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0/2023-28545 主题分类: 民政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承德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8-01   08时54分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5月9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组织召开了承德市民政局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整改任务调度会议6次,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局党组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2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4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坚持18个;无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起点履行‘三个基本使命’任务还存在一定差距”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系统深入,对市委二次全会通过的意见未及时传达学习,对‘弘扬塞罕坝精神,激发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未做安排问题。一是制定计划。统筹抓好学习,及时整理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划分学习专题,制定学习计划,带动和推进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宣传工作纵向延伸,有力促进了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中心工作。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对本年度上级下发的文件进行了再梳理再学习,确保上级的各项要求能够及时落实到位。三是坚持弘扬塞罕坝精神做好民政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30篇。制定了《中共承德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开展“牢记总书记嘱托 弘扬塞罕坝精神再建功立业”活动的实施方案》,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针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民政重点难点问题不够,集体学习研讨质量不高,未组织专题理论辅导问题。一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批示指示精神,突出学习重点,体现民政特色,构建学习体系,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着力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将党的基本理论、创新成果、先进经验与民政事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学习文件和讲话精神,全面梳理当下民政工作形势任务,寻找解决问题的政策“钥匙”,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厘清工作思路、处理矛盾问题的实际举措。截至12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专题研讨4次。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局党组对活动方案研究不细,结合实际不紧密,内容与市委2021年2月25日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高度雷同,且2021年4月1日市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后,局党组未及时对方案进行对照完善,部分内容落实不到位”问题。注重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谋划党史学习教育及党员学习培训中,深入研究上级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当下民政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抗战纪念日知识线上答题、“强国复兴有我”国庆主题活动等可操作、有实效的活动,持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专题研究次数不足,未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没有建立网络评论队伍,对政务微信公众号‘承德民政没有单独管理办法,对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认识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承德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严格落实“三清单四机制”,全面压紧砸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目标,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党组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1次。三是制定《关于加强网络管理及网评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网络管理及网评员队伍建设工作,成立了民政局网络评论员队伍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四是制定《承德市民政局“承德民政”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指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微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内容更新,积极弘扬社会主流价值,传播正能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账号安全。

2.关于“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存在一定差距”问题

1)针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承德模式’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巩固。社区和居家养老设施效益发挥不充分,对日间照料服务宣传不够,老年人知晓率低,全市205个日间照料服务站(中心),其中181个站点开展‘七助’(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娱)服务不平衡,利用率不高,走访16个站点,大部分无助医、助浴、助急等服务记录。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发挥不充分,5912349服务热线推广不够,平台利用率低,基础数据采集不详实,部分板块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适老化改造、关爱探访等系统模块数据为零。引导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不够,‘时间银行’推广使用率较低,3个县APP平台录入时长不足10小时(围场8.2小时、隆化5.9小时、宽城7.3小时)”问题。一是2022年6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河北省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运行服务规范(试行)》,对社区日间照料建设、运行等提出明确标准和具体要求,会同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动落实。二是开展示范性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机构软硬件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示范性机构引领带动作用。目前已遴选1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示范性日间照料服务站,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民政厅。三是加强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发,开展人员系统操作培训,组织各县(市、区)做好信息补录和数据更新。四是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志愿服务的宣传推广,鼓励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并使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为老服务作用五是5912349服务热线已及时补缴通讯费,处于正常通话状态。六是搭建公益平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按照“低龄存时间,高龄换服务”的思路,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与中国银行、中益善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公益投入的方式,共同建设“时间银行公益平台”。并在高新区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了养老特色标杆网点,进行适老化改造,打造全市唯一的老年人体验馆。全市志愿者8195人,开展志愿服务人次7686人次,存储时间1.86万个小时,在全社会营造了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2)针对“提升全市养老机构质量水平力度不够,高质量养老机构相对较少,截至目前全市104家养老机构,5星级0家、4星级1家、3星级10家、2星级20家、1星级32家、41家未评星,3星级以上仅占10.5%,对照《承德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到2022年3星级养老机构达到30%,1星2星级达到70%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问题一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引导养老机构对标对表,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升星级养老机构占比。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业务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2023年拟增加持证上岗人员65人。

