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24-2751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6-04   16时25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2024年度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承双随机办2024〕4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开展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分工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统一行动,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二、抽查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域市场主体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抽查进度,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三、抽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照各执法类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数据,由低到高划分的A、B、C、D、E五个风险等级中确定不同抽查比例,推行差异化抽查。通过系统查询检查对象共有12家。

1.A风险(低风险)等级企业4家,不抽取;

2.B风险(中低风险)等级企业7家,按100%比例随机抽取;

3.C风险(中风险)等级企业1家,按100%比例随机抽取。

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按照本次工作的要求,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分别随机抽取。

四、抽查对象及职责分工

(一)联合抽查对象。为承德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部门检查事项分工。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事项。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妨碍行政执法行为检查;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负责对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

3.市统计局检查事项。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负责对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圆满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二)规范抽查纪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具体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三)公开抽查结果。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自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等工作,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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