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1-2806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1-03-31   17时04分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承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20]84号)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新形势,对现有相关政策进行梳理、集成和完善,重点围绕服务项目、对象、内容及标准等,对老年人应依法享受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清单管理,提出《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十四五”规划的建议中强调“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对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生活质量问题。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破解我市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的有效途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需要、造福社会和老年人的重要举措,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有力措施,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制定了包括老年补贴、法律援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老年教育、文体活动、休闲优待、出行服务、技能培训、走访探视等12项服务清单。

(一)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对具有承德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60周岁(含)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按照人均100元/月标准给予老年人服务补贴。

(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具有承德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龄达到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享受高龄津贴范围,并根据本地财政承受能力,按年龄段分层次确定补贴标准,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三)老年人法律援助。采用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为高龄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报案或者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条件;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需要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审查和指派律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和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提起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司法救助,缓缴、减缴或者免缴诉讼费;以上诉讼中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兜底保障型养老服务支持项目。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老年人,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依照全护理、半自理、全自理三个标准,按照县级最低工资20%、15%、10%发放护理费。

(五)老年人社区健康管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体检、健康指导等内容。

(六)老年医疗服务优待。65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了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明显标识,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在医疗服务中体现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七)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依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老年人防传销、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非法集资等教育宣传活动,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专项技能培训,针对老年人兴趣、爱好,举办书法、绘画等培训班。

(八)老年人文体活动服务。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倡导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影视放映,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图片展览等方面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活动。

(九)老年人休闲优待服务。旅游景区景点免费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放,对60-69周岁老年人优惠开放。

(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公交、车站等窗口单位要设立老年人优先标识并提供服务,各县(市、区)执行本地现行优待政策对老年人乘坐公交实行减免。

(十一)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基本技能培训服务。为承德市行政区域内户籍选择家庭养老,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子女(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免费提供生活照料、应急救护、常见病护理、肢体康复等技能培训服务。

(十二)老年人走访探视服务。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探望、走访和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城市70周岁及以上的独居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视探访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基本养老服务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投入自然增长机制,适时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和补贴标准。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各领域服务项目有效落实。

(三)强化监督考核。清单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及时公布清单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项目。

 

    相关文件: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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