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平泉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核发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公示
2024-12-09   15时47分 浏览次数:

按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相关规定,承德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核发工作。现有平泉金宝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经审查和现场核查,该单位已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办条件。现将该单位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1210日起,至20241216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该单位的基本情况予以监督。对于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反映情况的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的个人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反映意见地点:承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受理反映意见电话:0314-2373149

         附:平泉市金宝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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