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50/2023-2796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烟草专卖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烟草专卖局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
承烟存处[2023]第47号
和平:
因你(单位)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本局于2023年6月4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决定对承烟存通字[2023]第47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中的证据做出如下处理:
1、对先行登记保存的涉案卷烟中华(软)共计壹种壹佰条现场已采取拍照等证据保全措施;2、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抽样后送河北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检测时间约需要5日。
当事人签字: 日期:
执法人员签字:郝纪帆 刘东飞 日期:2023年6月4日
(印章)
2023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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