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9-0218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加强和改进我市“小饭桌”服务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承德市“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19年8月27日起施行。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生“小饭桌”安全工作,今年2月份以来,仲明书记、丽虹市长分别就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作出批示。为落实好仲明书记和丽虹市长的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调查摸底、专题调研、考察学习、先行试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完成《承德市“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托管机构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3]14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并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
三、突出特点
(一)坚持“依法规范、严格监管、优化服务、确保安全”的管理原则
《办法》充分考虑了全市“小饭桌”的实际状况和社会需求,特别是针对在住宅楼里开办的家庭式经营“小饭桌”居多的客观实际,不搞一刀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疏堵结合规范为主,放管结合服务为主。为解决学生托管难题,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学校食堂、学生午休、集中配餐、延时服务等设施配建,完善校内托管服务。二是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及其他社会力量利用商业用房举办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有经营资质的校外托管机构,满足社会需求。另外对利用住宅开办家庭式经营“小饭桌”的,要依法规范、严格监管、优化服务、确保安全。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高效、便民
《办法》没有设定新的许可及备案,但是考虑到“小饭桌”涉及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办法》明确了行业标准和开办条件,应该说比较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宽进严管的工作思路。同时为了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实行开办信息申报和公示制度,要求“小饭桌”开办者就近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开办信息,符合条件的,发放《开办信息公示卡》。另外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办法》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应急、卫健、公安、住建等部门制订《承德市“小饭桌”开办指导规范》。
(三)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起草《办法》过程中,通过调研大家普遍反映我市“小饭桌”存在法律依据不足,标准不统一,职责不清,监管难度大;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服务;手续繁琐,办证难度大;住宅楼里居多,先天不足,消防隐患突出,扰民问题也客观存在;以及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对孩子疏于教育管理,影响孩子行为习惯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起草《办法》时都进行了充分考虑,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办法》突出了开办者的责任,解决主体责任不明确问题。明确“小饭桌”开办者是学生在“小饭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开办者必须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承诺书》,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学生安全负责,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2)《办法》厘清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解决责任不清、监管缺位问题。《办法》确定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县(市、区)政府(含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委会)对本辖区学生“小饭桌”的服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辖区“小饭桌”服务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教育、应急、卫健、公安、住建、行政审批、城管、生态保护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小饭桌”服务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小饭桌”的日常服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3)《办法》加强了对从业人员管理,解决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孩子行为习惯问题。《办法》明确要求“小饭桌”的开办者和工作人员应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同时还要求“小饭桌”应根据托管学生人数配备工作人员,确保学生在“小饭桌”期间始终有工作人员照看。
(四)既借鉴了外地的经验做法又大胆创新体现承德特色
起草《办法》时,充分借鉴了廊坊提出的双主体责任、德州的备案公示、深圳的校内为主校外为辅的托管模式、北京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同时又结合承德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办法》中无论是标题还是内容,突出政府服务职能,强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对“小饭桌”推行星级管理,开展“十优百佳小饭桌”评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学生家长、新闻媒体作用,实现社会共治。
四、配套文件
为确保《办法》顺利施行,方便申请人申办《“小饭桌”开办信息公示卡》,加强“小饭桌”星级评定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小饭桌”服务管理水平,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还组织起草了《承德市“小饭桌”开办指导规范》和《承德市“小饭桌”星级管理规范》等配套文件,与《办法》一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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