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10/2025-00101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1-10   15时26分 浏览次数:

2024年,承德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我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做法在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177期刊发,进行经验交流;法治建设工作在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做法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好法治为民实事”项目。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站位推动,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强化党的领导。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计划,每月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召开专题培训会,邀请委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利用委微信公众号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定期发布学习宣传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会第一时间跟进学习,研究贯彻,年内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0次。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带动全市卫健系统各层领导干部职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法治思维意识。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学习教育的必修课,牢固树立“先立规矩后办事”“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法治理念。2024年,党组扩大会议学法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2次、举办法治讲座1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平均分90分以上,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卫生健康系统蔚然成风。

二、健全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管理作用

(一)全面落实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卫生健康权责清单79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55项、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12项,全部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保留证明事项18项,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证明”。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24年共对7个单位实施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决定。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24年共组织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7次,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市级1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派人入驻办理,24年共办理业务163件。

(四)深入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实现了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3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聘请法律顾问,涉医疗纠纷案件得到有效防范化解。

(五)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市政府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签署《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扩面推进23家京津冀医联体建设【确认备案医联体7家】,引进建设京津冀专家工作室(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6个,33家医疗机构纳入京津冀检验结果互认、32家医疗机构纳入京津冀影像结果互认。

(六)优化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编制《医养结合产业链图谱》,制作医养结合产业招商手册,稳步推进承德热河温泉医院等17个具有京津元素的“1+N”医养结合项目,滦平县鸿福养老护理院、平泉迪凯丽康养医院等一批标杆示范项目落地见效;谋划实现了“五个全覆盖”,承德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增设养老服务职能,全市新增医办养、养办医、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11家,累计79家,医养服务供给进一步强化优化。

三、健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24年共审核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2件,修改1件,宣布失效1件。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设置公职律师,24年共审查合同10份,规范性文件2件,接受各类法律咨询30余次,参与行政复议6次,法治讲座1次。

(三)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2024年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从源头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

四、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在委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栏目,2024年公示信息185条;为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视频采集器,加强音像数据的管理及保存;配备3名法核人员,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给予法律支持与保障,2024年共审核案件11件。

(二)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双随机”,组织开展了医疗美容、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现场制售饮用水等专项监督执法行动,24年全市共检查各类单位3243户次,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有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制定印发了《承德市卫生健康委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任务分工》《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市对县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坚决杜绝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四)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2023年以来案卷进行自查,自查率100%。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了2023年以来已结案的执法案卷72卷进行集中评查,抽查率30%。评出优秀案卷3卷,合格案卷69卷。通过案卷评查突出对重点执法领域柔性执法工作落实情况、裁量权基准落实情况、办案程序和文书规范书写等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五、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印发《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承德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干部2024年重点学法任务清单》,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职业病防治等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利用各类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活动,组织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治培训2次,考试3次,执法人员培训6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制作演唱普法宣传歌曲1首。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落实《市卫生健康委普法责任清单》,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日常监督、双随机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进行普法宣传,2024年共宣传300余次。

六、下一步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在宪法宣传周、医师节等重要普法节点,结合送医送药、大型义诊等活动,通过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法治宣传,向大众传播法律知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验收工作。

二是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加大对各县(市、区)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三是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卫健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是聚焦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对涉及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专项清理,及时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在全系统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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