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8/2024-2789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第五批以案释法公示
2024-08-09   15时04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第五批以案释法公示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意识,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现将河北省住建厅曝光的典型案例予以公示,以起到以案释法作用。

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后未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案

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承德市建设的某商场工程未在消防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第三款“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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