现已培养1785人,注册上岗1305人

(二)加强基层人才培训。按照河北省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开始,我市高质量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25名、临床医师295名、管理人员415名、护士433名、骨干乡村医生20名、乡村医生2658名计划内学员线上线下培训任务,重点围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加强基层医疗人员培训进修依托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糖尿病和高血压培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等项目,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全科医生、临床医师、护士乡村医生等基层医疗人员的服务能力共培训48106通过线上线下讲座、示教、进修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使基层卫生队伍在知识结构、诊疗水平、学历层次等方面明显改善,乡(镇)卫生院专科及以上学历占96.1%,其中本科以上占46.2%,中职以上职称占30.9%,乡村医生在职学历教育669人,专科及以上学历提高了17个百分点

(三)落实基层人员待遇。一是完善村医收入保障机制。加大村医公共卫生补助比重;按照每年3000至5000元标准,定额补助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对服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医,按照每年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确保村医收入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等条件职工收入水平。二是完善村医养老保险机制。老赤脚医生按省政策予以养老补贴。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后,统一养老保险政策,自主选择企业职工和城乡养老保险,财政按照6000元/年予以保障,全市每年财政负担1100多万元。完善风险化解机制。市、县财政统一为基层医疗机构整体参保医疗责任险,提高防御医疗风险能力。

(四)改善基层人员工作环境。近年来,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投入资金4.5亿元,新建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20所、村卫生室667所;投入1亿元,为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更新医疗设备2000余台件。加强标准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2%,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完善一体化管理机制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命名为“某乡镇卫生院驻某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院长作为法定代表人,行使村卫生室的管理权,全市203所乡级卫生院对2472个村卫生室实现了法人、命名、人员、管理、财务、工资、药械、培训教育、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奖惩、档案标准、工作制度“十四统一”管理,纳入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3176人。

(五)职称聘任提供政策支撑。2016年,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6〕48号),提出实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2017年,省职改办《二〇一七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冀职改办字〔201726)规定:县(市、区)域内卫生系列岗位可统筹使用,并向乡镇、农村倾斜2019年,《河北省卫生系列基层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对论文科研不做必备条件,把临床病历、诊治方案、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评审条件。这一系列政策措施,都是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关怀,也进一步提高了人才评价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六)人员编制提供保障。党的十八大要求,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中央和地方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我省为认真落实好“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2014年省编委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冀机编〔2014〕1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各设区市直和县(市、区)总体超编的(政法按系统掌握)不得再新进人员,要通过自然减员、在本区域内调剂等办法解决超编问题。

2020年以来,考虑到我市卫生系统受疫情影响,各县(市、区)出现急缺医护人员情况,且个别县区确实存在事业编制总量超编情况,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县(市、区)申请,市委编办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方式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核准编制使用,用于招聘、选聘人员,为乡镇卫生院防疫等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今后除重大紧急情况特殊政策安排外,仍将严格按照省《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三、下一步采取措施

目前,我市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标准是严格按照2010年河北省委编委印发的《河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冀机编〔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的。提高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比例需按照省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截至目前,中央和省均未出台新的乡镇卫生院核编标准。

经与省委编办沟通,省正在组织对公立医院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调研,下一步,公立医院是否继续执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政策暂不确定。新政策出台前,不宜对公立医院原事业编制进行调整。

按照省委编委《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冀机编〔2016〕20号)、《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20183月26日印发)要求,我市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管理的实施范围为“市、县(市、区)两级公立医院”,暂未包含乡镇卫生院。由于公立医院是否继续执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政策暂不确定,探索在乡镇卫生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需待中央和省出台相关政策后研究执行。

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务人员,可在编制(或控制数)限额内,由各县(市、区)卫健行政部门向人社部门提出岗位需求和招聘方案,按招聘管理权限经核准备案后即可组织实施。我省职称政策均由省统一制定实施,关于您的建议,我们会积极向省级进行呼吁。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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