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5/2023-28650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承德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市正在制定《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按照地方立法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拟于近日举行《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1.《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拟于2023年9月举行;
2.听证地点暂定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2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对起草的《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创设性条款及罚责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
(二)18周岁以上,具有承德市常住户口或在承德市居住满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三)对环境保护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一定认知,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四)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市直相关部门代表5人;
2.相关企业代表4人;
3.行业专家2人;
4.公民代表5人;
5.各县区代表各3人(主管部门1人、经营企业1人、公民1人);
6.报名截止后,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
7.第1项至第5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邀请产生。
五、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送至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听证代表准备书面发言材料,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莹 2297229
电子邮箱:cddqwrfz@163.com
附件:《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x
附件:
《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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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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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参加人类别 | 1.市民() 2.企业代表() 3.行业专家() 4.县区代表() 5.市直相关部门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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