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3-2620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
2023-04-29   10时03分 浏览次数:

樊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城镇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减少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成因

电动车产业自诞生以来连续保持了10多年的高速增长,年均增长率高达40%,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统计,2021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25亿辆,2022年已经达到4亿辆。与电动车行业市场繁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与日俱增,如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或电池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事故屡屡发生。特别是由于户外充电桩不足、充电价格不均、安全意识淡漠等原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问题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潜在的火灾风险巨大。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


方面的原因:

(一)缺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电动车充电桩设置不足,充电设施覆盖率不够,不能满足小区居民充电需求;二是部分小区充电设施使用率不高,充电设施大多设置在小区车棚内、小区车棚停放其他车辆占用充电桩位置;三是充电设施不完善、无法给大功率电动车充电。

(二)日常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绝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少消防管理“明白人”。部分物业管理人员对电动车日常管理、宣传工作不到位,投入不足,专业技术水平低,安全意识不强,主观认为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小,致使对电动车管理停留在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上。

(三)群众安全认识不足。一般民众购买电动车只关注价格、外观、续航时间等,忽视电动车消防安全,甚至不知道电动车可能引发火灾,同时对电动车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知识欠缺,长时间为电动车充电,或漏天、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习以为常。

(四)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有关执法部门及物业、社会单位等管理单位对电动车的管理缺乏依据及责任约束,面对电动车动态而普遍的消防隐患,畏于治理难、见效小等原因,存在不愿管或管不了的情况。

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电动车自身质量层次不齐,特别是电瓶电路自身质量不稳定。电动车年数过长,电线老化、短路等问题导致充电起火。劣质充电器,易发生接触不良、线路损坏等情况,导致充电时引发火灾。二是使用维护不当。如暴晒和雨淋,对电动车都会造成损害,埋下事故隐患。还有过度充电,电动车一充充一夜,很容易损坏电瓶,从而引发火灾。三是充电电线私拉乱搭。各个居民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不规范用电,未使用专业的电动车充电插座。尽管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经常挨家挨户上门宣传乱牵乱拉电线充电的危害性,但是由于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宣传效果微乎其微。

二、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

(一)推动责任落实方面。市委市政府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柴宝良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一线调研指导,王亚军市长逢件必批、逢会必强调消防安全工作,卢健常务副市长时刻紧盯、既部署又督导,高位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压紧压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近年来,市安委会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2022年,市安委会印发《加强电动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有关部门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电池非法改装整治2023年2月24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的公告》,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以“空降”、“私拉”电动自行车充电线、楼道内乱堆乱放、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备为重点整治目标,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检查、错时检查、“回头看”等形式,深入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社区和企业单位等开展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重点对各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关停、罚款、约谈、上门服务指导等措施,指定帮扶跟踪人员,督促各类场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各类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三)事故责任倒查方面。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强化落实“一案三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和《承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对因电动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了依法处罚。

(四)消防宣传教育方面。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有关部门深入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出租房、社会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宣传媒介,推送普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印发《关于学习借鉴承德馨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验做法全面提升物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通知》,推广花香漫城小区物业管理“馨然模式”,在电梯设置智能监控报警设备,限制电动车登梯入户,源头消除楼内停放、室内充电火灾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改进方向

一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依据省、市《加强电动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设计图纸审查范畴,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相关部门要制定建设标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规划配建电动车棚。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车棚。电动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车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效缓解居民停放难、充电难的问题。

二是严把源头管控措施。大力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缺失落实电动车的生产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检查力度,加强违规改造电动车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对电动自行车小手、维修企业的检查频次和抽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无证和质量不合格的整车及配件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把牢电动自行车产品源头关。

三是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及镇街、社区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大力推广安装电梯智能识别系统,通过智能化手段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

四是推进充电桩建设步伐。按照居民意愿、条件允许、安全使用、技术规范等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建、改建一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共享、互利机制配套完善相关消防设施,进而推进改造后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充电桩的设置技术合理化、利用高效化、使用安全化。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每年“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宣传版面、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引导居民规范停放电动车,教育居民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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