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8/2024-2706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承德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3年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主要事项:
1.市公积金中心关于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3.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4.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事宜;
5.市公积金中心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6.租房提取政策调整事宜;
7.营子区管理部和御道口牧场管理部分别购置营业用房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额事业单位,设9个科,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8人,其中,在编89人,劳务派遣4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529家,净增单位295家;新开户职工2.38万人,净增职工1.11万人;实缴单位4907家,实缴职工25.29万人,缴存额46.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40%、4.61%、11.34%。2023年末,缴存总额418.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8%;缴存余额173.31亿元,同比增长8.4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2.99亿元,同比增长46.0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02%,比上年增长16.87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45.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6万笔22.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15%、51.15%。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67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36万笔205.19亿元,贷款余额108.3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67%、12.43%、 10.1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51%,比上年末增加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123笔55376.8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5415.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8325.50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66.91 亿元。其中,活期 2.44亿元,1年以上定期 64.47 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51%,比上年末增加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54525.97万元,同比增长8.60%。存款利息21586.0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939.40万元,其他0.5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6572.30万元,同比增长12.29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5304.7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67.37万元,其他0.1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 27953.67 万元,同比增长5.31%。增值收益率1.67%,比上年减少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001.5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1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852.14万元。
2023 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58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246.13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34.2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147.1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4301.78万元,同比增长94.66%。其中,人员经费1343.67万元,公用经费114.45万元,专项经费2843.6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3.38万元,逾期率0.1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34.29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78%,国有企业占18.07%,城镇集体企业占0.16%,外商投资企业占0.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1%,灵活就业人员占0.19%,其他占23.88%;中、低收入占99.27%,高收入占0.7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27%,国有企业占5.88%,城镇集体企业占0.27%,外商投资企业占0.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6%,灵活就业人员占0.81%,其他占68.13%;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2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0.20%,租赁住房占1.2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7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02%,出境定居占0.68%,其他占5.9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5%,高收入占0.8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5.4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35%,比上年末增加0.7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936.3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56%,90-144(含)平方米占83.28%,144平方米以上占8.16%。购买新房占75.73%,购买二手房占24.2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0.9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0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8.50%,30岁-40岁(含)占35.49%,40岁-50岁(含)占13.54%,50岁以上占2.4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3.4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56%;中、低收入占98.84%,高收入占1.16%。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9.78%,比上年增加18.8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无。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试点城市披露)
无。
(三)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1.2023年提高租房提取频次和提取额度,租房提取频次调整为每季度可提取一次;租房提取额度调整为每人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2000元;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的不超过350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4000元。
2.2023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二孩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贷款额度。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二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三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三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2023年委员人数、结构、代表比例、人员无变化。委员总数为28名,其中政府代表9名,单位代表10名,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9名。
增设邮储银行世纪城支行、交通银行双滦支行、承德银行承德县支行、农业银行宽城县支行、河北银行平泉市支行五个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
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 30日)的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照承德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承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7398的300%测算,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849.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 5243.8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允许调整一次,于每年汇缴7月住房公积金时调整执行,且缴存有年度汇缴补缴总额不得超出年度缴存额上限。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承德市2022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分别为职工工资的12%,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
2.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二孩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贷款额度。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二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三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三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取消了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存量房的限制;取消了暂住证等临时性居住证明;取消了异地借款人缴存明细。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的规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无。
(六)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优化贷款申请要件,减证便民提高服务效率。一是取消了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存量房的限制。二是取消了暂住证等临时性居住证明。三是取消异地借款人缴存明细。四是缩短借款合同签订、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加强外部协调联动,积极协调辖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受托银行,把借款合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最优,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时限在中心规定时限内完成。五是优化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服务便民。开通住房公积金抵冲还贷业务。实现了使用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统筹线上线下两个服务渠道,梳理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细化服务事项,努力实现公积金服务标准统一、程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
扎实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成立基层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加强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档案管理等业务指导,强化政策理解和业务能力水平,切实解决了管理部政策理解不到位、业务执行不统一等问题。
(七)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一是全面加强中心网络安全建设。完成了防火墙、入侵防御等老旧设备的安全可靠替换,并结合中心目前网络现状,调整网络结构,对外联出口进行整合,重新搭建网络边界,增强边界防护能力;新增了日志审计设备,用于收集中心安全设备、网络设备、数据库、服务器等设备产生的日志并进行存储、监控、审计、分析、报警、响应和报告;完成了内网防病毒系统和内网安全风险管理与审计系统安装工作,进一步提升内网安全防护能力。
二是及时做好系统更新升级。2023年以来,共完成河北省数字住房接口对接(契税缴款书和增值税发票)、公贷提取、商贷提取、司法扣划等36项业务系统功能增加及改造升级。
三是便民服务渠道显著增加。完成了提前退休提取和租房提取两项“跨省通办”事项开发上线工作;完成了死亡提取和住房公积金开户两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开发上线工作;完成了人行征信系统上线工作,目前中心业务系统已能查询个人征信报告,贷款增量数据已经正式上报;完成了网签备案合同联网核查工作,目前中心业务系统已经可以查询相关信息;不断提升业务网办率,在网上营业厅新增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低保人员提取公积金、被判处刑罚提取公积金四项功能。
四是加强网厅推广工作。根据中心党组和工作专班要求,机关相关科室、县区管理部及9家委托银行,集中系统骨干力量先后攻克定日托收成功率低、合作银行数据发送失败、财政代扣代缴模式切换、合作银行以外缴存单位银行账户维护等痛点问题,定期召开数据分析会、微信沟通会和缴存培训会指导业务操作、巩固推广成果,在规定时限内确保网厅系统平稳上线运营,签约率、托收成功率等关键指标达标。率先在全省打造承德住房公积金缴存“随意办”场景,完成省厅“指尖办”“全程网办”考核指标,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选为市直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观摩单位,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走在前,做表率’主题党建擂台赛”活动中得到市委领导的肯定性点评。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人被市文明委评为“优秀服务志愿者”。高新区管理部荣获全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城区管理部及高新区管理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并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先进单位,2人被市委宣传部评为“主题教育先进典型个人”。
(九)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十)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扎实推进效益提升工作。一是中心坚持精细化管理资金,不断提高资金增值能力。中心结合各项政策要求和资金情况,进一步科学运作资金,在“四个提升”框架下制定了“效益提升”专项方案,出台了《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调整资金存储结构,形成了“月计划、周调度、日监测”头寸管理机制,研究确定了三年定期为主、单笔存款额度适当、每月都有到期存款、存款到期当日转存的资金增值运作模式。狠抓落地,确保政策执行效果。按季度审核相关科室和管理部专项方案落实情况报告,汇总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主要领导阅批。在今年存贷款利率双重下调、减少2200多万元利息收入的情况下,实现了公积金收益不降反升,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增值能力;二是中心坚持规范化管理经费,不断提升经费使用效率。中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运转、促事业的基础上,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在强化财务管理、绩效预算管理上下功夫。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不断提升经费使用效率。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