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2-0054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9〕7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小饭桌”开办指导规范(试行)》和《承德市“小饭桌”星级管理规范(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印发
附件:
090914___承市政办字〔2019〕70号(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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