3)针对“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对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研究不到位,近1年未统筹组织相关监管部门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全市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不掌握底数,未研究制定安全监管措施”问题。印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进行多轮检查。2022年6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住建、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9月21日至10月31日,市民政局组成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赴县区开展督导检查,并协调市消防救援支队,由督导组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进行实地督查。组织各县(市、区)对未经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摸底排查,建立机构台账,纳入日常监管。

4)针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缓慢。乡镇公益性养老院相对较少,全市不到30家;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谋划不实,走访发现有的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未正式登记备案,硬件设施不达标,走访2家农村互助幸福院,均处于闲置状态”问题一是2022年3月印发《承德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结合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试点建设,大力推动乡镇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宽城县、平泉市、营子区均已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县级层面成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家,乡镇层面建成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3个,村级层面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226个。二是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孝老活动,积极开展动员宣传,组织有意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幸福院内集中居住。

3.关于“研究破解新时代基本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新矛盾新问题用力不够”问题

1)针对“社会救助领域制度体系仍不完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发放问题仍有发生”问题一是建立主动发现和纠错机制。市民政局印发《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工作方案》,通过聚焦重点对象群体、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加强数据比对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接办流程等手段,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和资源,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推进精准救助。线下组织基层干部、驻村队员以及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通过定期上门、电话微信巡访等及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线上通过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与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部门常态化共享比对数据,及时预警并主动发现存在困难群众,依据困难程度和家庭状况分层分类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下发《关于开展兜底保障重点人群集中排查的通知》,定期对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防贫对象、脱贫对象中无劳动能力对象等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持续开展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2022年,全年累计新增低保对象 1.25万人、退出低保对象1.39万人。二是建立快速响应和核查机制。印发《承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细则》《承德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救助条件,完善救助程序,限定办结时间,按照凡进必核原则,对申请救助家庭及时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告知理由。强化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将市、县全部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向社会公示公开,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依托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机构,建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转办(介)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三是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省级建设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各市、县不单独建设核对系统,我市全部使用省级核对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所有新申请对象和享保对象全部在省级核对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并核查处理。县级建立共享比对机制,建立与民政殡葬、卫健人口、公安户籍信息共享机制,按月比对享保人员生存状态后,再向财政报表申请资金。通过县级信息共享定期比对,及时注销已死亡人员和不符合条件人员,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

2)针对“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职能弱化,对指导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研究不深;对推动基层建立协商机制、加强村务公开、修订村民公约等工作指导和督导落实不够”问题一是认真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6月,按照“两办”要求,市县两级成立社区防疫组,建立起市县两级社区防控体系。印发《关于印发<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社区防疫组(社区防疫分指挥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召开全市社区防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社区防疫组作用,通过完善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台账、社区重点人员台账,建立社区群防群控队伍,落实网格化管理,严格社区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监管和督导检查,全面做好城市社区风险人员排查、居家人员管控、生活物资保供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及时动态化优化调整社区防控政策举措。二是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和督导。2022年7月至8月深入各县区村(社区)对协商机制、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和督导。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定期通过实地检查、提示函、网上监督等方式对村(居)民自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指导村(社区)按时将议事协商、村规民约和村务公开内容录入系统,实现县市两级网上实时监督指导。

3)针对“社会工作发展缓慢。社工站建设进展相对较慢,与市民政局‘社工站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对照差距较大;走访4家已建成社工站,2家仅挂牌,未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社工工作;社工专业人才培养不足,全市持证社工491人,且90%为体制内人员,不能充分满足社工站建设人才需要”问题。一是印发了《在全市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切实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先有后好”的社工站建设总体思路和具体推进措施。每季度组织召开社工站建设专题调度会,对于进展缓慢的县区,要求逐一做情况说明并汇报下步举措,切实促进社工站建设走深走实。目前,全市已建社工站118个,覆盖率为54%,提前完成了省厅确定的50%目标任务。二是持续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印发《关于组织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并将社工考试有关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广泛发动参加社工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开展社工管理人才、实务人才培训和社工考前培训,不断提升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努力打造一支扎得下、留得住、用得上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目前,我市共有持证社工674人,其中今年新增183人,超额完成了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新增100名持证社工的目标任务。

