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4-3140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能力和知晓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德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承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体现”。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2019年我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承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有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不够配套、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亟需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规范,保障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共8章40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7条。主要从编制目的依据,政府和部门职责、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和原则,单位和个人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原则和机制,及资金筹措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为规划与建设共5条。主要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和关闭、闲置的要求及投放设施建设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为源头减量共5条。主要从建立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及措施、一次性用品、净菜上市和绿色办公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为分类投放共5条。主要从分类标准、制定分类投放指南、单位和个人应履行的责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定条件及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共6条。主要从收集、运输与处理方式、标准及其相关企业应履行的职责,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促进与监督共8条。主要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监督、考核、统计、举报方式等方面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并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及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促进作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共2条。主要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单位与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为附则共2条。主要是《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生效日期。
三、《管理办法》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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