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条例新增考古前置和文物活化利用等内容
2024-06-09   11时05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张楠)日前,记者从市文物局获悉,新修改的《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原则,修改后的《条例》新增考古前置和文物活化利用等内容,进一步筑牢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和利用的法治屏障。

承德避暑山庄是我国现存占地面积最大的古代帝王宫苑、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3年,《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出台,是我省第一部区域性文物保护专项法规。新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在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前应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规定。将考古调查、勘探工作作为建设工程的前置条件,实现了历史文物从抢救性保护到预防性保护的转变,进一步织密了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的文物保护防线。

据悉,针对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木结构建筑多、森林草地多的特点,《条例》在相关条目增加了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各种火源火种”“在宗教活动场所规定区域外焚香”的内容,进一步突出了防火要求。为推动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的文物“活起来”,不断加深对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宝贵价值的认识,《条例》新增一条内容,明确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借用、合作办展、在线展览、科学研究、开发文创产品等方式,加强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明确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为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有关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以“法”的形式为文物活化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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