4)针对“履行监督执法职能弱化,市局职能科室主动监督执法较少,养老、殡葬、行政区划等领域近3年没有执法行为”问题一是社会福利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二是区划地名科加大了主动监督执法力度,做好本级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市、区)民政部门执法的督导。在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基础上,增加对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和其他界线标志物的巡检频次,真正做到不漏检一条行政区域界线,不漏查一颗行政区域界桩,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违法行为,确保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三是社会事务科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履行监管执法责任,市局采取日常抽查、公墓年检、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强殡葬行业管理。为进一步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印发了《承德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殡葬有关政策法规,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和加强殡葬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遗体接运,规范收费管理,强化中介监管,确保殡葬市场平稳有序;印发了《承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围绕疫情防控、经营管理、墓区建设、服务品质等方面对全市经营性公墓开展抽查检查,提高公墓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

5)针对“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存在一定差距,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2021年依托头牌楼社区办公用房挂牌,2022年计划迁址,社会组织孵化工作尚未开展”问题2022年,我局决定将市救助站新址办公用房第6层作为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市级社会工作孵化基地办公用房,申请财政资金2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目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已投入使用。

6)针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缓慢,培育慈善组织用力不够,目前全市共有14家慈善组织,仅承德市红十字会1家具有公募资格,3家慈善组织未及时进行认定,高新区、营子区和围场县无慈善组织”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将慈善组织数量、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情况和是否具有公募资格作为慈善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做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等相关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力度,有序推动形成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组织网络体系。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组织线上重点工作调度会,由各县(市、区)分别汇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具体举措,每季度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并在全市系统内进行通报。高新区、营子区和围场县的慈善组织正在积极筹建中。

4.关于“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党组对重点业务工作研究较少,近3年党组会议题大部分为传达上级文件、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等问题,研究业务议题较少,业务工作研究不够深入”问题。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 12次,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疫情防控、殡葬管理、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民政业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领导作用有效发挥,业务水平不断增强。

2)针对“领导班子分工不够科学,部分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过多,有班子成员长期分管同一科室,救助站和儿保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但由两名班子成员分管”问题。召开两次党组会,结合工作实际及班子成员配备情况,科学调整优化领导班子分工。

3)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管控不严,内部审计不到位,对下属事业单位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等事项监管缺位,市救助站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对直属单位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等事项的监管。二是救助管理站对现有救助物资进行登记,建立详细台账。明确物资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同时,加强物资储存保管工作,做到合理摆放,落实防火、防潮、防腐、防鼠等安全措施。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推动解决民政为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用力不够”方面

1.关于“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解决不够”问题

1)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儿童保护中心设施利用率低,未充分发挥应有职能,2020-2021年开展的13期训练营为小学团建活动,不完全符合受助儿童范围”问题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2022年7月印发《承德市民政局 承德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市现有孤儿31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54人,均已按标准落实。二是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我市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同时接纳犯罪未成年人和受害未成年人入驻儿保中心接受行为、心理、教育等各方面矫治工作。三是深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依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困境留守儿童开展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精神慰藉等服务。四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形式加强农村困境留守儿童及家庭救助帮扶。五是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职能作用,开展入户走访,及时更新困境留守儿童档案信息,确保受助儿童范围准确。

2)针对“协调拨付中央专项‘六保’资金力度不够,2021年中央专项福彩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资金尚有760余万元未拨付到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经下沉了解,2019至2022年双桥区、滦平县等6个县(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含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奖补资金等)共有1100余万元未拨付到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导致部分养老机构运营困难”问题。加强资金监管,多次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力度。已协调市财政部门调拨资金158万元解决部分养老机构运营困难问题。

3)针对“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不够,协调推动力度不强,对民生实事推进缓慢,2019年12月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项目主体建设完工,至今未进行整体验收,不能及时运营,无法及时满足有需求老年人养老需要”问题。11月4日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三个子项目完成市行政审批局联合验收。11月9日救灾物资储备库移交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9月23日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已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第三方运营单位正在筹备运营,救助管理站正在筹备搬迁。 

4)针对“殡葬管理存在一定差距,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改革进展缓慢,双桥、围场、宽城3个县(区)无公益性公墓,已建成公墓利用率低,截至目前全市1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中10个安置墓穴为零”问题。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了《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赴各县调研督导。各县民政部门编制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定公墓选址,积极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围场县、宽城县目前已分别建成1个公益性骨灰堂,双桥区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改造提升中。“1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中10个安置墓穴为零”是因为大部分公墓为近两年新建,所以墓穴利用率较低,有的尚未安葬。

