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孙涛,通讯员王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决策部署,我市制定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等,指导全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据了解,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2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或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5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对报废和更新时间前后顺序不作要求。
消费者可通过手机端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当在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需填写信息包括个人身份证号码和一类银行卡卡号。需提交证明材料包括: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报废更新证明)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另外,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报废更新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报废更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承德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市商务局受理补贴申请后,会同公安、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退回补正的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提交。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申请人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市商务局定期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同步进行复核出具相关结论。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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