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执法机关
执法对象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结论
处罚决定下达时间
1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承德京城胃肠医院
2.耿艳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案
行政处罚
1、承德京城胃肠医院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万(30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耿艳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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