2.关于“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会议费超预算严重,两年超预算7.3万元;差旅费报销存在原始票据及附件缺失、审批签字不全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继续加强原始票据的审核把关,对票据不合规、附件不全的费用不予报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2021年我局已不存在三公两费超预算问题。二是根据会议级别、规模和参会人数,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批和控制参会人数较多、级别较高的会议,真正做到减少会议次数和会议规模。对人数较少的会议做到简化规模、简化形式,并尽量以云视频方式召开,有效降低会议费开支。三是严格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材料复印费等,有效提高会议费管理,做到费用报销有据可依。

2)针对“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入库和领用手续不全,采购和领用不相符;局机关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少于现有固定资产,下属事业单位福彩中心固定资产登记不实”问题一是制定《承德市民政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取及保管行为,做到既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又保证机关事务正常开展。二是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准确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保证账实相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制度和纪律,对达到报废年限且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

3)针对“党务政务公开落实不到位,公开内容缺失,近3年来重大工程项目等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问题一是印发《“承德民政”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发布内容范围和公开制度,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微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内容更新。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和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对日常行政管理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预决算、收支、绩效评价情况等事项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公开。

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现有一台日产帕拉丁越野车,没有档案资料,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且未参与公车改革”问题2022年10月21日,该车已经承德顺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注销报废。

2)针对“相关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救助站救助人员档案主要内容填写不全,无被救助人员联系方式,绝大部分被救助人员及管理人员未签字,市社会福利院档案材料内容过于简单”问题一是市救助管理站严格按救助管理要求对求助人员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个人信息录入,及时打印存档救助登记表、离站登记表等相关文字材料,对要求救助人员签字的材料严格履行签字程序。二是市救助管理站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对救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救助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实现救助档案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三是市社会福利院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老人、儿童业务档案,对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老人、儿童的业务档案遵循一人一档,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在老人、儿童进入福利院(包括基本信息、病历、协议等材料)、在福利院生活(包括户口页、残疾证、社保卡、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康复治疗等材料)、离开福利院(离院协议、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火化证明等材料)三个阶段,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全部归档。

3)针对“‘六治六提’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整顿工作不深入,自查自纠问题避重就轻、写虚不写实”问题。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六治六提”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在全局开展“六治六提”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整顿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提高党支部书记对开展“六治六提”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支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紧盯“拖庸浮僵奢散”问题,全方位对标,深下去查摆,杜绝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真正把作风上的问题、担当上的不足、落实上的差距找出来。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精准监督、靶向施治,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解决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等问题,机关纪委不定期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开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面对面向所涉科室(单位)负责人交问题、加压力,切实做到攻坚破题直至彻底解决,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

4)针对“贯彻落实保密制度不到位,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不严,定密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派生国家秘密有密未定情况”问题。一是完善保密组织体系,调整充实局保密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涉密科室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成员工作范围和职责,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缺项部分重新制定,以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了《定密管理制度》《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等11个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开展保密大检查,利用专业工具对局机关现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确保不遗漏一台计算机,并建立保密检查工作台账。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 ”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问题

1)针对对党建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研究党建以通报情况为主,班子成员不发言、不表态,缺乏深入分析讨论,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少,近3年仅专题研究1次”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组在抓党建方面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实行党建包联制度,建立《党组成员深入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台账》,不断加强党组成员对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督导,努力打造“全面领导、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一抓到底”的党建督查体系,深刻分析党建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准确把握党建研究的定位使命、方向路径,探索破解难题路径,实现实质性突破、格局性变化。截至目前,党组成员深入党支部联系点12人次。同时,班子成员将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底考核。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差距,市社会福利院和社会救助站2名支委长期抽调,支部班子不健全;所属5个支部近3年均未发展党员问题。一是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及时印发换届提示函,组织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等四个需换届的党支部进行换届,配齐支部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各支部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支部换届,健全了班子体系,夯实了支部建设。二是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对单位年轻干部进行底数摸排,积极引导优秀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增强党组织活力与朝气。截至目前,已有两名干部被确定为积极分子。

3)针对“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没有2018、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相关记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未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处理好工学矛盾,积极参加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学习会、党员大会,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以自身行动带动党的组织生活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提醒报告制度》,机关党委每季度向党组会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断规范组织生活,完善组织生活会相关档案,落实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四是机关党委加大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督导力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报送材料清单等事项,并指派专人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

4)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质量不高,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离退休干部支部无支部手册”问题。一是机关党委将《党支部手册》填写作为党务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规范党支部,特别是离退休党支部《党支部手册》填写。党支部每两个月对《党支部手册》进行自查,如实填报自查表和检查问题汇总表。二是扎实开展“上门听会”。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纪实管理办法》,支部逐月制定学习计划,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上门听会”活动计划安排表》,每月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如实填写《市直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登记表》。

2.关于“干部使用管理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规范,非党组成员参加干部人事议题并表决,征求意见程序倒置,新提拔干部任职前未开展廉政谈话、任前谈话”问题一是加强对《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任用条例》及“凡提四必”要求的学习,定期组织局机关全体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促进党员干部深刻理解,能够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进而提高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先征求意见,再讨论决定。四是认真执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2)针对“存在混编混岗、违规借调人员情况,局机关8人现任职务与实际岗位不相符,下属事业单位多名同志借调局机关工作,部分科室人员配备较少影响工作开展”问题。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的相关要求,规范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通过调整岗位,解决8名工作人员现任职务与实际岗位不相符的问题,目前两名同志已调整完毕,一名同志于2022年6月份离职。此外,今年拟遴选2人,通过四级联考公开招录1人,充实机关工作力量,待人员到位后,为人员较少的科室配备工作人员,强化科室力量。

3)针对“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审批不严格,有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出行地与实际不符,出行时间与报批出行时间不一致”问题。印发提示函,对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作出提示。加强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严把因私出国(境)审批关,杜绝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

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党组会未深入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2020年至2022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相似,未结合形势任务变化及时修订完善”问题。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修订《2022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

2)针对“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少,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力,个别班子成员2021年述职述廉述法报告部分内容与往年相同”问题。一是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加强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加强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印发工作提示,明确要求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杜绝报告内容与往年重复的现象发生。

3)针对“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对自身职责不够清楚,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精准,对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公墓审检、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未列入风险点问题。一是明确机关纪委职责。组织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河北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明确职责定位。针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值班值守以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四风”等问题,机关纪委综合运用党建督查、检查抽查、听取汇报、提出纪律建议及参加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支部纪检委员积极参与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质效,激活“神经末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二是发挥监督作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廉政风险筛查防控,聚焦关键岗位、核心权力、重点人员,突出“权、钱、人、物”等重点领域,将公墓审检、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事项列入《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针对“警示教育与实际结合不紧密,对本单位处理的违纪问题,未及时进行通报,未纳入全局警示教育内容”问题一是坚决纠治“四风”。继续开展“六治六提”纪律作风整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两节”期间,组织全局107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自查,并签订《承诺书》,坚决纠治“四风”暨“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二是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好活动”。制定《市民政局“廉洁文化好活动”实施方案》,以“厚植廉洁文化 打造勤廉民政”为主题,从思想育廉、警示促廉、家庭助廉、廉政党课四个方面组织开展了“廉洁文化月”活动,开展“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主题党日活动,并向107名党员干部发放了《承德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家庭助廉倡议书》《承德市民政局党员干部家庭助廉倡议书》,着力构建民政系统崇廉尚廉良好氛围,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4.关于“对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上次巡察发现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到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按要求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二是局党组成员加强对包联支部的指导,机关党委列席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开展。

2)针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市民政服务事业中心项目进展缓慢’、‘市儿保中心利用率低’等问题整改工作不实”问题。一是救灾物资储备库已移交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投入使用;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已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同和补充协议,运营方正在装修中;救助管理站联合验收已完成,目前正在筹备搬迁。二是儿保中心协助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基地、心理辅导室、类家庭室、家暴庇护室等设施,提供预防犯罪宣传、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开展困境留守儿童走进儿保中心相关主题及系列公益活动。深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依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聘用专业社会组织为困境留守儿童开展相关活动。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整改到底的决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破解巡察整改难题。聚焦问题、动真碰硬、全力攻坚,确保问题从根本上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以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问题,做实做细,以不整改到位不罢休的精神推动整改工作按时限、高标准完成。

(三)强化使命担当,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反弹。紧密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严肃问责。

(四)运用巡察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运用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凝心聚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2050073;电子邮箱:mzjjgdw@chengde.gov.cn。

(联系人:陈小辉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电话:0314-2050073 18631442093)

                                                   中共承德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8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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